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壁市漓江柳岸小区施工工程,经豫鹤淇滨房【2013】0003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鹤壁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招标人委托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四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2.1 项目名称:鹤壁市漓江柳岸小区施工工程
2.2 工程地点:兴鹤大街西侧,柳江路北侧,漓江路南侧
2.3建筑面积:建筑面积约65393.35平方米,含地下车库面积
2.4 总投资额:7847.2万元
2.5 四标段:15#、16#、17#、18#、19#、23#、24#及标段内地下车库部分
2.6 计划工期:450天
2.7 招标内容: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要求的全部内容
2.8承包方式:总承包(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
3 、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房屋建筑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含二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 3年( 2010~ 2012年)有承担过类似住宅小区工程的施工经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提供两份合同,以原件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有相关类似住宅小区业绩,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
3.2 开标前3天,打入指定账号800万资信金,中标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开户行:中行淇滨支行 帐号:2468 1443 2381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报名资料:
参加资格预审的单位携带施工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身份证、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外地市企业另需进鹤备案手续;外省进豫企业还需持有河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豫备案证书》。近 3年( 2010~ 2012年)有承担过类似工程的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提供两份合同)。
上述所有证书均提交原件审查,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
4.2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本项目招标期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11 月8 日至 2013年 11 月 1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15:00时至 15: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鹤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鹤壁市淇滨区淇滨大道171号)。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20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鹤壁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 系 电 话:
155*****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