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盘山县坝墙子镇吴家村等两个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盘锦市盘山县坝墙子镇吴家村等两个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招标代码:********150479 建筑工程| 1、盘锦市盘山县坝墙子镇吴家村等两个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筹资方式为政府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就该工程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本次招标工程内容如下: 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设备购置。 2、本工程建设地点在盘锦西南部的坝墙子镇,项目区涉及坝墙子镇的双井子村和吴家村两个行政村,建设规模为771.66公顷。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3年11月27日9:30时(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为:盘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计划工期:12个月。具体开工、竣工日期由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确定。 4、投标保证金:壹万伍仟元/标段。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其中一项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2、有能力承担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任务,具有公路工程、土石方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其中一项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 3、具有工商注册土地开发整理经营范围且具有从事土地整理工程经验的施工企业。 5.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挂靠投标,如有发现作废标处理。 5.3本项目共划分为十个标段,一个投标人可以兼投各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投标人须选择中标标段顺序,未注明拟中标顺序或在两个及两个以上标段中的拟中标顺序不一致的,按自然标段号顺序确定中标标段)。 5.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6、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盖公章的复印件;(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5)被授权人身份证及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于2013年11月7日至2013年11月12日(星期日除外)8:00—16:00时到辽宁明大国际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52-2号,泊岸华庭)购买招标文件,每本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壹仟元整(现金),售后不退不换。 7、其他:投标报价应符合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财综[2011]128号文件附件“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要求,招标人不接受不符合本条要求的投标。 招标人:盘山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办公地址:盘锦市盘山县 联系人:胡席安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人:辽宁明大国际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52-2号,泊岸华庭 联系人:王丽丽 联系电话:024-********024-******** 传真:024-******** 邮编:110016 E-Mail:lnmd@163.com 开户单位名称:辽宁明大国际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大连银行沈阳文艺路支行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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