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东片区再生水厂二期工程基坑监测服务项目公告

容东片区再生水厂二期工程基坑监测服务项目公告

比选公告

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容东片区再生水厂二期工程基坑监测服务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符合资质要求且有兴趣的单位参与该项目比选。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采购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2项目资金来源:政府投资,资金已落实。

1.3项目概况:

1.3.1项目名称:容东片区再生水厂二期工程基坑监测服务

1.3.2建设地点:雄安新区容东片区东北角

1.3.3工程概况:容东片区再生水厂设计规模为8.0万立方米/日,总占地约6万平方米,采用全地下建设形式。本项目为容东片区再生水厂二期工程,新建一座全地下式再生水二期处理厂,旱季污水处理设计规模为4万m3/d,雨季合流污水处理设计规模为5.3万m3/d,再生水处理设计规模4万m3/d,餐厨垃圾处理设计规模20t/d。水厂出水水质标准执行《大清河流域水污染排放标准》中核心控制区排放标准。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处理设施、污泥处理设施、除臭设施、再生水回用设施、厂内配套进出水管线及餐厨垃圾处理单元等。

1.4采购范围:本项目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中开挖深度为5米以上的基坑的监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为基坑周边土体深层侧向位移监测、基坑周边地表沉降监测、基坑外地下水位监测、基准点监测、坡顶水平位移监测、坡顶竖向位移监测、锚杆内力变化监测、周边地表及管线竖向位移监测、现状建(构)筑物监测、坑底隆起监测以及基坑施工过程中相关的其他必要监测内容。

1.5服务期限:本次监测服务期为从基坑开挖之日起(具体时间以现场施工时间为准)直至合同范围内需监测基坑全部回填完成。

1.6本项目相关单位信息:施工单位为: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北京致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2.1基本资格要求

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民事主体资格,且不得存在下列任何情形:

2.1.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1.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比选活动公正性;

2.1.3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与本比选项目的其他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1.4与本比选项目的其他申请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1.5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或全过程咨询人;

2.1.6为本比选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2.1.7与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2.1.8与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2.1.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

2.1.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2.1.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1.12在近三年(自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3年)内有骗取中标/中选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2.1.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1.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1.15在近三年(自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3年)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1.16与本比选项目的基坑开挖施工承包人、监理人等其他单位有任何隶属关系和经济利害关系及受基坑开挖施工承包人委托为本比选项目基坑开挖施工承包人提供基坑监测服务的。

2.1.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2专项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

申请人须满足以下三种资质中任一要求: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或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或③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专业范围应包括工程测量)。

(2)业绩最低要求

申请人近五年内(从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独立承担过1个基坑开挖深度不低于5米的工程建设项目基坑监测业绩。

(3)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具备岩土工程或工程测量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工程师职称。

(4)信誉要求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之一:

①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②近1年内(从申请截止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

③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的;

④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的;

⑤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

⑥根据《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雄安公服发[2020]161号文,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申请人。

上述①~③条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三、比选文件获取事宜

1.凡有意参加申请者,请公告发布至2021年9月1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①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扫描件、②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③获取比选文件登记表(格式自拟,需含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扫描件,三类资料一套同时发至采购代理机构的以下邮箱(sidonghai@sdic.com.cn,邮件主题注明“报名+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并电话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确认是否收到。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上述材料后,向申请人发送电子版比选文件。申请人必须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完成申请登记(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无需其他未要求的资料。

2.申请人要求澄清比选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年9月2日18时00分。

申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将需要澄清的问题以word形式提出,并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pdf版(两个版本的内容应保持一致,不一致之处以pdf版内容为准)发送至采购代理邮箱sidonghai@sdic.com.cn并电话联系告知。

四、申请文件的递交及开启

1.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9月3日14:00,递交方式:申请人于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申请文件递交至河北雄安新区市民服务中心企业 C 区办公楼 302 室。申请文件也可邮寄,采用邮寄方式的须在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邮寄地址为河北雄安新区市民服务中心企业 C 区办公楼 302 室,邮寄联系人司东海,联系电话185*****229

2.采用邮寄方式递交申请文件的,应确保快递员于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申请文件送达邮寄地址,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承担。邮寄文件的送达时间仅以快递员将文件确实交予采购代理机构的时间为准,不以快递系统中显示的签收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签收快递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9时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其余时间不确保可正常签收快递。因未在上述时间段内送达快递而导致申请文件递交失败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承担。快递过程中申请人应对申请文件做好防护,由此造成文件损坏、密封破损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3.逾期递交的、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的方式递交或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含因快递过程中造成密封损坏而不满足密封要求的)的申请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4.根据雄安新区疫情防控要求,进入雄安新区的人员需出示健康绿码、无中高风险地区行程码,并提供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各位申请人务必根据自身情况提前准备,否则由此导致的申请文件递交失败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雄安新区容城县奥威路6号

联 系 人:姜经理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中投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6号国二招宾馆南楼三层

联 系 人:司东海、李少雄

联系方式:185*****229189*****269

电子邮件:sidonghai@sdic.com.cn

六、帮助

如需帮助,请登陆雄安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手册”查看。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监测服务 基坑 二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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