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涵熙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省锡中实验学校校园数字化广播系统的公开招标公告

苏州涵熙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省锡中实验学校校园数字化广播系统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省锡中实验学校校园数字化广播系统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无锡市惠山区洛南大道8号西泽大厦28楼2802室。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9月24日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SEDZ21G040

项目名称: 省锡中实验学校校园数字化广播系统

预算金额(元): 970000

最高限价(元): 970000

采购需求:

最高限价(元)合同履约期限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标项序号标项名称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简要规格描述备注
970000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完成供货并交付使用。每拖延一天按2000元/天支付违约金给发包人,无限额。1省锡中实验学校校园数字化广播系统1970000现需采购一套数字广播设备,对部分户外场地及教室区域的广播进行升级改造,项目内容包含广播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质保等。详见采购文件\u201c三.采购需求\u201d。


合同履行期限: 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完成供货并交付使用。每拖延一天按2000元/天支付违约金给发包人,无限额。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制造业或零售业。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的项目除外。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单位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进行评审。参加报价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成交公告进行公示)。(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参加报价的监狱企业,应当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参加报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企业性质如按上述文件规定,同时属于可享受价格扣除的两类或两类以上企业,不享受重复价格扣除。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1.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及拟投入项目负责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委托人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1年02月~2021年07月由社保局出具的缴费证明)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1年02月~2021年07月缴费证明,如果企业成立不满6个月,则提供成立时间以来的社保缴费证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年08月30日 至2021年09月06日 ,每天上午 09:00至11:30 ,下午 13:00至16: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无锡市惠山区洛南大道8号西泽大厦28楼2802室。

方式: 电子文档介质。请投标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自带U盘,同时递交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至苏州涵熙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购买采购文件:
1)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联系方式(电话、电子邮件地址)、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1年2月~2021年7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1年2月~2021年7月的缴费证明;

售价(元): 捌佰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答疑地点:不统一召开答疑会,以书面(或电子稿)形式发送给各潜在供应商。

答疑时间:2021年9月8日17:00前。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9月24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 无锡市惠山区政和大道209号住建局大楼3楼开标8室

开标时间: 2021年09月24日 09:30

开标地点: 无锡市惠山区政和大道209号住建局大楼3楼开标8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1)为进一步从严从紧从实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通道,保障政府采购活动安全开展。凡参与惠山区政府采购投标(报价)的相关人员,应在进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山分中心前完成以下程序:
1.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为减少人群聚集,投标供应商代表人数为1人进入开标现场。
1.2参加无锡市惠山区政府采购活动人员,严禁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旅居史、与确诊病例行程轨迹有交叉史相关人员进入采购活动现场。对故意隐瞒的,将报送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3凡进入活动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口罩并在无锡市惠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楼大厅出示\u201c苏康码\u201d与\u201c行程码\u201d(实时查验图,截图无效),采取\u201c测温+扫码\u201d进,\u201c扫码\u201d出。\u201c苏康码\u201d、\u201c行程码\u201d为绿码,可进场; \u201c苏康码\u201d、\u201c行程码\u201d为绿码,但行程中有涉及中高风险地区的(加*标注地区),应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进场;\u201c苏康码\u201d验证结果为黄色或红色、体温≥37.3°C,严禁进场并上报所在社区与同级财政部门。
1.4进入采购活动现场的人员领取并填写工作人员发放的《个人健康申明》,凭签署完毕的《个人健康申明》进行投标(报价)及评审活动。
1.5投标(报价)人应考虑完成上述程序所需时间,不能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投标所造成的风险及损失,由投标(报价)人自行承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如有变化的,以最新通知为准。
(2)凡参与投标(报价)的相关人员,进场后应当做好个人防护,服从现场管理,全程佩戴口罩,座位保持安全距离或分散等候,不得扎堆聚集。
(3)投标(报价)人不配合工作人员防疫检查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无锡市惠山区长安街道办事处

地 址:无锡市惠山区开发区堰新路318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采购人项目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州涵熙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市惠山区洛南大道8号28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杨逸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苏州涵熙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8月3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广播系统 数字化 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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