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天津泰达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热源四厂煤改燃工程-招标公告

(设计)天津泰达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热源四厂煤改燃工程-招标公告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082032
设计招标公告
津建交开发设计[2021]080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天津泰达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热源四厂煤改燃工程已由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以 津开审批【2021】11417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泰达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为 12266.39 万元,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12266.39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5台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滨海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天津泰达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天津泰达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热源四厂煤改燃工程,建设规模为5台,本项目为天津泰达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热源四厂煤改燃工程,替代原有3*116MW燃气热水锅炉,建设内容为:1.新增3x58MW+ 2x29MW燃气热水锅炉及其配套辅机(含燃烧器、节能器、风机等)及相关基础。2. 新增燃气热水锅炉烟、风管道系统、热力工艺、循环水管道系统及相关基础。3. 新增厂区内外供主管网,并配套设置计量站。4. 新建5座自力式烟囱及相关基础,与锅炉1对1配置。5.对原供热站、原煤库建筑(结构、供暖通风、给排水、消防、照明、防雷接地、弱电系统等)进行调整及改造。6. 对原有燃煤锅炉房供配电系统进行改造,新增燃气锅炉房配电系统。7.新增燃气锅炉相关控制系统、可燃气体报警系统、烟气在线监测系统等,相关控制系统满足智慧供热系统建设基本要求。8. 新增气调压站及配套燃气系统及相关基础。9. 新增除污器、循环泵、定压补水泵、软水器、软水箱、除氧器等及相关基础。10.新增燃气锅炉房室内消火栓系统及灭火器配置,锅炉房配套给水排水系统,锅炉房室外给排水及消防配套系统切改。,总投资额12266.39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二大街热源四厂红线内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天津泰达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热源四厂煤改燃工程(设计),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内容为:1.新增3x58MW+ 2x29MW燃气热水锅炉及其配套辅机(含燃烧器、节能器、风机等)及相关基础。2. 新增燃气热水锅炉烟、风管道系统、热力工艺、循环水管道系统及相关基础。3. 新增厂区内外供主管网,并配套设置计量站。4. 新建5座自力式烟囱及相关基础,与锅炉1对1配置。5.对原供热站、原煤库建筑(结构、供暖通风、给排水、消防、照明、防雷接地、弱电系统等)进行调整及改造。6. 对原有燃煤锅炉房供配电系统进行改造,新增燃气锅炉房配电系统。7.新增燃气锅炉相关控制系统、可燃气体报警系统、烟气在线监测系统等,相关控制系统满足智慧供热系统建设基本要求。8. 新增气调压站及配套燃气系统及相关基础。9. 新增除污器、循环泵、定压补水泵、软水器、软水箱、除氧器等及相关基础。10.新增燃气锅炉房室内消火栓系统及灭火器配置,锅炉房配套给水排水系统,锅炉房室外给排水及消防配套系统切改。供热面积约400万平方米。 中标单位需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概算及工程量清单、工程竣工图及后续服务等热源四厂煤改燃工程的全部设计内容。总投资额350.0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2021年10月16日 至 2022年12月31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人员资格要求:(1)设计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有效的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专业)执业资格证书;(2)建筑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3)结构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证书;(4)上述人员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4、其他资质要求:(1)被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职工,提供近三个月社会保险证明;(2)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确认方式
4.1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http://www.tjconstruct.cn)
4.2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08月30日 至 2021年09月03日。
5.2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9月03日16时00分。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1年08月30日至2021年09月0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8时30分 至 11时30分,下午 13时3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前往 与代理电话联系咨询并将投标确认单及联系方式发至邮箱liling@bhjjzbdl.com 获取文件。
6.2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文件的地址:招标人指定地址 。
7.2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7.3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招 标 人:天津泰达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沈志刚(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一大街27号
邮政编码:300450联系人:刘晶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滨海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张玉梅(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百和路79号
邮政编码:300457联系人:李玲、齐飞电话:***-********
传  真:***-********
日期:2021年08月30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泰达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受理负责人:刘晶
电话:***-********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一大街27号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受理负责人:陈功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jkqjgzx@tj.gov.cn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街19号B区4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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