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吉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古城分理处及自助银行营业用房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湖南吉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古城分理处及自助银行营业用房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湖南吉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古城分理处及自助银行营业用房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湖南吉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古城分理处及自助银行营业用房装修工程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公司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南吉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湘西联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财政部财金【2018】9号《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管理暂行规定》,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湖南吉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古城分理处及自助银行营业用房装修工程。
2.2 建设地点:吉首市乾州办事处人民南路37号、建新东路110号。
2.3 建设规模,主要施工内容:
1.古城分理处(装修面积117.14㎡):A拆除工程,原墙地砖拆除、原墙铲灰、原墙顶面吊顶拆除等;B装饰工程,地面砖铺贴、大理石地板、防静电板安装、墙面刷涂料、干挂大理石、粘贴瓷砖等墙面装饰;吊顶石膏板、高晶板、铝扣板吊顶等;C安装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等。
2.古城自助银行(装修面积97.52㎡):⑴、拆除工程:原墙地砖拆除、原墙面铲灰、原顶面吊顶拆除等;⑵、装饰工程:地面地砖铺贴、防静电板安装,墙面刷涂料、干挂大理石、粘贴瓷砖等墙面装饰;吊顶石膏板、高晶板、铝扣板吊顶等;⑶、安装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弱电工程、报警工程等。
本次评审不包含家具电器及银行专用设备等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为准。
2.4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2.6 保修要求:符合建设部第80号令《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中有关规定。
2.7 招标范围:湖南吉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古城分理处及自助银行营业用房装修改造工程(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说明:本次招标不含消防、活动家具、现金柜台、窗帘、字画报建费及政策性收费))。
2.8 招标控制价:933147.87元,其中:古城分理处622302.48元、自助银行310845.39元。
2.9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两个工程(统一结算)。
2.10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11 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及相关证件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具有《湖南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登记备案证书》资质(注:州市公安部门要求)。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 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3.5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按照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规定执行,均要求无在建工程。
3.6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近1年内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3.7 业绩要求:企业近三年(指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施工合同金额不少于90万元金融行业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招标工程应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竣工验收资料】;非招标工程应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竣工验收资料】,时间以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竣工验收资料】上载明的时间为准)。
3.8 信誉要求:在最近三年内无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情形而受到行政处罚。
3.9 其他要求:
3.9.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I”。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18000.00)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投标保证金的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
5.2 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6.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澄清答疑发布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8月28日起至2021年9月3日止(含法定公休、法定节假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持以下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三类安全人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复印件,上述资料二套加盖单位公章湘西联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吉首市镇溪街道48号悦和城A区27楼)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用 400 元(售后不退)。
6.2 澄清答疑发布的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9月17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吉首市悦和城B区22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 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http://wwwchinabidding.comcn/index.html》、《长沙晚报》、湘西自治州《团结报》上发布。
9.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湖南吉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采购评审委员会、纪检监察室、湖南生元律师事务所。
10.联系方式招 标 人:湖南吉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湖南省吉首市乾州办事处载福路6号
联 系 人:田继伟 宿秀发
联系电话:****-*******/139*****638、186*****006
招标代理机构:湘西联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吉首市镇溪街道48号悦和城B区22楼
联 系 人:宋怡芯/肖玉杰
联系电话:****-*******/185*****003、152*****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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