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满意度宣传品印刷项目
生态环境满意度宣传品印刷项目
因工作需要,我局拟对2021年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工作中宣传单、海报印刷品定点印刷进行公开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内容
1、生态满意度宣传单、海报印刷品;需根据采购方要求设计制作,产品质量、规格参数等指标满足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规定,并按照规定的供货期供货。2021年度拟印刷数量要求如下:
序号 | 品名 | 规格 | 数量 |
1 | 生态环境满意度宣传单(双面) | 150g铜版纸21X28.5cm | 32万份 |
2 | 生态环境满意度宣传海报 | 250g铜版纸57X84cm | 1万份 |
3 | 按照海报XX份,单页XX份,按采购人要求送达指定地点 |
(以上图表为附表1)
2、按照采购方要求完成印刷任务。
3、项目总价:4万元。
二、资格条件
1、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印刷经营许可证,银行开户证明以及相关资质证明;
2、具有独立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施和相关技术能力;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三、采购程序
(一)报名:报价单位应于2021年9月1日下午14:00前到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义乌分局(义乌市宾王路378号B座511室)报名,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二)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文件一式五份,由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组成,详见附件1;
2、提供其他证明资料,含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印刷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提供所投标项目生态环境满意度宣传单、宣传海报样稿等;
3、所有投标价均以人民币报价。公开开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投标报价若高于市场一般成交价作为废标处理)。投标方对项目中的每一类产品报价同时必须将纸张的材质及相关的参数明确填入报价单;
4、投标文件应用信封装袋密封,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地址及“不准提前启封”字样。信封的封口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三)开标时间及地点:2021年9月1日下午14:30,义乌市宾王路378号B座五楼会议室。
(四)审查确认:
1、投标文件的初审
初审内容为投标文件是否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内容是否完整、价格构成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有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导致废标:(1)标书不按要求密封及标记的;(2)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3)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必要有效证明文件或提供虚假文件的;(4)投标书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的。
初审中,对价格的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1)如果单价与总价不符,应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2)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应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3)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项目评标
采购单位组建评标小组。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评标小组由采购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在提供符合要求的宣传品样稿基础上,采用合理低价评标价法,2021年拟印刷的数量(附表1)乘以单价,得出的总价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人。
(五)公示:确定中标后予以公示(局网站)。
(六)签订服务合同:公示无异议后签订服务合同。
四、纪律监督
本次询价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相关印刷企业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相关纪律与制度,确保询价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咨询监督电话:****-********
附件:1.投标函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2.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宣传(海报、单页)印刷内容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义乌分局
2021年8月2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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