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景观大道市政工程(南港污水处理厂配套工程)一期工程连续缠绕增强玻璃钢夹砂管招标公告

中央景观大道市政工程(南港污水处理厂配套工程)一期工程连续缠绕增强玻璃钢夹砂管招标公告


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晋江市中央景观大道市政工程(南港污水处理厂配套工程)一期工程连续缠绕增强玻璃钢夹砂管采购的公告

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晋江市市政园林局(采购人)的委托对晋江市中央景观大道市政工程(南港污水处理厂配套工程)一期工程连续缠绕增强玻璃钢夹砂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采购编号:YFCG********8(JJCG2013—422)

2.委托单位名称:晋江市市政园林局

3.委托单位地址:晋江市

4.委托单位联系人:庄先生 联系电话:159*****626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6.采购内容:晋江市中央景观大道市政工程(南港污水处理厂配套工程)一期工程连续缠绕增强玻璃钢夹砂管1批(详见采购文件);

7.投标人资格条件

7.1具有本次采购货物经营权的独立企业法人;

7.2投标人具有连续缠绕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夹砂管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7.3企业必须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

7.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因政府采购事项受财政部门处罚;

7.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凡愿意接受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即日起,工作时间(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按下述地址到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购买采购文件。每份文件100元,如需邮寄另加50元。采购文件可在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fjqz.gov.cn)下载258晋江市中央景观大道市政工程(南港污水处理厂配套工程)一期工程连续缠绕增强玻璃钢夹砂管采购(定稿).doc。

9.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3年12月2日9:30时(北京时间),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0.开标时间:2013年12月2日9:30时(北京时间)。

11.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泉州市区温陵路南段178号二楼)

12.本次采购拒绝原装进口产品(指整件产品原装进口)参与投标。

13.本次采购接受晋江市政府采购办及其他行政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

14.本采购项目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new/)、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fjqz.gov.cn)、晋江政务网(http://app.jinjiang.gov.cn/zfcg/)上公告。

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供应商提出质疑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7.4条的约定。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区温陵路南段178号二楼

E-mail:YFCG*******@163.com

邮 编:362000

电 话:(0595)2***************

传 真:(0595)********

联系人:李先生、林先生

开户行:兴业银行泉州分行营业部

帐 号:152*****010*******

收款人: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

二O一三年十一月十一日


福 建 云 锋 招 标 有 限 公 司FUJIAN YUNFENG AGENCY PROCURE CO.,LTD 采 购 文 件 采购编号:YFCG********8(JJCG2013—422)采购项目:晋江市中央景观大道市政工程(南港污水处理厂配套工程)一期工程连续缠绕增强玻璃钢夹砂管采购 目 录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书51.投标邀请书62.晋江市中央景观大道市政工程(南港污水处理厂配套工程)一期工程连续缠绕增强玻璃钢夹砂管采购一览表8第二部分晋江市中央景观大道市政工程(南港污水处理厂配套工程)一期工程连续缠绕增强玻璃钢夹砂管采购需求与技术商务应答内容9第一章 商务要求10第二章 技术要求13第三章 技术与商务应答内容17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18A说明19B采购文件19C投标文件的编写20D投标文件的递交23E开标、评标与定标24F授予合同28第四部分晋江市中央景观大道市政工程(南港污水处理厂配套工程)一期工程连续缠绕增强玻璃钢夹砂管采购买卖合同主要内容30第一条签订合同文件的依据31第二条货物31第三条质量保证31第四条合同金额32第五条货款结算32第六条交用时间、地点和方式32第七条货物起运32第八条验收32第九条售后服务33第十条双方责任33第十一条索赔办法34第十二条不可抗力34第十三条合同纠纷的解决34第十四条其他35第五部分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361.投标书372.开标一览表383.投标报价表394.技术商务应答书405.供货明细表416.货物规格技术参数偏离表427.商务条款偏离表438.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449.法人委托授权书4510.投标人的资格声明4611.代理服务费承诺书4812.版权声明4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项目约定内容1采购项目晋江市中央景观大道市政工程(南港污水处理厂配套工程)一期工程连续缠绕增强玻璃钢夹砂管采购2货物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的货物交货地点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采购内容详见文件第二部分晋江市中央景观大道市政工程(南港污水处理厂配套工程)一期工程连续缠绕增强玻璃钢夹砂管采购需求技术与商务内容5交货时间在买卖双方签订合同后,接到采购人的书面供货通知后20个日历天内交货。6价格与费用包含中标供应商将中标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所产生的相关费用。7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15条的要求8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万伍仟元整。9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13年12月2日9:30前投标保证金须提交给招标人,以到账为准。10递交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7份。 投标文件必须进行牢固胶装加盖骑缝章(或公章),且不得出现松散情况,否则视为无效投标。11中标供应商产生方法综合评分法(详见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27条内容)12履约及维护保证金合同金额的3%1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3年12月2日9:30时(北京时间)14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泉州市区温陵路南段178号二楼)15开标时间2013年12月2日9:30时(北京时间)16无效投标条款(对应采购文件第三部分第24.7条和第24.9条)24.7投标人制作文件出现以下情况时为无效标:24.7.1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的;24.7.2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投标文件或加盖公章;24.7.3投标人没有提供第15条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24.7.4投标文件的正、副本中装订有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或投标报价表的;24.7.5投标文件未按要求进行牢固胶装加盖骑缝章(或公章)或出现松散情况的;24.7.6技术要求偏离表及商务条款偏离表未对采购技术商务要求逐条应答;24.7.7投标响应与采购文件产生重大偏离或投标人的技术考评分达不到技术考评分总分的50%;24.7.8投标报价须为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提出的各分项价的总和。但是投标人采用总价优惠或以总价百分比优惠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其优惠未直接体现在各项投标报价的单价中的;24.7.9 a.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的;b.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c.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24.7.10其他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情形。24.9投标人有下列串通投标的情形时为无效标:24.9.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或雷同,且不能合理解释的;24.9.2不同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24.9.3由同一人或分别由几个有利害关系人携带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的企业资料参与资格审查、领取招标资料,或代表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参加招标答疑会、交纳或退还投标保证金、开标的;24.9.4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17废标条款(对应采购文件第三部分第24.8条)24.8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24.8.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注:均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的投标人将被视为一家投标人,并以资格条件和符合性符合采购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作为评审对象。);24.8.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4.8.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4.8.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8采购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晋江市政府采购办及其他行政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19注意事项注:本采购文件共 49 页,请投标人领取采购文件时自行核对,如发现缺、损等情况,自领取采购文件之日起二日内向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提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书1.投标邀请书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晋江市市政园林局(采购人)的委托对晋江市中央景观大道市政工程(南港污水处理厂配套工程)一期工程连续缠绕增强玻璃钢夹砂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1、采购编号:YFCG********8(JJCG2013—422)2、采购项目名称、数量、服务及交货期:详见“晋江市中央景观大道市政工程(南港污水处理厂配套工程)一期工程连续缠绕增强玻璃钢夹砂管采购一览表”3、凡愿意接受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即日起,工作时间每天上午8:00—12:00时,下午2:30—5:30时,到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区温陵南路178号二楼)购买采购文件,每份文件100元,如需邮寄另加50元。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3年12月2日9:30时(北京时间)。实质性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5、开标时间:2013年12月2日9:30时(北京时间)6、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泉州市区温陵路南段178号二楼)7、投标报名地点: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8、采购人联系人:庄先生 联系电话:159*****6269、本次采购拒绝原装进口产品(指整件产品原装进口)参与投标。10、本次采购接受晋江市政府采购办及其他行政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11、采购公告公布网址: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fjqz.gov.cn)、晋江政务网(http://app.jinjiang.gov.cn)。1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供应商提出质疑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7.4条的约定。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区温陵路南段178号二楼E-mail:YFCG*******@163.com 邮编:362000电话:(0595)2***************传真:(0595)********联系人:李先生、林先生开户行:兴业银行泉州分行营业部帐号:152*****010*******收款人: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二O一三年十一月十一日晋江市中央景观大道市政工程(南港污水处理厂配套工程)一期工程连续缠绕增强玻璃钢夹砂管采购一览表采购编号:YFCG********8(JJCG2013—422) 合同号1:品目号货物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备注a强力型连续缠绕玻璃钢顶管DN1800强力型玻璃钢顶管,理论允许顶力4000KN/m,橡胶圈套筒接口。米670含套筒和橡胶圈b强力型连续缠绕玻璃钢顶管DN800强力型玻璃钢顶管,理论允许顶力4000KN/m,橡胶圈套筒接口。米60含套筒和橡胶圈c连续纤维缠绕玻璃夹砂管DN1400连续纤维缠绕玻璃夹砂管,刚度SN10000,橡胶圈套筒接口。米743含套筒和橡胶圈d连续纤维缠绕玻璃夹砂管DN600连续纤维缠绕玻璃夹砂管,刚度SN10000,橡胶圈套筒接口。米60含套筒和橡胶圈e连续纤维缠绕玻璃夹砂管DN300连续纤维缠绕玻璃夹砂管,刚度SN10000,橡胶圈套筒接口。米147含套筒和橡胶圈f45°弯头(套筒连接)DN1400个2g30°弯头(套筒连接)DN1400个1注:1.交货时间:在买卖双方签订合同后,接到采购人的书面供货通知后20个日历天内交货。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的货物交货地点。3.技术与商务要求详见第二部分第一章商务要求与第二章技术要求。第二部分晋江市中央景观大道市政工程(南港污水处理厂配套工程)一期工程连续缠绕增强玻璃钢夹砂管采购需求与技术商务应答内容第一章 商务要求一、投标人的工作范围1.1 投标人必须能提供《晋江市中央景观大道市政工程(南港污水处理厂配套工程)一期工程连续缠绕增强玻璃钢夹砂管采购一览表》所选合同号中的全部管道、配件、材料及工具。1.2 投标人拟提供货物须为全新未使用合法取得的合格产品。货物及其辅助装置的铭牌、使用指示、警告指示应以中文或英文及易懂的通用符号来表示,应能够准确无误地表示货物的型号、规格、制造商等内容。1.3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其它伴随服务(或义务)。1.3.1供货投标人必须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准时提供货物及各种技术资料,并负责所供货物的包装和运输。1.3.2验收①验收标准:国家现行标准及规范;生产厂家的产品说明书、合格证书及技术资料等;当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求的安全规范;采购文件及合同的约定;投标文件的承诺。②验收程序:货物验收分出厂检验、货到验收、最终调试验收三个阶段。a.出厂检验:中标供应商在货物出厂前,应按产品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试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中标供应商应随同货物提供出厂检验报告、产品质量合格证和有效的可靠性试验报告。b.货到验收:每批货物到达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由采购人、中标供应商共同进行质量、数量等方面的验收(但不作为最终合格的保证)。当采购人认为本批货物可能有质量问题时,有权对货物进行抽样送有资格的检测单位检测。如经检测货物无质量问题,则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如经检测货物有质量问题,则检测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并且本批货物统一按退货处理,中标供应商仍需按期供货,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c.最终调试验收:货物埋入地下经压力试验合格后,由采购人负责联系有关部门,与中标供应商、施工单位按规定的标准要求进行联合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相关手续。若压力试验验收时发现有质量问题,中标供应商应负责进行检查、维修或更换不合格产品直至压力试验验收合格,当施工过程中,管道需修补或连接方式需特殊处理时,中标供应商应负责提供所需的技术、材料、专用工具等并负责处理,该过程的所有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1.3.3指导安装调试中标供应商负责在采购人的货物安装现场指导采购人的施工人员进行安装、调试。1.3.4培训中标供应商应有计划地对采购人的管理、维保人员进行本次采购货物的基本知识、使用、维护保养技术的现场培训以保证货物的良好运行状态。1.3.5文本资料-----制造商提供的出厂检验报告和检验证书;-----原产地证明;-----货物详细的产品说明书、合格证书及相关技术资料;-----连接完毕后立即进行的验收试验程序说明;-----供货清单;-----货物相关强制性认证及许可证书;-----其它需提供的通知或文本。1.3.6保修期及售后服务中标供应商必须确保提供的产品应是原厂、原装、全新产品,各项技术参数指标应达到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以及采购文件的要求,中标供应商应严格履行服务承诺,若产品出现质量技术等问题,应更换合格的产品,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延长交付使用的经济责任。a.中标供应商应具备相应的维护保养服务能力,包括拥有本次所出售货物的备件配件、专用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对货物进行终身维护和修理。中标供应商须有属本公司的可随时上门维修及检测的工程技术人员,货物出现故障时供应商能在48小时内上门维修及时排除故障。b.免费质量保修期为最终验收合格后24个月(国家或厂家有更长期限规定的,从其规定)。在免费质量保修期内,中标供应商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材料及设备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质量问题负责。在免费质量保修期内货物使用发生故障,中标供应商应免费提供咨询、更换损坏的管道及零配件和维修服务。在免费质量保修期內发生的更换管道及零配件和维修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c.中标供应商必须保证货物的维修及零配件供应,期间不得以任何借口不予修理,否则采购人将有权向中标供应商索赔。d.中标供应商如有违反上述保修服务条款或自身承诺,采购人有权没收其履约及维护保证金,造成损失的同时应承担赔偿责任。二、供货范围2.1投标人必须按照《晋江市中央景观大道市政工程(南港污水处理厂配套工程)一期工程连续缠绕增强玻璃钢夹砂管采购一览表》相应合同号内容提供必需的所有管道、备品备件、材料、附件及专用工具。2.2备品备件:投标人应提供的备品备件由其自行列表填报。三、报价要求3.1本次采购项目为1个合同号,投标人必须对所选合同号中的所有货物进行报价。3.2投标报价包含中标供应商按采购人规定条件供货,并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货物费、运杂费、指导安装调试费、培训费、验收费、售后服务费、税金等以及所有不可预见的费用。3.3由于项目上存在设计变更的可能性以及现场连接条件的限制,因此应允许采购人分批进货和对数量和连接进度等方面的适度调整,中标供应商应该充分估计和接受因上述调整给自身带来的计划变更及损失,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3.4当实际采购数量有调整时,按中标单价与实际供货数量进行结算。3.5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的报价单位为人民币元。四、交货期限、地点及方式4.1交货期限:在买卖双方签订合同后,接到采购人的书面供货通知后20个日历天内交货。4.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的货物交货地点。4.3交货方式:分批交货。五、货款结算1.货款通过晋江市财政局国库中心支付;2.支付货款时应提供的资料:2.1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政府采购验收单及合同的原件;2.2税务发票原件(单位负责人及经办人签字证明人)及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采购人公章)。3.付款(分期付款):3.1中标供应商的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存放地点后,支付所到货物货款的70%。3.2货物经采购人的施工单位完成安装且经采购人最终验收合格后,支付至货物货款的100%。六、履约及维护保证金1.中标供应商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时,应按中标金额的3%计算向采购人提交履约及维护保证金。2.该履约及维护保证金在货物全部最终调试验收合格、免费质量保修期满24个月且无质量及服务问题时无息退还。3.该履约及维护保证金应在签订合同前提交,提交方式为:电汇、保函、银行汇票或现金。第二章技术要求一、强力型连续缠绕玻璃钢顶管1、强力型连续缠绕玻璃钢顶管的相关要求不低于《玻璃纤维增强塑料顶管》GB/T 21492-2008标准要求。产品的技术规格应满足设计要求。2、产品生产工艺:连续缠绕生产工艺,每根管长2.5米。3、原材料3.1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夹砂管及管件主要材料(采用国内知名品牌材料)要求:内衬树脂:间苯型不饱和聚酯树脂;结构树脂:邻苯型不饱和聚酯树脂;缠绕纱:无碱玻璃纤维无捻粗纱。中标供应商在供货过程中,须提供采用原材料厂家的每批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单、增值税发票复印件来证明其原材料的真实性。3.2树脂浇铸体的性能应达到下列要求:a)内衬层树脂拉伸强度:≥60MPa;拉伸弹性模量:≥2.50GPa;断裂伸长率:≥3.5%;热变形温度:≥70℃。b)结构层树脂拉伸强度:≥60MPa;拉伸弹性模量:≥3.0GPa;断裂伸长率:≥2.5%;热变形温度:≥70℃。热变形温度按GB/T 1634.2-2004中A法进行测试。4、技术参数及性能要求4.1内壁应光滑,水阻小,不结垢, 具有良好的密封性能。不允许出现龟裂、贫胶区、针孔、杂质、纤维浸润不良、气泡 、分层等不良现象。4.2使用寿命长、耐老化、耐化学腐蚀、抗磨损,抗压能力强,抗震性能好。4.3管材颜色为不饱和聚酯树脂本色,不得填加色浆。外表面无明显缺陷。4.4管道的端面应平齐,与管中心轴线垂直,边棱应无毛刺。4.5管道连接:管道采用套筒接头、橡胶圈接口连接,密封圈采用耐腐蚀、寿命长的三元乙丙橡胶。4.6巴氏硬度:管外表面的巴氏硬度不小于40。4.7树脂不可溶分含量:管壁中树脂的不可溶分含量应不小于90%。4.8管的力学性能应符合 GB/T 21492-2008标准中第6.5条款的要求。5、质量检验5.1中标供应商在产品出厂前必须按《玻璃纤维增强塑料顶管》GB/T 21492-2008标准进行出厂检验。5.2在供货过程中,采购人可在施工现场随机抽取管道试样,到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认可的玻璃钢管道检验机构进行检测。5.3在产品检验和验收过程中,如发现任何不符合本技术规范要求的产品,中标供应商应及时免费返修或更换,直至符合规定要求。6、产品标志管材出厂时应有永久性标志,标志包括以下内容:—生产厂名和商标—产品标记—批号及产品编号—生产日期—生产许可证编号。二、连续纤维缠绕玻璃钢管1、连续纤维缠绕玻璃钢管须满足《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夹砂管》GB/T 21238-2007标准要求。2、产品生产工艺:连续缠绕生产工艺。3、原材料3.1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夹砂管及管件主要材料(采用国内知名品牌材料)要求:内衬树脂:间苯型不饱和聚酯树脂;结构树脂:邻苯型不饱和聚酯树脂;缠绕纱:无碱玻璃纤维无捻粗纱。中标供应商在供货过程中,须提供采用原材料厂家的每批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单、增值税发票复印件来证明其原材料的真实性。3.2树脂浇铸体的性能应达到下列要求:a)内衬层树脂拉伸强度:≥60MPa;拉伸弹性模量:≥2.50GPa;断裂伸长率:≥3.5%。b)结构层树脂拉伸强度:≥60MPa;拉伸弹性模量:≥3.0GPa;断裂伸长率:≥2.5%;热变形温度:≥70℃。热变形温度按GB/T 1634.2-2004中A法进行测试。4、技术参数及性能要求4.1内壁应光滑,水阻小,不结垢, 具有良好的密封性能。不允许出现龟裂、贫胶区、针孔、杂质、纤维浸润不良、气泡 、分层等不良现象。4.2使用寿命长、耐老化、耐化学腐蚀、抗磨损,抗压能力强,抗震性能好。4.3管材颜色为不饱和聚酯树脂本色,不得填加色浆。外表面无明显缺陷。4.4管道的端面应平齐,与管中心轴线垂直,边棱应无毛刺。4.5管道连接:管道采用套筒接头、唇形橡胶圈接口连接,密封圈采用耐腐蚀、寿命长的三元乙丙橡胶。4.6巴氏硬度:FRPM管外表面的巴氏硬度不小于40。4.7树脂不可溶分含量:管壁中树脂的不可溶分含量应不小于90%。4.8 FRPM管的初始力学性能和长期性能应分别符合GB/T 21238-2007标准中第6.6条款和第6.7条款要求。5、质量检验5.1中标供应商在产品出厂前必须按GB/T21238-2007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夹砂管》标准进行出厂检验。5.2在供货过程中,采购人可在施工现场随机抽取管道试样,到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认可的玻璃钢管道检验机构进行检测。5.3在产品检验和验收过程中,如发现任何不符合本技术规范要求的产品,中标供应商应及时免费返修或更换,直至符合规定要求。6、卫生性能用于给水的管应符合GB 5749的要求,并按国家卫生部门要求进行定期检测。7、产品标志管材出厂时应有永久性标志,标志包括以下内容:—生产厂名和商标—产品标记—批号及产品编号—生产日期—生产许可证编号。三、注意事项1、投标人提供的管道质量及性能应不低于上述要求,投标人可提供更优的产品参与投标。若有未提及的相关技术要求,则按国家标准执行。2、最新一期节能清单中的计算机设备(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输入输出设备(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空调设备、生活用电器(空调机、电热水器)、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和高压钠灯)、电视设备、便器、水嘴等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以“★”标注)。本次采购的产品若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则必须在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选择,否则评委有权认定为无效投标。采购人需购买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但在最新一期节能清单中无对应细化分类且节能清单中的产品确实无法满足工作需要的,允许在节能清单之外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产品目录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查阅和下载。第三章技术与商务应答内容根据采购项目的技术商务需求,要求投标人对照下列技术、商务应答条款的内容应答,并保证应答内容真实、可信,如果出现应答内容与事实不符情况,投标将被拒绝。一、技术应答1.详细提供投标货物的品牌、规格型号、数量、产地及生产厂家情况(附供货明细表)。2.对照采购项目技术要求的内容,详细提供货物及其主要原材料的质量、技术参数及性能指标情况。3.提供有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货物的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4.提供货物的生产及检测设备、生产技术水平、技术工艺水平等情况;5.提供货物厂家对外公开发布的彩色样本或技术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6.“第二章技术要求”其他相关要求的应答。7.提供技术要求偏离表(逐条应答,否则为无效投标)。二、商务应答1.服务、质量保证条款。 2.货物的售后服务承诺书。3.技术培训服务承诺。4.列出保修期后的服务收费标准。5.“第一章商务要求”相关要求的应答。6.提供商务条款偏离表(逐条应答,否则为无效投标)。三、其他要求1.提供企业信誉、信誉、财务状况、履约能力等可以证明企业综合实力的材料。2.提供投标人2009年以来投标同类货物的业绩证明:提供该业绩项目的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原件及复印件为考评依据。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A说明1.适用范围1.1 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投标邀请中所叙项目的货物及服务采购。2.定义2.1“采购人”系指采购文件第一部分所指采购项目的委托方即晋江市市政园林局。2.2“招标人”系采购文件第一部分所指的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2.3“投标人”系指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条件,并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参与采购活动的法人。2.4“投标人代表”指全权代表投标人签署《投标文件》,参加采购标活动的法定代表人或须持有《法人委托授权书》的授权代理人。2.5“货物”系指中标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须向指定用户提供的管道、配件、材料及工具。2.6“服务”系指按采购文件规定,中标供应商须承担的货物技术协助、维护及自身承诺的义务。2.7“中标候选供应商” 经过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评委审查、考评、推荐的中标供应商候选人。2.8“中标供应商”持有招标人签发的《中标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买卖合同》的法人。3.投标人条件3.1具有本次采购货物经营权的独立企业法人;3.2投标人具有连续缠绕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夹砂管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3.3企业必须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因政府采购事项受财政部门处罚;3.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投标费用4.1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B 采购文件5.采购文件的组成5.1 采购文件是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的资料。采购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5.1.1投标邀请书;5.1.2晋江市中央景观大道市政工程(南港污水处理厂配套工程)一期工程连续缠绕增强玻璃钢夹砂管采购需求与技术商务应答内容;5.1.3投标人须知;5.1.4晋江市中央景观大道市政工程(南港污水处理厂配套工程)一期工程连续缠绕增强玻璃钢夹砂管采购买卖合同主要内容;5.1.5投标文件格式。5.2 除非有特殊要求,采购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货物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6.采购文件的澄清6.1投标人对采购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应按投标邀请书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或传真)通知到招标人。招标人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6.2投标人最好在投标期间到拟安装的地点进行勘察。7.采购文件的修改7.1招标人可主动地或依据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采购文件,并在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指定的网站公告修改内容。7.2因为修改采购文件的缘故,招标人将根据规定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指定的网站公告。7.3采购文件的修改内容将构成采购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7.4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书必须为原件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签字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质疑书则不予受理,视同接受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C 投标文件的编写8.要求8.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的内容,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书面的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8.2以电报、电话、传真形式代替投标文件的投标概不接受。9.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9.1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和招标人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9.2计量单位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或国际单位。9.3投标文件对日期的约定一律指日历日。10.投标货币单位10.1投标文件涉及到的价格、金额一律使用人民币元为单位。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1.1.1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表(用小信封单独密封,投标文件的正、副本中不应再装订有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或投标报价表,否则视为无效标);11.1.2技术商务应答书;11.1.3投标货物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如货物彩页及货物其他技术参数)及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资料;11.1.4货物技术要求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 11.1.5 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根据第三部分第15条的要求提供); 11.1.6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11.2上述投标文件按11.1.2—11.1.6装订成册,并填制“投标文件资料清单”。11.1.1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表用小信封单独密封。除前述的单独密封的小信封外,投标文件的正、副本中不应装订有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或投标报价表,否则视为无效投标。11.3投标人不得提供虚假资料,否则将被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取消投标人资格及中标供应商资格。投标人提供的证明资料原件备查,必要时,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中的相关原件,以便确认投标文件的真实性。投标人须按照约定时间内提交相关证明资料原件。12.投标文件格式12.1 投标人应按采购文件中提供的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书、开标一览表等资料。13.投标报价13.1 投标报价是指投标人根据采购文件第二部分“晋江市中央景观大道市政工程(南港污水处理厂配套工程)一期工程连续缠绕增强玻璃钢夹砂管采购需求与技术商务应答内容”要求将货物送达交货地点,并提供人员培训、售后服务等价格,包括货物费、运杂费、指导安装调试费、培训费、验收费、售后服务费、税金等以及所有不可预见的费用。13.2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性的报价。招标人也不接受等于或小于零的报价。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3.3 投标人按上述条款要求填写报价是因为供招标人定标方便的缘故,但不限制买方以其它方式签订合同的权力。13.4 投标报价说明: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提出的各分项价的总和,投标人不得采用总价优惠或以总价百分比优惠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其优惠应直接体现在各项投标报价的单价中,否则视为无效投标。14.投标货物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4.1 投标人须提供证明其拟供货物和服务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14.2 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15.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下述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评委有权认定为无效投标)15.1有效的投标人代表身份证的双面复印件(报名时应提供原件核对);15.2有效的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012年度已年检);15.3法人委托授权书(非法定代表人为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时);15.4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附后);15.5提供连续缠绕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夹砂管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复印件。15.6上述15.1—15.5(证照原件除外)与其它投标文件装订成册。15.7特别注意:供应商若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5.7.1《采购文件》中有要求填写投标人名称之处,联合体各方均应填写且应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15.7.2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时,投标人代表须有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15.7.3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各方的职责分工、权利、义务,并加盖联合体各方的公章,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须在联合体投标协议书中签名或盖私章。并将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若中标,联合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5.7.4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文件。15.7.5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联合体的确定一方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以联合体的确定一方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 16.投标保证金16.1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人民币陆万伍仟元整的投标保证金。16.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16.3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采购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16.4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及提交时间:16.4.1提交方式:银行电汇或转帐方式提交。16.4.2提交时间:2013年12月2日9:30前投标保证金须提交给招标人,以到账为准。16.5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投标无效。16.6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五日内无息退还。16.7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交纳履约及维护保证金后,予以无息退还(因此与金融部门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16.8发生以下情况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6.8.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16.8.2如果投标人或中标供应商未能做到;①. 按本须知第31条约定签订合同;②. 按本须知第32条约定提供履约及维护保证金; ③. 按本须知第33条约定支付代理服务费。16.8.3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16.8.4投标人违反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17.投标有效期17.1投标有效期为90天,投标有效期从开标之日起计算。17.2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通知投标人延长有效期。18.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8.1 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7份,且在每一份投标文件封面上要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18.2投标文件必须进行牢固胶装加盖骑缝章(或公章),且不得出现松散情况,否则视为无效投标。18.3投标文件的文字除签名及与签名相关日期外建议采用电脑打印。18.4投标人代表应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中签名和加盖投标人公章。18.4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签署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代表进行签名。18.5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9.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用纸质档案袋密封(所有封口加贴封条,且盖投标人公章),并标明采购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及正本或副本。投标书、开标一览表 、投标报价表(统一格式)等与报价相关的用小信封单独密封后再与投标文件正本装在同一密封袋内。投标文件正副本中不应含有关投标价格内容。19.2 每一密封件上应注明“于2013年12月2日9:30时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D 投标文件的递交20.递交投标文件20.1所有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人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及开标地点由投标人代表送至招标人。20.2投标人代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凭下列证明办理投标登记手续。20.2.1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20.3出现第7.2款因采购文件的修改推迟投标截止日期时,则按招标人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21.迟交的投标文件21.1招标人将拒绝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投标文件。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22.1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修改投标文件。22.2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将按16.8款的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E 开标、评标和定标23.开标23.1招标人在招标通告或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代表必须参加。23.2投标人代表到达开标现场,须按采购文件规定办理投标登记手续。23.3开标前,招标人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投标人代表确认无误后进行拆封。投标文件拆封后则进行唱标。唱标是公布“开标一览表”以及招标人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24.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24.1开标后,评委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要求的保证金是否已提供,文件是否恰当签署。24.2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评委将依据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查投标人的法人资格、营业范围、财务状况、技术实力和供货能力。如确定投标人无资格履行合同,其投标将被拒绝。24.3评委将确定每一投标是否对采购文件的要求作出了实质性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投标符合采购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采购文件规定的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买方的权力,或投标人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24.4评委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24.5评委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4.6评委将允许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有规则的地方,但这种允许是以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人为前提。24.7投标人制作文件出现以下情况时为无效投标:24.7.1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的;24.7.2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投标文件或加盖公章;24.7.3投标人没有提供第15条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24.7.4投标文件的正、副本中装订有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或投标报价表的;24.7.5投标文件未按要求进行牢固胶装加盖骑缝章(或公章)或出现松散情况的;24.7.6技术要求偏离表及商务条款偏离表未对采购技术商务要求逐条应答;24.7.7投标响应与采购文件产生重大偏离或投标人的技术考评分达不到技术考评分总分的50%;24.7.8投标报价须为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提出的各分项价的总和。但是投标人采用总价优惠或以总价百分比优惠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其优惠未直接体现在各项投标报价的单价中的;24.7.9 a.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的;b.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c.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24.7.10其他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情形。24.8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24.8.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注:均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的投标人将被视为一家投标人,并以资格条件和符合性符合采购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作为评审对象。);24.8.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4.8.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4.8.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4.9投标人有下列串通投标的情形时为无效标:24.9.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或雷同,且不能合理解释的;24.9.2不同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24.9.3由同一人或分别由几个有利害关系人携带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的企业资料参与资格审查、领取招标资料,或代表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参加招标答疑会、交纳或退还投标保证金、开标的;24.9.4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25.投标文件的澄清25.1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委有权向投标人质疑,请投标人澄清其投标内容。投标人代表有责任按照招标人通知的时间、地点进行答疑和澄清。25.2重要澄清的答复应是书面的,但不得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26.定标原则:26.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效益和维护公共利益原则,通过市场竞争,选择企业实力强,货物质量好、价格合理的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候选人。27.定标方法定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评标总分为100分,由55分技术商务评议分和45分价格分组成。本次采购项目设有最高采购限价,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采购限价时,不能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最高采购限价在开标现场、唱标前公布)。27.1技术商务评议分说明如下:27.1.1额外加分:节能、减排及环境标志部分加分标准a.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投标产品为节能、减排、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注:若节能、减排、环境标志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计算出小计及占合同号总金额的百分比,并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从发布以上清单目录的权威媒体网站上下载的网页公告等)。未提供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加分明细表及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的不给予加分。(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国家环保总局和财政部联合最新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强制性《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不予加分。加分方法如下表:同一合同号内的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号报价总金额评标项额外加分比例20%(含20%)以下价格评标项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技术评标项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20%-50%(含50%)价格评标项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技术评标项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50%以上价格评标项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技术评标项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b.以上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27.1.2技术考评商务考评(满分55分):★注:投标产品技术参数的负偏离若经评委一致认定为实质性负偏离的,评委有权认定为无效投标。若投标人的技术考评分达不到技术考评分总分的50%,为无效投标。一、技术考评(满分40分)序号考评项目及考评标准满分1投标产品的性能指标、技术参数及管材设计能力等(满分5分):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的得3.5分,更优得(4-5分),不足得(0-3分)。5分2投标产品主要原料的质量、性能指标、技术参数等(满分5分):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的得3.5分,更优得(4-5分),不足得(0-3分)。5分3货物的生产工艺水平、产品的技术工艺水平(满分5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生产工艺、产品的技术工艺说明进行评分。货物的生产工艺水平、产品的技术工艺水平较高得(4-5分);货物的生产工艺水平、产品的技术工艺水平一般得(1-3分)。5分4投标产品使用的主要原材料的检测报告情况(满分5分):投标产品主要原材料树脂和玻璃纤维同时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的得5分;只有一种原材料有省级或以上的检测报告的得3分;没有不得分。须提供检验报告的复印件为考评依据,否则不得分,原件备查。5分5投标产品制造商入选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甲控设备材料供应商名录的得3分,须提供证明资料复印件为考评依据,否则不得分,原件备查。3分6各投标人的设计制作经验、生产保障、生产设备及检测设备的配备情况(满分3分):由评委对各投标人的响应情况横向比较后酌情给(0-3分)。3分7投标人能提供国内权威机构出具的投标密封圈物理性能检测报告得3分。须提供检测报告的复印件为考评依据,否则不得分,原件备查。3分8提供2008年(含2008年)以来国家有资质检测机构对投标同类产品检测合格并附有质量检验报告情况(满分3分):每提供1份管径在DN1000或以上的产品检验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得1分,否则不得分,最高得3分。3分9货物的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承诺情况:由评委在0-3分之间评分。3分10根据采购需求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如施工技术及施工工艺流程、工程质量维护措施、保证安全及文明施工等),能达到使采购人在将来运用过程中使用更方便、更易于维护的效果:由评委对各投标人的响应情况横向比较后酌情给(0-3分)。3分11供货、服务的快捷程度与管理方案,协助采购人进行安装调试的施工计划:由评委对各投标人的响应情况横向比较后酌情给(0-2分)。2分二、商务考评(满分15分):投标人提供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序号考评项目及考评标准满分1投标人的注册资金(满分2分):注册资金≥1000万元得2分;500万元≤注册资金1000万元得1分;注册资金500万元不得分。2分2投标人的认证(满分2分):投标人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投标人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为考评依据,否则不得分,原件备查。2分3售后服务(满分6分)——3.1售后服务承诺情况(满分3分):根据投标人对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响应计划、供货计划、技术培训方案、质量保证期后的服务情况进行评分,由评委酌情给(0-3分)。质量保证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本项不得分。3分3.2售后服务网点(满分3分):投标人在泉州地区设立售后服务维保机构的得3分;在福建地区设立售后服务维保机构的得2分;在福建地区委托设立售后服务维保机构的得1分。[须提供售后服务维保机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已年检),委托设立的还应提供明确委托双方权利义务内容的委托维护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为考评依据,否则不得分]3分4业绩(满分3分):投标人提供2009年以来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的同类项目(连续缠绕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夹砂管或顶管)业绩,每份业绩得1分。[提供该业绩项目的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原件及复印件为考评依据,否则不得分。]3分5投标人在连续缠绕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夹砂管生产工艺中具有实用新型专利技术的得1分,提供专利证书复印件为考评依据。1分6投标文件的制作质量情况:投标文件响应内容的详细程度、目录编制、页码编制以及胶装质量情况由评委酌情给(0-1分)。1分注:以上需要原件作为考评依据的相关证明文件,投标人应将原件另行套装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否则不予接受。27.2 价格分的计算(满分45分):(一)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为满分(45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45。(二)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况时,为无效报价。无效报价的价格得0分,且不能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a.投标报价(即合同号总报价)为多个选择性的投标报价;b.超过最高采购限价的投标报价;c.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报价出现其他不符合要求情况的。27.3将所有评委对技术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取算术平均值作为各投标人技术的最终得分。27.4将所有评委对商务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取算术平均值作为各投标人商务的最终得分。27.5招标人计算每一投标人的技术商务合计得分。27.6 招标人计算每一投标人的技术商务评议分和价格得分的合计得分。27.7 技术商务评议分、价格得分的计算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27.8 评委根据投标人的合计得分由高到低排名情况,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合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本次采购项目推荐一位中标候选供应商。27.9当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合计得分时,报价低者为先,报价仍然相同时,货物综合技术高者为先。27.10招标人将现场公布专家考评结果,宣布本次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供应商。27.11投标人不得干扰招标人的招标活动,否则将废除其投标,并没收投标保证金。F授予合同28.中标供应商28.1招标人在评标结束后将评标报告送交采购人。28.2采购人依据评标报告,首先审查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的供货能力、财务状况、技术实力、信誉及投标人的货物是否能满足用户要求,确定其能否圆满地履行合同。28.3采购人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供应商候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人也可以授权评委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28.4本次招标并不能保证向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授与合同。29.中标通知29.1招标人向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供应商签发《中标通知书》。 29.2《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0.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力30.1采购人有权对“晋江市中央景观大道市政工程(南港污水处理厂配套工程)一期工程连续缠绕增强玻璃钢夹砂管采购需求与技术商务应答内容”所需的内容在10%以内予以适当的增加。31.签订合同31.1中标供应商应按采购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按开标后撤回投标处理。31.2采购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经济合同的依据。32.履约及维修保证金32.1 中标供应商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时,应向采购人按中标金额3%计算的履约及维修保证金。32.2该履约及维护保证金在货物全部最终调试验收合格、免费质量保修期满24个月且无质量及服务问题时无息退还。32.3 该履约及维修保证金应在签订合同时提交,提交方式为:现金、保函、电汇或银行转帐。33.代理服务费33.1中标供应商在中标当日应依据下列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差额定率累进法),向招标人提交代理服务费,该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中标金额(万元): 收取比例:中标金额(万元): 收取比例:100以下1.5% ; 100-5001.1% ;500-10000.8% ;33.2 代理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33.3 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方式:银行转帐、电汇或现金。34.专利权供应商应保证其提供的产品及配套服务均为自身合法生产的或通过正当合法来源获得,并对之具有完全所有权,任何第三方就产品及服务的所有权、知识产权提出的异议或有关法律责任,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35. 本《采购文件》解释权属于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第四部分晋江市中央景观大道市政工程(南港污水处理厂配套工程)一期工程连续缠绕增强玻璃钢夹砂管采购买卖合同主要内容?晋江市中央景观大道市政工程(南港污水处理厂配套工程)一期工程连续缠绕增强玻璃钢夹砂管采购买卖合同主要内容合同编号:甲方:乙方: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于 年月日组织的政府采购[采购编号:YFCG********8(JJCG2013—422)]活动,确认乙方为合同号的中标供应商,中标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规,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如下合同,双方同意严格执行本合同规定的所有条款。第一条 签订合同文件的依据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采购文件》以及相关的补充文件,采购编号:YFCG********8(JJCG2013—422);2.乙方所有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3.履约及维护保证金;4.中标通知书。第二条货物货物内容:详见《采购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供货明细表。(可另附清单,依次说明产品型号、数量、货物生产地址、生产厂家等内容。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合同附件未列出或数目不足,乙方仍须在执行合同时补足)。第三条质量保证 1.乙方对货物包装:1.1包装适应长途运输 ,符合《采购文件》中相关标准的要求。2.文本资料-----制造商提供的出厂检验报告和检验证书;-----原产地证明;-----货物详细的产品说明书、合格证书及相关技术资料;-----连接完毕后立即进行的验收试验程序说明;-----供货清单;-----货物相关强制性认证及许可证书;-----其它需提供的通知或文本。以上所有资料为中文书写。3.货物质量:3.1乙方保证按投标的货物,向甲方供货。提供的货物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或具有中国商检部门合格证明的,且货物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本次采购要求。3.2在免费质量保修期內出现任何货物质量问题,都由乙方免费维修并更换货物及配件。4.乙方在签订合同前应向甲方缴纳合同金额3%的履约及维护保证金即人民币(大写) . (¥: )。该履约及维护保证金在货物全部最终调试验收合格、免费质量保修期满24个月且无质量及服务问题时无息退还。第四条合同金额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2.本合同金额包含乙方按甲方规定的条件供货,并送达甲方指定地点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货物费、运杂费、指导安装调试费、培训费、验收费、售后服务费、税金等以及所有不可预见的费用。3.由于项目上存在设计变更的可能性以及现场连接条件的限制,因此应允许甲方分批进货和对数量和连接进度等方面的适度调整,乙方应该充分估计和接受因上述调整给自身带来的计划变更及损失,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4.合同总价款在项目有调整时,甲方可根据乙方的实际数量与中标单价计算确定。5.在项目完工验收前,乙方在运输、装卸、验收等各种环节中产生的一切事故,包括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事故,概由乙方负责。6.在本合同执行期內,不论市场价格或税费政策是否调整,合同价格不作调整。第五条货款结算1.货款通过晋江市财政局国库中心支付;2.支付货款时应提供的资料:2.1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政府采购验收单及合同的原件;2.2税务发票原件(单位负责人及经办人签字证明人)及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甲方公章)。3.付款(分期付款):3.1乙方的货物送达甲方指定存放地点后,支付所到货物货款的70%。3.2货物经甲方的施工单位完成安装且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后,支付至货物货款的100%。第六条交货期限、地点及方式1.交货期限:在买卖双方签订合同后,接到甲方的书面供货通知后20个日历天内交货。2.交货方式:分批交货。3.交货地点:甲方指定的货物交货地点。第七条货物起运货物装车(船)起运时,乙方应立即将合同编号、货物名称、货物件数电告甲方。第八条验收及培训①验收标准:国家现行标准及规范;生产厂家的产品说明书、合格证书及技术资料等;当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求的安全规范;采购文件及合同的约定;投标文件的承诺。②验收程序:货物验收分出厂检验、货到验收、最终调试验收三个阶段。a.出厂检验:乙方在货物出厂前,应按产品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试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乙方应随同货物提供出厂检验报告、产品质量合格证和有效的可靠性试验报告。b.货到验收:每批货物到达甲方指定交货地点,由甲方、乙方共同进行质量、数量等方面的验收(但不作为最终合格的保证)。当甲方认为本批货物可能有质量问题时,有权对货物进行抽样送有资格的检测单位检测。如经检测货物无质量问题,则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如经检测货物有质量问题,则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且本批货物统一按退货处理,乙方仍需按期供货,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c.最终调试验收:货物埋入地下经压力试验合格后,由甲方负责联系有关部门,与乙方、施工单位按规定的标准要求进行联合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相关手续。若压力试验验收时发现有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进行检查、维修或更换不合格产品直至压力试验验收合格,当施工过程中,管道需修补或连接方式需特殊处理时,乙方应负责提供所需的技术、材料、专用工具等并负责处理,该过程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2.指导安装调试乙方负责在甲方的货物安装现场指导甲方的施工人员进行安装、调试。3.培训乙方应有计划地对甲方的管理、维保人员进行本次采购货物的基本知识、使用、维护保养技术的现场培训以保证货物的良好运行状态。第九条售后服务 乙方必须确保提供的产品应是原厂、原装、全新产品,各项技术参数指标应达到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以及采购文件的要求,乙方应严格履行服务承诺,若产品出现质量技术等问题,应更换合格的产品,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延长交付使用的经济责任。a.乙方应具备相应的维护保养服务能力,包括拥有本次所出售货物的备件配件、专用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对货物进行终身维护和修理。乙方须有属本公司的可随时上门维修及检测的工程技术人员,货物出现故障时供应商能在48小时内上门维修及时排除故障。b.免费质量保修期为最终验收合格后24个月(国家或厂家有更长期限规定的,从其规定)。在免费质量保修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材料及设备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质量问题负责。在免费质量保修期内货物使用发生故障,乙方应免费提供咨询、更换损坏的管道及零配件和维修服务。在免费质量保修期內发生的更换管道及零配件和维修费用均由乙方负责。c.乙方必须保证货物的维修及零配件供应,期间不得以任何借口不予修理,否则甲方将有权向乙方索赔。d.乙方如有违反上述保修服务条款或自身承诺,甲方有权没收其履约及维护保证金,造成损失的同时应承担赔偿责任。第十条双方责任1.合同生效后若有一方自行解除合同,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赔偿金及违约金从自行解除合同之日计算十日内付清。 2.合同生效后,若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支付的合同履约及维护保证金;若甲方违约,甲方应返还乙方合同履约及维护保证金,赔偿乙方一切损失。3.乙方如有下列行为之一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3.1 所提供的货物、配件与投标文件的承诺不相符;3.2 不能按期交货或交付使用的,并造成合同工期延误,若甲方不终止合同,每延误一日,乙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3‰支付给甲方;3.3 不能达到《采购文件》及投标承诺的要求;3.4 乙方违反承诺的品牌、生产厂家、报价、质量和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技术与性能、售后服务的内容行为;3.5乙方违反双方签署合同书的其他主要条款;4.对于不可抗拒的原因等客观因素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的,双方根据客观情况协商处理;5.乙方在货物运输、装卸等各种环节中产生的一切意外事故,包括不可抗拒力因素造成的事故,造成货物或配件的损坏概由乙方负责。第十一条索赔办法如果出现货物供货内容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甲方有权没收履约及维护保证金,乙方应承担因违约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乙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后,应按下列顺序与方式理赔:1.调换有质量问题的货物,更换的货物必须全部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性能,乙方并负责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甲方遭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对换货的质量,乙方仍应按合同规定执行。2.按照货物的质量差别程度、损坏范围及甲方遭受的损失,将货物贬值处理。3.同意甲方退货,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甲方遭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仓租或场地使用费等发生的一切必要费用。4.甲方将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向乙方提出违约赔偿的数额。第十二条不可抗力1.尽管有合同条款第十条的规定,如果双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在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内不应该被没收履约及维护保证金,也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自身的违约或疏忽。不可预见的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双方同意的情况。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损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除对方书面另行要求外,受损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延续超过一百二十(120)天,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就进一步实施合同达成协议。第十三条合同纠纷的解决原则上由双方协商解决,若未能达到一致意见时,可向合同签署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第十四条其他1.合同双方可以就本合同主要内容以外的事项进行协商、谈判。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乙方交付履约及维护保证金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如需变更合同条款,须经双方协商同意。3.本合同任何条款不能认定为任何一方提供的格式条款。4.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5.本合同一式柒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晋江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执贰份,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执壹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传真: 传真:经营地址: 经营地址: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帐号: 帐号:合同签订地点:合同签订时间:年月 日?第五部分附件—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书致: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根据贵方为 项目采购的投标邀请.(采购编号),签字代表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1. 开标一览表;2.以 方式,提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元。3.下述文件: ⑴按投标人须知第11条要求提供的全部文件; ⑵按投标人须知第15条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⑶代理服务费承诺书。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所附最终报价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及服务投标总价。2.投标人将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含修改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的权利。4.投标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天(贵方通知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以通知的投标有效期为准)。5.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6.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汇款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印刷体):投标人代表签字: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人开户银行:投标人帐号: 日期 年 月 日 注:此表投标书与开标一览表一起密封在一单独的信封内。晋江市中央景观大道市政工程(南港污水处理厂配套工程)一期工程连续缠绕增强玻璃钢夹砂管采购开标一览表采购编号:YFCG********8(JJCG2013—422)合同号:1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品目号货物名称单位数量投标单价小计金额abcdefgh合同号1的投标报价(合计金额)注:1.交货时间:在买卖双方签订合同后,接到采购人的书面供货通知后20个日历天内交货。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的货物交货地点。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人代表(签名):日期: 年月 日注:此表与投标书一起密封在一单独的信封内。晋江市中央景观大道市政工程(南港污水处理厂配套工程)一期工程连续缠绕增强玻璃钢夹砂管采购投标报价表采购编号: 合同号: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单位数量单价小计金额 1234567合同号1的投标报价(合计金额):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电话:投标人代表(签名):年月日注:1.此表应与投标书、开标一览表一起密封装订在一单独的信封内。技术商务应答书投标人应根据采购文件第二部分第三章的要求详细回答。投标人名称(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名): 年月日供货明细表采购编号: 合同号: 序号产品名称型号单位数量品牌产地制造商名称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名):年月日注:主机与标准附件、备品配件、专用工具等按此格式分别填写。。货物技术要求偏离表采购编号:序号名称采购规格参数投标响应规格参数偏离情况说明投标人名称(盖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名): 年月日商务条款偏离表采购编号:序号条目采购要求投标响应要求偏离情况说明投标人名称(盖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名): 年月日投标人 参与本项目投标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下述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评委有权认定为无效标)15.1有效的投标人代表身份证的双面复印件(报名时应提供原件核对);15.2有效的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012年度已年检);15.3法人委托授权书(非法定代表人为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时);15.4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附后);15.5提供连续缠绕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夹砂管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复印件。须 知1.资格文件的签字人应保证他所做的声明及对一切问题的回答的真实性和准确性。2.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文件将由招标人及采购人使用,并据此进行评价和判断,确定投标人的资格和履约能力。3.投标人提交的文件将给予保密,但不退还。4.全部文件应以中文书写,正本1份、副本7份,按投标人须知第19条规定封装。法人委托授权书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全称)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姓名)授权 (投标人代表姓名)为投标人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采购编号 )采购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宜。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全称(公章):日期:附: 投标人代表(签名)职务:详细通讯地址:传真:电话: 投标人的资格声明⒈投标人名称及概况:A. 投标人名称: B.总部地址:传真/电话: 邮编: C.成立日期或注册日期: D.注册资金: E.资产负债表摘要(到2012年12月31日为止)。 ⑴固定资产:⑵流动资产:⑶长期负债:⑷短期负债:⑸所有者权益: F.法定代表人姓名: G. 投标人在国内地址、邮编、传真、电话:⒉与投标提供货物有关情况。 A.关于供应商生产(经营)设施及其它情况:常年生产(经营)的货物:年生产(经营)能力:职工(雇员)人数:其中: 本科学历以上人数:高级职称人数: 中级职称人数:B.近年科研成果情况(含与其他部门合作)C.最近三年该类货物在福建省主要用户的名称和地址:D.最近三年该类货物在全国主要用户的名称和地址:3.与投标人资格相关的承诺A.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软件和专业技术能力。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E.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F.三年内未因政府采购活动受财政部门处罚。投标人名称(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名): 年月日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我们在贵方组织的 项目采购中如获中标 (采购文件编号: )。我们保证按采购文件的规定以银行汇票、电汇、现金或经贵方认可的方式,向贵方提交代理服务费。我方如违约,愿凭贵方开出的违约通知,按上述承诺金额的200%在投标保证金或采购人支付的中标款项中扣缴。特此承诺!投标人名称(盖章):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版权声明 本采购文件仅为本次采购用途,未经本公司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复制、仿制以及对外公开,否则追究其法律责任。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 二O一三年十一月十一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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