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应急管理局互联网+移动执法平台通讯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应急管理局互联网+移动执法平台通讯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应急管理局互联网+移动执法平台通讯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 | ||
采购单位 |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应急管理局 | ||
行政区域 | 南关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08月30日12:52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08月30日至2021年09月06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网上下载 | ||
开标时间 | 2021年09月22日13:30 | ||
开标地点 |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开标室(净月高新区管委会) | ||
预算金额 | ¥144.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超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应急管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净月高新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思源联系电话:176*****986 | ||
代理机构名称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项目概况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应急管理局互联网+移动执法平台通讯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9月22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ZCF2021-24
项目名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应急管理局互联网+移动执法平台通讯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4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招标项目说明
1、项目编号:JZCF2021-24
2.项目名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应急管理局互联网+移动执法平台通讯服务采购项目
3.招标内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应急管理局互联网+移动执法平台通讯服务。具体服务要求详见第二章项目要求。
4.服务期:自执行合同之日起24个月。
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6.项目预算:人民币壹佰肆拾肆万元整(¥1,440,000.00),本项目不接受超出项目预算的报价。
7.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应规章的规定;
2.投标人须具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关于开展数据、专用通道出租服务业务的批复文件,并应具备本项目标的的相关服务能力;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供应商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procure.jingyue.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
5.投标人须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注册供应商,如尚未成为注册供应商,请登录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上进行注册登记,注册成功后即可参与报名。
6.投标人前来报名时应提供下述文件资料(其中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6.1投标人营业执照的原件及复印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关于开展数据、专用通道出租服务业务的批复文件复印件;
6.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被授权委托人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被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参保人员)的原件及复印件;
6.3投标人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
6.4投标人近一年内缴纳的税务凭证或当地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6.5投标人近一年内缴纳的社会保险专用收据或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单位参保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6“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失信行为的证明材料;
6.7投标人近三年(2018—2020年度)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附“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的证明材料。
三、投标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
2.时间:2021年8月30日至9月6日(节假日除外;11:30—13:00午休除外)9:00—16:00(北京时间);
3.审查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六楼A区政府采购中心。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通过现场审查的投标人经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网上审批通过后,自行到本中心网站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安排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9月22日13:3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开标室(净月高新区管委会)
3.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请参加招标投标活动人员自行做好防护措施。
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应急管理局
采购人联系人:王思源 联系电话:176*****986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净月高新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务中心六楼A区
联系人:王超 联系电话及传真:****-********
邮政编码:130122 网址:http://procure.jingyue.gov.cn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O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合同履行期限:自执行合同之日起24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应规章的规定;投标人须具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关于开展数据、专用通道出租服务业务的批复文件,并应具备本项目标的的相关服务能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procure.jingyue.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投标人须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注册供应商,如尚未成为注册供应商,请登录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上进行注册登记,注册成功后即可参与报名。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30日至2021年09月0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下载
方式:通过现场审查的投标人经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网上审批通过后,自行到本中心网站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9月22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9月22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开标室(净月高新区管委会)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应急管理局
地址:净月高新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
联系方式:王思源联系电话:176*****986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超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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