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快递运营招标公告
校园快递运营招标公告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法律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校园快递服务工作,提高校内快递服务的有序性和安全性,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现就校园智能快递服务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特邀请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
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智能快递服务
二、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竞价方式进行,满足资格要求,价格最高的投标单位中标。
三、项目概况:
(1)学校概况: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占地面积800余亩,拥有全日制在校生10000余人,教职工500余人。
(2)项目地点: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校园
(3)经营范围:校园智能快递服务。
(4)经营期限:合同正式启用日起叁年整,经学校考核合格,每年一签合同。如在合作期内出现安全等问题及其它学校不可接受的问题,学校有权提前中止合同。在经营期内,如经营场地学院有其他安排,或因政策原因学校无法提供快递场所,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经营单位,经营单位需无条件归还场地。
(5)经营项目范围:邮件快递代收代发。校区内房屋经营期间,房屋水、电等开销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承租人自行办理所有项目需按法律法规相关证照。
(6)经营场地:校园内学生获活动中心1楼40平米房屋及周边区域。
注:承租人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前,须将装修方案报备学校后勤处,方案通过后方可实施,否则视为违约处理。(装修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7)起竞价:60000元/年
四、竞价要求:
(一)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含有“快递业务”。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财务状况报告)。
3、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之日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5、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提供书面声明)。
6、具有相《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且经营地域范围包括呼和浩特市。
7、不得少于5个快递品牌授权或合作。
8、投标方应拥有运营成熟的智能快递服务站点,满足自提柜全天候24小时自助取件服务,建设好较完善的运营管理平台,具有支持多品牌在快递末端管理系统,并配备有支持系统运行终端设备。投标方须在投标现场提供一套支持多品牌收派快递件的收派系统,并提供必需的各类硬件设备,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完善的服务。
9、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没有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评审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12、供应商已递交投标保证金。
(二)报名材料要求
1、法人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企业近三年来类似项目合同.
5、不得少于5个快递品牌授权或合作合同原件。
6、竞价人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书原件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对所提供报名资料真实性的声明,如有失信,自愿接受我校的相关处罚(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
8、竞价人对照报名条件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有关报名材料。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30日起至2021年9月3日,每天9:00—11:30、14:30—17:00。
2、报名地点: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学生活动中心101室
3、联系人:王老师
4、联系电话:****-*******
(四)竞价保证金
竞价人报名时需交纳5000元竞价保证金。保证金可采用电汇、支票之一的形式。
递交地点: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财务处
开 户 名: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东影南街支行
帐 号:149*****6514
保证金截止时间:2021年9月3日17:00
注:如不按时递交将无法参与竞价投标。
报名但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竞标的,视为违约,不退还交纳的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后,未成交人的竞价保证金于3日内(节假日顺延)一次性按原形式全部退还(无息)。成交人保证在签订合同后3日内,一次性返还(无息)。
五、竞价方式
(一)竞价时间地点:
1、竞价时间:报名材料审核完毕后另行通知。
2、竞价地点: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行政楼407会议室
(二)竞价方式
1、基本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房屋开竞条件及原则:报名竞价的单位必须3(含)个以上方可组织公开竞价,少于3个时暂停招租。
3、房屋成交结果确认原则:
(1)竞价人按年租金现场报价;
(2)报价为两轮报价。如果因报价相同,无法选出第一名时,则继续进行公开报价,直至选出第一名止。
(3)最后一轮报价结束后,现场公布该项目的成交价。
(4)如果成交人自愿放弃或被取消成交资格时,项目重新开展竞价程序,并不予返还成交人的竞价保证金。
4、竞价报价填写规则:竞价人的竞价报价不得低于起竞价。每轮竞价结束后,现场公布每轮竞价的最高报价,该最高价为下一轮报价的起竞价。
注:每轮竞价加价幅度为1000元的倍数,不足1000元的部分忽略不计。
5、竞价结束后,竞价成交人现场向学校交纳履约保证金(成交金额的5%)。拒绝交纳则按自愿放弃处理。竞价成交人取得承租资格并签订合同后,必须在30天内完成在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经营项目应具有的各类手续的办理,如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相关手续办理工作,学校有权终止合同,按成交人违约处理,扣罚履约保证金。
六、其他要求
中标单位负责快递服务中心的安全管理事宜。包括:
1、防火、防盗、收费邮件的安全管理,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2、快递车辆入校管理、泊车地点管理,确保不影响校园秩序和人员安全。
3、工作人员管理。确保录用人员行为符合规范并相关部门报备。
4、加强邮件管理,保证运营符合相关规定。
5、无条件服从校方相关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内的监督、管理。
6、加强管理,日常快递业务至少有1名专人值班管理。
七、信息发布
此招标公告在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校园网发布(2021年8月30日发布)
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
2021年8月3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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