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游泳训练中心建设项目建筑泛光照明工程招标公告
宁波市游泳训练中心建设项目建筑泛光照明工程招标公告
宁波市游泳训练中心建设项目建筑泛光照明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游泳训练中心建设项目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16〕320号、〔2020〕50号批准建设,项目使用单位为宁波市游泳训练中心,招标人为宁波市水上(游泳)运动学校 ,招标代理人为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原宁波市游泳训练中心拆迁补偿款和市体育彩票公益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筑泛光照明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高新区菁华路以北,剑兰路以西,大东江与陈朗桥江交汇处以南。
2.2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374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0828平方米,半地下室建筑面积约2912平方米。主要内容为建设两个游泳池(50m×25m、25m×25m)、更衣淋浴室、体能训练室、食堂、教学用房、地下停车场以及环网、配电等附属用房。
2.3项目总投资:13800万元。
2.4招标控制价:51.1379万元(含税)。
2.5招标范围:建筑泛光照明设备的采购及相关服务,包括供货、安装、调试、售后服务及保修等。
2.6工期: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配合总包单位施工,并满足总包工期要求。
2.7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8安全要求:合格。
2.9交货地点:宁波市游泳训练中心。
2.10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资格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
2.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经查询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6月16日至2021年6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宁波市高新区江南路599号科技大厦4楼)
4.3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3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4.4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资料如下: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②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③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z-tc.com/)上发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6日14时00分,地点为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宁波市高新区江南路599号科技大厦4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水上(游泳)运动学校
招标代理: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江南路599号科技大厦4楼
联系人:彭秀雅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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