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招标采购中心就本采购项目组织院内招标、询价。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一、采购项目编号:ZRME2021-039 二、需求科室:介入手术室 三、采购项目需求: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单价(万元) | 1 | 心电监护仪 | 台 | 1 | 5.00 | 2 | 除颤仪 | 台 | 1 | 5.00 | 3 | 呼吸机 | 台 | 1 | 19.50 | 4 | 麻醉机 | 台 | 1 | 18.00 | 5 | 吊塔 | 台 | 1 | 4.00 | 6 | 等离子体空气消毒机 | 台 | 2 | 0.50 | 7 | 注射泵 | 台 | 1 | 1.00 | 8 | 铅玻璃防护屏风 | 个 | 1 | 3.50 | 9 | 分体射线防护衣 | 件 | 5 | 1.00 | 10 | 防护衣架 | 个 | 1 | 0.50 | 11 | 电切电凝仪 | 个 | 1 | 10.00 |
四、投标供应商报名须知: (1)投标供应商加入中日招标采购中心QQ群(********4),在“群文件”下载投标人报名表、填写投标人报名表(相应类别),以excel格式保存(勿改动格式),报名现场交纸质版报名表(盖章),资质审核通过后,现场上传电子版至指定邮箱。 (2)投标代理人需要法人出具投标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反正面复印件,加盖公章并签字确认。 (3)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范围满足本次招标要求的范围。(复印件需加盖原单位公章)。 (4)提供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6)要有生产厂家或一级代理商的授权或者证明产品合法来源的相关材料,授权及相关证明在有效期内,不得过期。供应商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因公司自身利益而随意变更公司名称和账户,否则视认为自动放弃与医院的合作。 (7)提供所销售设备及配套使用耗材必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专机专用,并提供配套耗材清单以及耗材使用范围佐证文件。 (8)要有生产厂家或一级代理商的授权或者证明产品合法来源的相关材料,授权及相关证明在有效期内,不得过期。中标后生产厂家不得更换代理商(代理商有违法违规行为除外)。如无任何正当理由随意更换代理商,则视为自动放弃供应商资格,重新招标。供应商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因公司自身利益而随意变更公司名称和账户,否则视认为自动放弃与医院的合作。 (9)单一来源采购项目请提供证明由使用科室领导签字确定。如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以上内容装订成册,现场报名、递交报名材料。 (10)对收受商业贿赂、提供虚假资格证明材料、报价截止后撤销其报价、成交后不能及时履行合同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有损我院利益的一切行为,一经查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且我院保留追究赔偿的全力。实施商业贿赂的供应商,将取消在中日联谊医院参加招标、销售的资格。 五、报名时间:2021年8月27日到2021年9月2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5:00)。 六、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标书一正、五副、报价单一式两份,分别单独封存,信封四角盖骑缝章,招标会提供)。 七、送达响应文件时间:2021年9月3日(上午8:00) 八、地址: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10号楼3楼310室招标采购中心(仙台大街126号)。 联系电话:****-******** 联系人:吕鹏穆雪 2021年 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