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看守所日用品副食品采购项目(第二次)

缙云县看守所日用品副食品采购项目(第二次)

缙云县看守所日用品副食品采购项目(第二次)

一、 招标项目编号:

二、 招标项目名称:缙云县看守所日用品副食品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 招标项目内容:

食品及日用品采购

四、 投标人资格

6.供应商资格条件:
6.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条件;
6.2响应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 (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6.3响应截止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6.4响应截止前,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曝光台”中被曝光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6.5在浙江省内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具备批发、零售食品、百货及仓储、配送等配套服务的经营范围。
6.6旗下在浙江省内有正常经营的超市或门店,至少有1家门店营业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
6.7投标法人代表或实际控股人或参股人为非公安监管场所领导、民警三代以内近亲属以及特定关系人。
6.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五、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一)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1年8月30日-9月6日每天8:30-11:30,14: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2021年9月6日为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潜在投标人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其获取。

(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地址:

网上下载

六、 投标起止时间、地点及需提供材料等

(一)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1年9月9日09:00

(二)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缙云县江滨巷17号301室)

(三) 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1年9月9日09:00、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缙云县江滨巷17号301室)

(四)提供材料:详细见招标文件

七、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彬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缙云县城新区江滨巷17号301室

2、采购人名称:缙云县看守所

联系人:郑琼如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缙云县下双龙村

3、监督机构名称:缙云县公安局

联系人:赵海燕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缙云县蓬莱路1号


附件信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副食品 日用品 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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