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县中医康复医院景观绿化改造设计项目
【招标公告】县中医康复医院景观绿化改造设计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中医康复医院改造设计项目已由建湖县行政审批局以建行审批投资【2021】24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湖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建湖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县中医康复医院景观绿化改造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县中医康复医院景观绿化改造设计项目。
2.2建设地点:位于盐城市建湖县汇文东路北侧,人民南路西侧。
2.3建设规模:场地总面积43090㎡,建筑占地面积9080㎡(其中有6308㎡可用作屋顶花园),地面景观面积34010㎡。
2.4 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设计“合格”标准。
2.5 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2.6.1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本项目要求对医院室外景观进行改造设计。景观绿化部分设计内容包含活动广场、场地内车行道、游步道、停车场(含非机动车停车场)、绿化种植、树木迁移、土方地形、给排水、照明设计、座凳、垃圾桶、标识标牌及其他附属设施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合同部分附件1。
2.6.2 中标后施工图设计及服务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
(1)施工图设计,各专业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
(2)技术服务,包含协助招标人完成向规划主管部门进行申报的各项工作,配合完成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审查等其他报批工作,招标阶段答疑,在施工过程中进行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负责牵头与各专业等协调配合工作、参与竣工验收等。
招标人保留对上述规模适当调整的权利。方案设计最终以报批通过的总平图为准;施工图实际内容,以甲方意见为准。(设计成果须满足业主及其他管理部门审批要求和实际使用需求)其中地勘、 绿建咨询(如有)允许专业分包,分包单位需具有相应资质。
以上未列出,但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设计内容,投标人中标后须无条件按规范和招标人要求增加、深化设计,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决且不得要求招标人增加任何费用,具体见《设计任务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乙级资质二项资质中任意一项资质的独立法人。
3.2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园林绿化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如技术职称证书中不能反映专业的,须同时提供学历证书并以学历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园林绿化类专业是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2.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4)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投标人不存在盐住建招【2020】4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形,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3.5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0年08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招标人坚决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3.8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3.9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3.10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5.2、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网址:
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HuiYuanInfoMis_YC/Pages/SSO/login.aspx?ReturnUrl=%2fyanchenghuiyuan
5.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200.00元,在线网银支付,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档上传网址:
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HuiYuanInfoMis_YC/Pages/SSO/login.aspx?ReturnUrl=%2fyanchenghuiyuan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建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法确定中标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9.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 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 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 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 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10.特别提醒:
(1)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盐城开标大厅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盐城开标大厅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投标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复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提供一套投标文件的清单大师、造价师3000、智慧、赛德、神机妙算等造价软件支持的全套电子文件,用普通光盘或 U 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2)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的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投标人应慎重选派项目部主要成员及代理人,须保证项目部主要成员及代理人均符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中标后相关人员能够及时到位,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4)开标现场暂不核查有免缴情形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对开标现场有免缴情形单位的投标单位进行审查。
11.联系方式
名称:建湖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建湖县城湖中北路8号
联系人:沈军
名称:江苏滕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建湖县东方广场C区2050室
联系人:李强
电话:180*****366
2021年0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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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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