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平山县农贸市场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北省平山县农贸市场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河北省平山县农贸市场改造工程 | ||
品目 | 工程/专业施工/混凝土工程 | ||
采购单位 | 平山县古月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平山县 | 公告时间 | 2021年08月30日09:46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08月31日至2021年09月06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下午: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河北明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1年09月10日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河北明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125.005001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永亭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平山县古月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平山县古月镇中古月村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刘永亭****-******** | ||
代理机构名称 | 河北明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泰得国际D座510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杨亚玲155*****730 |
项目概况
河北省平山县农贸市场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北明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9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MF-*******
项目名称:河北省平山县农贸市场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等,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招标货物中含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 ,必须符合国家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最新一期及相关规定的要求。《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http://www.mof.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发展改 革委网站(http://www.ndrc.gov.cn)和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网站(http://www.cqc.com.cn)上发布,请自行查阅、下载。
(2)为响应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中产品时,在性能、技术、 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所列的节能 产品。 (3)为推进和规范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对列入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品目为政府 优先采购产品。对于同时列入环保清单和节能品目政府采购 清单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列入其中一个清单的产品。《环 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 站 ( http://www.mof.gov.cn )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 http://www.ccgp.gov.cn ) 、 中 华 生 态 环 保 网 站 ( http://www.zhb.gov.cn ) 、 中 国 绿 色 采 购 网 (http://www.cgpn.org)上发布,请自行查阅、下载。
(4)为响应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环境标 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政府采购属于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时,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所列的环境 标志产品。 未满足上述(1)-(4)要求的,其投标不享受上述政策。
(5)各潜在供应商如需低息、无抵押、无担保银行贷款,可通过“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查找融资政策和贷款合作银行, 并与意向合作银行联系。合作银行将按照《河北省省级政府 采购支持供应商信用融资办法》(冀财采〔2015〕16 号)规定给潜在供应商以贷款额度,中标或成交后,凭政府采购合同给予贷款。
(6)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中有关规定,对中小企业产品报价给予价格扣除优惠政策,详见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7)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价格扣除优惠政策,详见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2、供应商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单位为本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说明;5、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和冀财采[2016]28号文规定,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 “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7、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31日至2021年09月0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明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
方式:现场签售
售价:¥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9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明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9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明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平山县古月镇人民政府
地址:平山县古月镇中古月村
联系方式:刘永亭****-********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北明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泰得国际D座510室
联系方式:杨亚玲155*****7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永亭
电 话: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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