龙江镇东华北路、东华南路和丰华南路非机动车道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龙江镇东华北路、东华南路和丰华南路非机动车道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龙江镇东华北路、东华南路和丰华南路非机动车道改造工程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
行政区域 | 顺德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08月27日17:50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08月28日至2021年09月03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文华路文化中心二期大楼四层开标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1年09月10日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逢沙村委会萃智路1号车创置业广场一期13楼1308室 | ||
预算金额 | ¥316.587351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何宇健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
采购单位地址 |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普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逢沙村委会萃智路1号车创置业广场一期13楼1308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龙江镇东华北路、东华南路和丰华南路非机动车道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逢沙村委会萃智路1号车创置业广场一期13楼1308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9月10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440606-2021-12366
项目名称:龙江镇东华北路、东华南路和丰华南路非机动车道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165,873.51
最高限价(如有):3,165,873.51元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龙江镇东华北路、东华南路和丰华南路非机动车道改造工程
2、标的数量:1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工期 | 采购预算(元) |
1 | 龙江镇东华北路、东华南路和丰华南路非机动车道改造工程,主要包括新建及非机动车道翻新,过街通道接顺,道路标识、道路标线、沉口和人行道等进行改造,道路指示牌、阻车柱、道路标线、铺设人行道、安装护栏和绿化种植等,具体详见采购人提供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1项 | 50日历天 | 3,165,873.51 |
4、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0日历天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对于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参与本项目所享受的优惠政策,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1)供应商必须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
(3)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限范围内。
(4)供应商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供应商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办理诚信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类别:建筑业企业),在磋商截止日当天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没有被锁定。
(6)广东省以外的供应商,须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
(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9)供应商已登记及并获取了磋商文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11)采购代理机构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内及磋商活动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8月30日至2021年9月3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逢沙村委会萃智路1号车创置业广场一期13楼1308室。
方式:现场登记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详见第七点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300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9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文华路文化中心二期大楼四层开标室。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时间:2021年9月10日 09时 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文华路文化中心二期大楼四层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供应商应在2021年8月30日至2021年9月3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到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逢沙村委会萃智路1号车创置业广场一期13楼1308室。)登记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文件费可通过现金或现场扫二维码的方式缴纳)。登记及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报名登记表(详见公告附件);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意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磋商资格的确认。供应商的磋商资格最终以其响应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
联 系 方 式:黄先生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普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逢沙村委会萃智路1号车创置业广场一期13楼1308室
联 系 方 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先生、梁先生
电 话:****-********
2021年 8月 2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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