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丰公司二、三、七、八车间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金丰公司二、三、七、八车间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金丰公司二、三、七、八车间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金丰公司二、三、七、八车间安装工程,项目业主为湖南万安达集团金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金丰公司二、三、七、八车间安装工程

2.2 建设地点:怀化市湖天南路

2.3 规模: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约为:*******.07元。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规定进行保修

2.7 招标范围:金丰公司二、三、七、八车间安装工程包括安装各车间动力、照明配电箱、母线槽、电力电缆及其它供电回路制作安装各种工作台、烤箱、焊锡烟罩、锡台、送水车等部分,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及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无在建项目;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且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资格预审、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由不超过两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承担;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万元整(¥60000.00)

5.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等方式提交。

5.4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规定:

5.4.1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且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金丰公司二、三、七、八车间安装工程”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金丰公司二、三、七、八车间安装工程”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户 名: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保证金专户(须写全称)

开户行:长沙银行东风路支行

账号:********01

5.5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交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8月20日至2021年08月27日每天上午08:00至17:30时,投标人授权代表须携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须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到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1309#室)(湖南省长沙市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13楼)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

6.3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前将疑问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招标代理公司工作人员邮箱(********4@qq.com">hnzb12@126.com),过期不予受理;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09月14日09时30分,地点为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长沙市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12楼相应开标厅)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投标邀请函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万安达集团金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谢伟毅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凯群

电 话:****-********137*****577

地 址:长沙市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

邮 箱:hnzb12@126.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装工程 车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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