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四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四平市市场监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视察四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按照四平市委市政府和省市场监管厅的统一安排部署,围绕吉林省市场监管“6+1”体系建设,坚持统筹安全和发展两个大局,做好管理和服务两件大事,顺利完成了机构改革工作任务,在全国首创市区一体的扁平化市场监管新模式,建立了统一、协调、高效的市场监管新体制,顺利通过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复核,获得全省“七五”普法先进单位提名,在全国全省率先开展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改革,实现“食药特”等领域安全监管零事故,质量提升工作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接受国家市场监管督察考核,企业年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等工作走在全省前列,为打造优质营商环境、安全消费环境、公平竞争环境、公正法治环境,完成疫情常态化防控和“六稳六保”工作任务提供了坚实保障。始终坚持“执法为民、为民执法”的理念,严格按照“职责法定、程序法定、处罚法定”的要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履职尽责。2020年,共查处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行业和领域的违法案件147件,收缴罚没款431万元,其中重大案件101件,罚没款42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55件,罚没款41万元,吊销营业执照168个。

  (一)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充分释放市场主体活力

  一是市场主体发展速度得到快速提升。立足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持续推动商事制度改革各项举措落地见效,依托“吉林省市场主体e窗通”系统,推进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理,实行“五零”(零见面、零证明、零成本、零等待、零跑动)服务举措,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6小时以内,其中市场监管部门审批时限不超过2小时;继电子营业执照推广使用后,11月又发出全省首张食品经营许可电子证书,使四平市政务数字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扩大“证照联办”、“证证联办”范围,为无需现场核查的食品经营户实行“证照联办”,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实现了“一口受理、一套材料、一窗发证”;对药械经营企业开展“四证联办”减少合并现场检查次数,压缩许可审批时限;扩大“证照联办”范围,先后与人社局、应急局合作,推行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危险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证照一窗通办”业务,全面压减办理时限,减少办事流程,为企业进入市场提供快速通道,实现企业开办由“一件事一次办”向“整件事一次办”迭代。上半年企业增速实现全省第二,截至12月15日全地区实有市场主体207406户(其中企业26156户,个体户173198户,农民专业合作社8052户),实现同比增7.22%;完成各类市场主体登记48800件(其中新开业26572件、变更9566件、注销12662件),办理市场监管部门各类许可证14392件(其中新增11109件、变更1974件、注销1309件),优化准入效果得到初步显现,办事效率得到显著提升。

  二是市场主体发展环境得到有效改善。坚持为市场主体营造最优质的发展环境和最公平的竞争环境,先后出台《保市场主体十五条措施》等4份政策文件,支持市场主体复工复产和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积极帮助引导中小微企业综合运用股权出质和动产抵押解决资金难题,全年完成股权出质87件、动产抵押143件,实现助企融资97.06亿元;组织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存量清理,出台四平公平竞争审查十条措施,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常态化机制,加大反不正当竞争监管执法,查办破坏公平竞争案件2起,收缴罚没款25万余元;加快推广新型市场监管模式,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好行政执法检查备案试点,编印《法治市场监管工作手册》《“先证后照”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手册》,制定《食品、药品、产品质量抽检不合格线索处置办法(暂行)》规范线索处置流程,强化了信用监管对违法行为的震慑作用和信用修复对守法经营的激励作用,累计向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四平)上报行政许可信息14643条;市本级共计列入异常名录501条、移出异常名录237条,目前市本级共有严重违法失信企业92家,对33个行政处罚信息进行信用修复,寓监管于服务的理念正在加快形成。

  三是市场主体发展质量得到持续加强。聚焦市场主体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差等难题,以提升市场主体发展质量,增强经济抗风险能力为目标,全力推动“个转企”工作,全年预计完成个转企306户,超额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实现同比增长133.5%,推动了我市市场主体结构进一步优化。组织开展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建设和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组织申报2020年重点领域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10个,完成4个在建试点中期审核;为3个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个两业融合试点项目,争取标准化战略资金共计40万元;组织28户企业提交对标结果41个,为企业争取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比对和评价资金20万元;组织4户企业的5个产品申报采用国际或国外先进标准登记备案,帮助相关行业领域主动找差距、补不足,明确建设方向。积极开展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培育,组织相关企业开展专利导航项目、专利资助项目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申报,完成新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3项(总数列全省第三位),累计帮助我市相关企业获得商标专利领域资助58.36万元,牵头起草《四平市加强知识产权建设十八条工作措施》,市委常委会已审议通过,为快速提升我市市场主体科技创新能力提供有力支持。

  (二)持续加强市场监管执法,充分发挥保障发展职能

  一是以加强“食药特”安全监管为重点,解决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工作理念,对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领域实行全覆盖监管,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全年未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药品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事故,为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安全做出了应有贡献。

  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制定《食品安全监管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部署开展“七大行动”,建立“八化监管”长效机制,联合相关市直部门共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关键环节和学校、敬老院、农村大集等重点场所的日常监管和重点整治,提升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全领域安全监管水平,累计查办食品安全领域违法案件25起,收缴罚没款67万余元;全年预计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885批次、快检10000批次,收到各类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43份,正按工作流程妥善处置;关停校园周边非法食宿班82家,全市169所学校食堂和330所幼儿园食堂明厨亮灶率达100%,互联网+明厨亮灶达138所。

  在药品安全监管方面,建立药品(疫苗)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畅通相关部门间信息交流和沟通联系,制定《2020年四平市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工作要点》《2020年四平市药品抽样计划》《四平市药品、医疗器械及化妆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开展中药饮片等领域专项整治和疫苗流通和使用环节联合监督检查,累计查办药械领域违法案件9起,收缴罚没款35万余元,完成了13户药品零售企业的GSP飞行检查,开展药械监督抽样384批次(其中药品350批次、医疗器械34批次)。

  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方面,实施特种设备“网格化”安全监管,进一步压实属地监管责任和经营使用单位主体责任;推动市政府将电梯安全纳入“四平市2020年十大民生实事”,制定《四平市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对特种设备实施全覆盖、有重点的专项整治和监督检验,共发现24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57处,并完成整改,累计完成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电梯等设备定检和监检10018台次,压力管道定检和监检43.8千米,安全阀校验2300只,依法对四平勇仲车用气瓶检验公司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案进行了查处,收缴罚没款14.5万元。

  二是以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为抓手,努力提升全市质量供给水平。在加强质量安全监管方面,启动四平市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印发方案并积极组织实施,着力强化市场主体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意识,进一步压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累计查办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相关违法案件35起,收缴罚没款68万余元。在防范质量安全风险方面,组织开展生产流通领域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对烟花爆竹、农资、煤炭等重点产品开展专项抽检,累计完成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检204批次,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检999批次(含省级抽检),对不合格产品依法进行了查处,确保可能存在的产品质量安全隐患被及时发现。在提高产品质量水平方面,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在全国、全省率先开展质量检验机构改革,将分别隶属于4个不同部门的6家机构进行整合,成立“四平市产品质量检验院”(副处级),进一步发挥资源集聚优势,推动一个部门管检验工作格局加快形成;成功举办“全国热交换器能效提升专题工作会议”,提升我市优势产业影响力;依托系统内检验机构,开展助企服务和民生保障工作,主动将水表检定装置迁至巨科能源表厂,将出租车计价器检定业务迁至北桥检车线,与省换热器协会和省换热系统中试中心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加快提升我市产品影响力和质量水平。在计量基准能力建设方面,组织开展计量检定和计量监管执法,开展秋菜市场专项整治和粮食收储计量监督检查,没收作弊电子秤6台,发现问题收粮点1个,保障群众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全年完成各类计量器具检定2.2万余台(件),强检计量器具受检率达96%以上,查处计量领域违法案件3件,罚款总额130余万元。

  三是以加强惠企政策执行监管为手段,全力保障“六保”“六稳”工作落实。发挥价格监管职能作用,对疫情防控期间收费公路免费通行等“便民惠企”政策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国家和省市各项优惠政策直达基层、直达民生,直接惠及市场主体。加强对公用企事业单位价格行为监管,督促公用企事业单位向社会公开服务标准、资费标准等信息;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形式,对全市44家转供电主体收费情况进行检查,责令退还个体工商户多付价款182万余元,有效督促转供电单位将降价政策传导到终端用户;查处公用企事业单位违规收费案件2起,责令退还企业多付价款42万余元,收缴罚没款76万余元。加强对融资过程相关收费检查,组织召开违规收费行为提醒告诫会,对本地区所有具有向小微企业提供贷款业务的商业银行逐一摸排,对9家商业银行涉企贷款收费情况进行了检查,责令6家商业银行退还企业多付评估费、抵押登记费381.8万余元,有效震慑了商业银行利用优势地位捆绑收费等违法行为。加强对国有房屋租金减免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对承租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的37户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了走访和调研,检查了全市19家行政事业单位租金减免政策落实情况,确保了37户市场主体约80万元的房屋租金得到及时减免。

  (三)持续推动国家战略实施,加快补齐社会治理短板

  一是聚焦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筑牢平安建设压舱石。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扫黑除恶工作总体安排,围绕“行业治乱”和“长效常治”两条主线,持续加强“六清”行动工作力度,开展“严冬”“春雷”执法专项行动和流通领域突出问题、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累计查办各类案件131起、收缴罚没款519万余元,责令相关县(市)市场监管部门全面排查并依法吊销“8.20”王福山案件、“7.25”李氏家族案件、孟庆革案件涉及的黑恶势力成员名下登记注册的公司、个体营业执照,对涉案人员名下公司纳入异常企业名录,对孟庆革涉案评估资产416.62万元上缴国库,积极探索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编印《四平市市场监管领域行业治乱长效常治工作机制》,确保市场监管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顺利转入常态化;下发《关于做好对含有西地那非成分的食品、药品和性保健品认定工作的通知》,破解保健市场乱象整治中难点问题,使府院联动和行刑衔接得到进一步加强,持续巩固扫黑除恶工作成果。

  二是聚焦扩大内需战略快推进,实现消费环境大提升。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建立消费维权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市场监管领域消费投诉举报“统一接收、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统一督办”工作机制,持续优化消费环境,推动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提质增效,尤其是面对疫情为消费市场带来的负面影响,更是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预计到今年年底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将达到18704件,及时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消费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45万元,平均每天受理量达到51件;命名2020年度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店94家、示范商圈2个、示范行业2个、示范工厂1家,其中11家单位被命名为吉林省放心消费示范店、示范商圈;组织并指导相关市场主体积极参与“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活动,其中四平欧亚商贸有限公司顺利通过省厅验收考核;发挥市“双打办”统筹协调组织作用,严厉打击商标侵权领域违法行为,查办案件15件,罚没金额36万余元,为有效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提供了坚实保障。

  三是聚焦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争做“两山”理论践行者。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建设理论为指导,立足工作职责,配合市直相关部门,做好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全面落实“禁塑”工作任务,开展煤炭质量监管、祭祀用品专项整治以及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开展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取缔工作“回头看”,助力构建清洁煤供应体系和打赢蓝天保卫战,累计办结省级环保督察信访案件2件,信访局交办环保相关信访件1件,组织成品油及车用尿素监督抽检48批次,对6批次不合格产品依法进行处置;开展塑料制品监督抽检56批次;检查经营煤炭市场主体72户,抽检煤炭33批次,检查经营祭祀用品市场主体150余户,收缴封建迷信祭祀用品20余车,为建设天蓝水绿、土净山青的生态四平做出了积极贡献。

  四是聚焦基层社会治理,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坚持将提高城市幸福指数,增强群众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作为基层治理工作的主攻方向,对铁西、铁东12个属地分局辖区进行调整,主动对应街道和社区等基层社会治理单元,加强交流合作与协同共治,拉近广大“市监”干部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距离,实现市场监管网格化监管与基层社区网格化管理互融互促,并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经受了实战检验,取得了良好效果,对有效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进行了有益探索;全面加强网络市场监管,积极开展线下广告排查、线上广告清理和网络交易监管,依法规范宣传行为、整治网络空间,关闭网店1个、下架商品5件,在线上线下同步监管方面进行有益探索。

  (四)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营造安全稳定发展环境

  一是坚持科学防控,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坚持围绕“一个中心”,建立高效疫情防控指挥体系,全员下基层、到一线,连续工作60余天,第一时间明确工作重点,建立绿色通道,为10余户本地疫情防控物资生产经营企业办理相关许可,突破速度极限,缓解供需矛盾。立足构建“一个体系”,紧盯降低疫情输入传播风险、维护疫情期间市场秩序、保障防疫物资供应和质量安全4个关键,围绕落实主体责任、压实监管责任、履行个人责任3个环节,构建成体系的四平市场监管疫情防控网,确保全方位、无死角。始终突出“一个导向”,筑牢疫情防控“严”的主基调,在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第一时间查处并发布典型案件,发挥了很好的警示震慑作用,查处的“天价白菜”案件更是取得了“打得一拳开,免得百拳来”的战略效果,收获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群众的极大认可。

  二是做到紧跟形势,适应疫情防控新常态。构建常态防控新机制,保持疫情防控指挥体系不变,四平市疫情防控排查指导组架构不变,保持应战能力;牵头开展冷链食品疫情防控输入风险排查工作,在全省率先制定《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及货物疫情防控工作任务职责清单》,进行常态化排查检查,持续压紧压实常态疫情防控责任链条,做到思想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重塑常态防控新秩序,编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视察四平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六稳六保”等系列方案以及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手册》,实现常态疫情防控条件下市场监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精准化;制定《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七条激励惩戒措施》等2项政策文件,压实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实行疫情防控“红黑榜”适时发布机制,推动“上红榜为荣、挂黑榜为耻”成为社会的共识。实现应对疫情新速度,始终保持对疫情输入的高度警惕,在国内出现的几次零星散发疫情中,都第一时间做出了响应,在24小时内完成相关产品排查封存,履行了应尽职责、做出了应有贡献。

  四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2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行政执法 市场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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