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牛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金牛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采购项目编号 CDJN—********
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行政区划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
公告类型 询价
公告发布时间 2013-11-11 14:30
采 购 人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检察院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成都市金牛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项目包个数 1
各包描述 附件
供应商参加询价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资质要求: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2、投标人必须承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物业管理一级以上资质;4、报价单位应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成都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管理暂行规定》、《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和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5、非成都市工商注册的企业须在成都市设有分支机构。
询价文件发售方式 领取
询价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时间 2013-11-12 09:00到2013-11-15 17:00
备注
询价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领取地点:成都市沙湾路65号金牛政务中心1-5
采购文件售价 领取
采购文件发售地点 领取地点:成都市沙湾路65号金牛政务中心1-5
供应商报名方式 领取招标文件需提供资料:(1)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验原件,收复印件);(2)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收复印件);(3) 物业管理资质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4) 税务登记证副本(验原件,收复印件);(5)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6)单位介绍信或四川政府采购网(www.sczfcg.com)上下载的“介绍函”。(招标文件领取后,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起止时间 2013-11-21 10:30到2013-11-21 10:30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成都市沙湾路65号金牛政务中心南10—4会议室,询价当日交至询价现场。
供应商接收资格审查及参加询价时间 2013-11-21 10:30
供应商接收资格审查及参加询价地点 递交询价文件地点:成都市沙湾路65号金牛政务中心南10—4会议室,询价当日交至询价现场。
备注
供应商交纳询价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1)询价保证金5000元整,以转账形式交纳,拒收现金,并到采购中心开具四川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2)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未按规定提交询价保证金的投标。 (3)未成交的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将按规定予以无息退还。 (4)成交的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在成交人有效地履行了合同完毕后,予以无息退还。(5)收款单位:成都市金牛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6)开 户 行:工行金牛支行账号:440 224 300 900 612 1334(7)交款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的前一日(询价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下账时间为准)。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成都市星科路3号 联系人:朱峻峰 联系电话:******** 、 189*****103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代理机构:成都市金牛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地 址:成都市沙湾路65号联系人: 范老师 邓老师联系电话:********、******** 传真:********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单位: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成都市星科路3号 联系人:朱峻峰 联系电话:******** 、 189*****103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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