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省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产业化项目工程(化子坪镇芦草砭村芦阳组大棚供水和生产路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年中省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产业化项目工程(化子坪镇芦草砭村芦阳组大棚供水和生产路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年中省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产业化项目工程(化子坪镇芦草砭村芦阳组大棚供水和生产路工程)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延安市新区人民路阳光城小区4地块20号楼3单元3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9-14 09:0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XHG-CG-2021-026
2、项目名称:2021年中省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产业化项目工程(化子坪镇芦草砭村芦阳组大棚供水和生产路工程)
3、预算金额:1,429,108.36元
4、最高限价:无
5、采购需求:2021年中省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产业化项目工程(化子坪镇芦草砭村芦阳组大棚供水和生产路工程),1项,采购预算: 1,429,108.36元,项目概况: 化子坪镇芦草砭村芦阳组大棚供水和生产路工程(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9-20 00:00:00至 2021-12-20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含年度报告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供应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4)、供应商需提供2021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6)、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供应商需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惩戒对象和行政处罚对象,不得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8)、磋商保证金凭证及单位基本开户信息;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9-03 17:00:00止
地点:延安市新区人民路阳光城小区4地块20号楼3单元302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领取文件时请于发售时间内(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携带单位介绍信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鲜章)复印件一份(谢绝邮寄)。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09-14 09:00:00
地点:延安市新区人民路阳光城小区4地块20号楼3单元302室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延安市安塞区扶贫开发局
地址:延安市安塞区
联系人:刘树宏
电话:****-*******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工
电 话:****-*******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慧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延安市新区人民路阳光城小区4地块20号楼3单元302室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陕西慧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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