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街道办事处大波村城中村改造回迁安置房建设项目雨水收集利用施工、排水接驳口、雨污分流EPC招标——招标公告
龙泉街道办事处大波村城中村改造回迁安置房建设项目雨水收集利用施工、排水接驳口、雨污分流EPC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龙泉街道办事处大波村城中村改造回迁安置房建设项目雨水收集利用施工、雨污分流整治、排水接驳口EPC招标 (项目名称)已由 盘发改核准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018-530103-70-03-018915、项目代码:2018-530103-70-03-020753)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云南省房地产开发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招标内容: 龙泉街道办事处大波村城中村改造回迁安置房建设项目雨水收集利用施工、雨污分流整治、排水接驳口EPC招标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 |||
2.2 招标范围: 完成龙泉街道办事处大波村城中村改造回迁安置房建设项目(碧桂园-星荟、源清轩景)排水接驳口的设计、雨污分流的方案设计及施工工作、雨水收集利用施工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1)设计: A.排水接驳口的设计需满足所有使用功能需求和施工验收要求所包含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提供设计概算、预算和施工过程及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及相关后续服务等工作内容,完成设计的全套成果资料制作,确保设计成果通过有关部门审核验收。 B. 雨污分流的方案设计需按《盘龙区住宅阳台落水管需纳入污水管道系统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改善水环境加强新建住宅建筑阳台排水管理的通知》的要求进行方案设计。方案设计需具有可实施性、经济性确保雨污分流整治,通过排水接驳口验收取得排水许可证。 (2)施工:完成龙泉街道办事处大波村城中村改造回迁安置房建设项目排水接驳口、雨污分流、雨水收集利用系统的施工,直至接驳口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资料归档,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包括不限于: A.结合项目现状及现行规范要求对雨水收集利用、排水接驳口、雨污分流的要求进行梳理; B.完成设计图纸施工内容; C.确保通过节水设施竣工验收,取得节水办验收意见; D.完成项目雨污分流设计整改、排水接驳口设计方案完成施工并通过验收,取得排水许可证; E.完成环评监测评价报告通过专家验收确保节水的验收 F.项目竣工图编制、竣工结算、移交等。 G.针对项目现状对雨水收集利用提出可行最优的整改方案,根据整改方案进行施工,确保通过验收并取得验收意见书。 | |||
2.3 总投资:215644.26万元 | |||
招标规模:*******元 | |||
2.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 |||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 |||
2.5 项目实施地点:昆明市盘龙区 | |||
2.6 项目实施时间: | |||
2.7接受联合体投标 | |||
2.8 其他:2.8.1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1个标段 2.8.2总工期:2021年12月30日前完成。 2.8.3质量要求: A.设计部分:设计成果必须满足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文中的各阶段设计深度要求及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和省市相关规定,并满足招标人就本项目设计提出的要求,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设计成果须确保通过有关部门审核验收,并对其负责编制的成果文件在工程使用年限内承担质量责任。 B.施工部分:符合设计要求,工程质量验收执行现行国家相关标准及规范,按照有关部门相关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并保证各专项工程验收通过。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 |||
3.2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执行《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以及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0年5月8日发布的《关于规范联合惩戒对象的通知》。 | |||
3.3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 |||
3.4 其他:3.4.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投标人须同时符合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 (1)投标人(联合体)须具备以下①②任意一项设计资质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②具有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联合体)须同时具备以下施工资质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4.3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8-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如投标人2020年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还未审计,则提供2017-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若为新成立公司按实际成立年份提供); 3.4.4企业类似项目业绩: (1)设计业绩:2018年1月至今至少承担过3个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设计类似业绩指:单个设计合同金额不低于10万元市政工程或环保工程设计业绩,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的原件扫描件。 (2)施工业绩:2018年1月至今至少承担过3个类似项目施工业绩。 施工类似业绩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市政工程或环保工程施工业绩,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接收证书(初步验收证明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3.4.5项目管理机构要求: (1)设计负责人:并具有给排水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或联合体设计方)人员,并提供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 (2)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或联合体施工方)人员,须提供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施工技术负责人: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须提供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 (4)在今后实施过程中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及施工技术负责人不允许作任何更换(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时,征得招标人书面同意可做更换),必须常驻施工现场,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 注: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及施工技术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3.4.6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投标人未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信用奖惩名单公告》中。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失信信息查询和提供工作的通知》昆政务局〔2019〕44号等文件精神,投标人的“行政机关认定的失信黑名单或者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失信信息材料,由投标人在上传投标文件时上传提供;投标人没有此项失信信息的,作出声明函,在上传投标文件时上传提供。涉及投标人的“‘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和云南省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失信材料,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在项目开标后评标会议开始前查询、存档,评标时由相关工作人员提供给项目评标委员会审核; 3.4.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除满足本公告要求的资质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须达到本公告第3.1-3.4条规定要求; (2)联合体应以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环保工程资质并以施工方身份承揽本项目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 (3)本项目仅接受2家以内(含2家)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报名参加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最终以联合体协议书中规定的工作内容确定资质要求;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7)联合体成员须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8-30 14:42至2021-09-06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09-27 10:30。 5.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 |||
5.3 其他(开标规定等):本项目采用“智能开标”的方式,启用网上远程开标(即远程在线开标)。按《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全面启用智能开标的补充通知》(昆政务笺〔2021〕2号)的规定,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到达开标会现场提交文件、解密文件(即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须按《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远程网上开标的通知》、《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优化远程网上开标流程的通知》和《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智能开标系统的通知》、《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全面启用智能开标的补充通知》(昆政务笺〔2021〕2号)及上述通知中所附的附件要求进行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标时间前登录“网上开标室”,根据网上签到、网上远程解密、开标的要求,须在规定时间完成在线签到、解密、开标一览表确认等相关操作。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相关操作,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www.ynggzyxx.gov.cn/)、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http://www.kmggzy.com)上发布。 | |||
7.联系方式: | |||
招标人名称:云南省房地产开发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名称: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人地址:昆明市环城东路337号 | 招标代理地址:昆明市世博路16号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B座1单元12层 | ||
招标联系人:张工 | 招标代理联系人:赵笑婷、李曼溪 | ||
招标人联系电话:136*****185 |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132*****390、158*****353 | ||
监督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盘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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