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财经纪律专项整治招标公告
违反财经纪律专项整治招标公告
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辽宁省财政厅财政监督处 委托,对违反财经纪律专项整治(项目编号:LNLH-2021-135-0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项目编号:LNLH-2021-135-03
项目名称:违反财经纪律专项整治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55(元/人/天)总人次服务天数不多余239天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期限:总人次服务天数不多余239天,具体服务期限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近三年未受过行政处理处罚或行业自律惩戒;近三年内未被实名投诉或者举报;无不良执业记录。
四、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五、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1年08月30日08:30时起至2021年09月06日16:0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艺路11号华润大厦B座1503室)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 500元/本,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09月10日09:30时(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艺路11号华润大厦B座1503室)。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21年08月30日 至2021年09月06日
九、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辽宁省财政厅财政监督处
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
项目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艺路11号华润大厦B座1503室
项目联系人:刘戎联系电话:***-********
传真:***-********邮箱地址:lnlhzbgs@163.com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账户名称: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08月3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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