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华路北侧、华宝北路东侧地块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物华路北侧、华宝北路东侧地块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31*****713
工程编码 ********131*****713
工程名称 物华路北侧、华宝北路东侧地块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工程地点 佛山市禅城区
建设单位 广东建银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预发包价
工期
对投标单位要求
投标报名开始时间 2013-11-11 09:00:00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2013-11-15 17:30:00
联系人
电话
招标分类 监理招标
工程专业分类 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建设规模
资金来源构成
招标内容
广东建银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的物华路北侧、华宝北路东侧地块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已由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佛市发改禅投【2013】7号批准建设,现决定对物华路北侧、华宝北路东侧地块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监理单位,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一、招标单位:广东建银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佛山国家火炬创新创业园(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二路)c9-4
二、项目名称:物华路北侧、华宝北路东侧地块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工程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物华路北侧、华宝北路东侧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工程规模:广东建银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计划开发禅城区华宝北路东侧、物华路北侧地块项目。该项目建设6栋14-17层住宅楼,临街商铺及配套小区道路、绿化、排水等市政设施。占地面积13736.12平方米,建筑面积45773.84平方米。总投资约2亿。
五、计划监理服务的期限:从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竣工结算完成为止的全程监理,以及1年的保修期监理。施工总工期约2年。
六、招标内容:物华路北侧、华宝北路东侧地块建设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及保修期阶段的全程监理。包括施工阶段工程进度款和现场签证的审核等。
七、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八、投标资格条件:本工程只接受独立申请,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1. 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有效的工商年审周期内;
2.具有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
3.人员要求:
3.1项目总监要求: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项目总监应已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中登记备案,并且无锁定项目。
3.2项目总监代表:1名,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注册证专业为房屋建筑
3.3监理工程师:市政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给排水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测量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注:提供市政、给排水、测量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称证;安全监理工程师的安全员证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
3.4监理员:至少2名,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有《工程建设监理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证书》或注册监理工程师证。
投标人为省外企业的,还需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办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平台” 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备案(总监及总监代表须备案,其他人员不作要求)的打印件。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的投标。
4.企业业绩要求: 投标申请人自2010年07月01日至报名截止之日曾独立完成过一项工程造价人民币8000万元(或以上)或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或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交(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时间以竣工(完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或面积以合同为准。)
5.企业信誉:
(1)、根据《佛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佛府【2011】96号)规定:投标人目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态;
(2)、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规定:近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上溯),没有因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扰乱招投标市场秩序,被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构或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或处罚,没有发生围标串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以及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
(3)投标人如有上述第(2)项情形的,应在投标报名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书面早报被通报或处罚情况,如不申报视为无上述情况(如应申报而未申报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或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并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处罚)。
投标人如有上述(1)、(2)项情形或(3)项被审查(审核)为不能参加投标条件的结论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或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时投标,招标人只接受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九、投标报名
1.接受报名时间:2013 年 11 月 11日9时00分至2013 年 11 月 15 日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
2.接受报名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魁奇路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3楼)参加投标报名。
3.投标申请人须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及《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复印件及原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到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十、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 年 11 月 11 日至2013 年 11 月 15日,每日上午9 时至12 时,下午14 时至 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报名回执到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简平路1号天安数码新城2栋802室)购买招标文件,否则不售。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现金购取,售后不退。
十一、其它
1.投标人投标时须携带证明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拟派各相关人员的有效证件;业绩证明材料、获奖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备查。)
2.投标人应派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递交投标资料和出席开标会。递交投标资料和出席开标会时,授权委托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核查。不能通过核查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资料。
3.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联系人的电话、传真)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澄清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与本项目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应回避。
招标人:广东建银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佛山国家火炬创新创业园(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二路)c9-4
邮政编码:528000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简平路1号天安数码新城2栋802室
邮政编码:528200
联 系 人: 陈小姐
电 话: ****-********转831
传 真: 0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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