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青白江生态环境局关于成都市青白江区低氮燃烧锅炉氮氧化物监督性监测比选邀请公告
成都市青白江生态环境局关于成都市青白江区低氮燃烧锅炉氮氧化物监督性监测比选邀请公告
一、项目名称:成都市青白江区低氮燃烧锅炉氮氧化物监督性监测工作
按照市局《关于开展已完成低氮燃烧改造燃气锅炉氮氧化物排放监测的通知》要求,我局需在9月30日前完成我区19家已加装低氮燃烧装置锅炉企业的锅炉排气囱氮氧化物监督性监测工作,拟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该项监督性监测。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即监测服务单位),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比选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
比选人 (项目业主) | 成都市青白江生态环境局 |
采购项目名称 | 成都市青白江区低氮燃烧锅炉氮氧化物监督性监测工作 |
项目服务期 | 截止2021年9月30日 |
项目比选地点 (资料递交点) | 成都市青白江区青江中路269号监测站 |
比选中标原则 | 控制价:单价400元/囱(总价0.88万元) |
(一)项目地点:青白江区境内
(二)项目内容
1、至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辖区内19家企业22台锅炉排气囱氮氧化物监督性监测工作。
2、比选控制价:单价400元/囱,总价0.88万元。
(三)比选报价资料要求
1、比选报价函(按照单价、总价进行报价,确保在规定时间完成上述监测任务);服务费报价为包干价,应是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比选申请人的计量资质证书(正本、副本,确保能够审核是否具备相关资质);
4、比选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比选申请人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资料。
6、比选申请人递交资料所有申请材料需加盖鲜章且真实有效,递交资料只需一份并密封。
(四)比选资料递交时间、联系人
1、项目比选公告时间:2021年8月28日-9月1日。
2、比选资料报送截止时间:2021年9月1日下午15:30时。比选申请资料应在截止时间前送交至比选地点。
3、比选时间:2021年9月1日。
4、联系人:范哲铭(电话********)
三、比选申请人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监测资质;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商业道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比选结果公示
比选结果在青白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附件:2021年青白江区低氮燃烧锅炉氮氧化物监测报价单
2021年8月28日
附件
2021年青白江区低氮燃烧锅炉氮氧化物监测报价单
序号 | 排气囱数 (个) | 监测项目 | 单价 (元) | 总价 (元) |
1 | 22 | 氮氧化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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