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渔湾村田园综合园区建设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宁陕县渔湾村田园综合园区建设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宁陕县渔湾村田园综合园区建设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NZC(G)2021-18
三、采购人名称:宁陕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地址:宁陕县城关镇三星路联系方式:137*****040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宁陕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宁陕县城关镇行政小区联系方式:****-*******/*******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本项目分2个标段:1标段建设内容:①渔湾村田园综合园区建设项目拦水坝工程由座长50.0m的拦水坝和一座36.2m长×50.0m宽的消力池组成;②渔湾村水坝修补工程内容:拆除原水坝浆砌石结构、溢流面板钢筋制安、水坝混凝土基础浇筑、新修浆砌石水坝、混土溢流面板浇筑、附属工程(河道抽排水、清理平整恢复)等。2标段建设内容:①田园综合体道路硬化1.2公里,建设标准为外延级标准,路面为沥青混凝土路面,宽度3.5m,工程包括渔湾田园综合园区产业路的路基碾压、防护工程、涵洞工程、路面硬化工程、排水工程;②渔湾村田园综合园区建设项目产业桥工程内容:桥塔工程(桩基基础),桩基承台,塔身,索鞍,桥端部工程(承台引道、铁件、缆索),锚锭(主索锚锭、抗风索锚锭、桥面系),人行步道工程;③渔湾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对项目实施地点的农田进行土方挖运、回填,挖运回填深度均为45cm,回填后利用耕地机对农田进行翻耕,翻耕深度为45cm,在翻耕的同时,播撒农家肥进行土壤增肥。工程量清单、规格型号详见第七章。
项目用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性质:涉农整合资金
六、项目预算资金:472万元(其中1标段:195.34万元; 2标段:276.66万元 )
七、供应商资质要求:
7.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和《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17条之规定的投标人。
7.2信用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日:①“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下载的信用报告(带水印)并加盖公章;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
7.3良好的商誉、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证明,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不良记录。
7.4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安全生产、产品质量、拖欠工资等情况。
7.5具备建筑(或市政)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7.6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B证,安全员C证。
7.8法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本人参加只提供法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
八、招标文件发放:时间:2021年8月27日至9月2日17:00时止(工作时间)。
九、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sxggzyjy.cn/)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报名,并获取本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没有CA数字证书的,可以在该网站先注册,再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十、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0.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9月15日9:00时止;
10.2开标时间:2021年9月16日9:00;
10.3开标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3室(安康市汉滨香溪路8号 )。
十一、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11.2本项目需要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
11.2.1优先选用节能环保品牌,扶持民族企业、小微企业和不发达地区。
11.2.2对福利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小微企业执行政府采购价格折扣6%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1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1.4潜在供应商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或者公司内部有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的,谢绝参与(宁办发【2017】23号之19条)。
11.5项目工期:30天。
11.6项目实施场地点:城关镇渔湾村。
11.7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日内,以书面形式确认是否参与投标会议。否则,代理机构将视同该公司已放弃本次投标机会,投标资格自动中止。
11.8项目联系人:赵丽华联系电话:137*****040宁陕县政府采购(会议结算)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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