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第三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采购项目(CLF0120QY01ZC55)单一来源公示
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第三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采购项目(CLF0120QY01ZC55)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
项目名称: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第三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数量
采购预算
第三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采购
1家
人民币1619.697万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一)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本项目属上述规定的第一种情形。
(二)说明:
本项目于2020年9月28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及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上发布公开招标公告,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8日至2020年10月12日。至供应商报名登记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2日17:30)止,投标人不足法定三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及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于2020年10月13日发布废标公告。于废标当日,本项目发布了重新招标公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3日至2020年10月20日。至供应商报名登记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0日17:30)止,只有一家供应商(清远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响应,投标人不足法定三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及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于2020年10月21日发布废标公告。
根据专家论证结果本项目招标文件无不合理条款,且公示期间没有收到供应商提出的质疑,由于本项目时间急,任务重,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现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清远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
地址:清远市新城八号区鹿鸣路1号(越君东方苑)
三、公示期限
2020 年 10 月 26 日 至 2020 年 11 月 2 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刘小姐
联系地址:清远市北江二路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
联系电话:****-*******
2.财政部门
联系人:翁先生
联系地址:清远市北江二路财政局综合办公大楼七楼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楼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160*****21979_693903.pdf">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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