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中心室外幕墙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文化中心室外幕墙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娄底市文化中心室外幕墙装修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娄底文化中心建设项目已由娄底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娄发改投[2012]48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娄底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娄底市文化中心室外幕墙装修工程
2.2 建设地点:娄底市体育中心东北侧;
2.3 建设规模:娄底市文化中心由美术馆、博物馆、图书馆、群众文化中心、群众艺术馆(文化馆)“四馆一中心”组成;装修建筑面积49890平方米。本次招标项目为室外幕墙装修工程,投资约1800万元。
2.4 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2.7 招标范围:“四馆一中心”室外幕墙装修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和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或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 技术负责人具有 建筑工程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5 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0]109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
3.6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3.7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人事和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最近6个月(2013.5-10月)的社保证明;
3.8 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
3.9 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10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3.1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自2012年11月 8 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I)”。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及押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 叁拾陆万元整,投标人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人民币 壹佰肆拾肆 万元整,合计人民币 壹佰捌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及押金的托管账户。到账截止时间为:2013年 11 月 28 日17时(北京时间)。托管账户开户名: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湖南省工商银行娄底分行兴城支行;帐号:****************722。递交投标保证金及押金时,必须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娄底市文化中心室外幕墙工程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及押金,如果没注明的,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2 未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和押金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3年 11 月 8 日~2013年 11 月 28 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http://www.ldjs.gov.cn)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http://www.ldjs.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3年 11 月 29 日09时30分,地点为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娄底市政府东侧)。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根据娄建发[2011]11号文件规定,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必须亲临投标地点和开标现场,当面签署诚信承诺书并加盖公章。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娄底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投标人在参加投标过程中(或中标后在施工过程中),如被发现存在围标、串标、转包、人员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其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娄底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娄底市建设路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沙市东风路1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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