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公告】盱眙县桂五供销合作社商场门面两间房屋招租交易公告
【交易公告】盱眙县桂五供销合作社商场门面两间房屋招租交易公告
盱眙县桂五供销合作社商场门面两间房屋招租公告
交易项目名称 | 盱眙县桂五供销合作社商场门面两间房屋招租 | |||||
项目编号 | HACQ-*******-XY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1年08月30日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1年09月08日 | |||
挂牌公告期 | 公告期内如无意向承租人报名,则本公告自动延期5个工作日。 | |||||
批准单位 | 盱眙县供销合作总社 | |||||
批准文件 | 《盱眙县桂五供销社房屋招租申请》 | |||||
出租人名称 | 盱眙县桂五供销合作社 | |||||
出租标的物概况 | 房屋位于桂五南路2号商场南侧7-8间一楼门面,房屋面积约84平方米,具体以实际为准。 1、本次出租标的物面积为出租人提供,具体以实地察勘为准。 2、房屋水电齐全,房屋状况以现状为准。 | |||||
租金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
评估基准日 | ||||||
年租金评估价 | ||||||
租赁期限 | 租期为3年 | |||||
首年租金底价 | 具体起拍价见标的概况3.5万元/年 每次报价增幅为人民币1000元或1000元的整数倍。 说明:中标后中标人缴纳1年房租费用。其它有关费用自理。 | |||||
特别事项 说明 | 1、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将房屋转租、转借或调换使用; 2、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整。承租人在签定合同时须向出租人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整。合同终止时,待出租人验收出租房屋完毕后,如无任何破坏建筑及附属设施、无违约违规行为,且结清所有费用后,无息退还承租人。 3、本出租公告内容是最终签订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 本公告仅为本次出租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人在做出申请承租决定之前,应仔细了解出租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及房屋租赁合同样本中相关条款要求,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实地查看、进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 |||||
意向承租人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 1、意向承租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以及受让资金来源合法(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2、意向承租人承担租赁期间所产生的水、电、通讯、停车及公摊等费用(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3、意向承租人未被列入相关组织机构或出租人的不诚信名录,不得承租房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须提供承诺书) 4、意向承租人要求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备查文件 | 1、《盱眙县桂五供销社房屋招租申请》; 2、产权证明; 3、《房屋租赁合同》。 | |||||
其他说明 | 一、意向承租人须提供的申请材料: (一)意向承租人为自然人应提供: 1、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2、“承租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中须提供的材料;(原件) 3、意向承租登记表(原件)(格式请见附件); (二)意向受让人为法人应提供: 1、营利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2、单位基本情况介绍(原件); 3、单位内部同意参与本次承租的决策文件(原件); 4、“意向承租人应具备的具体条件”中所须提供的材料(原件); 5、意向承租登记表(原件)(格式请见附件); (三)意向承租人为非法人组织应提供: 1、非法人组织相关证明材料(如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材料原件扫描件); 2、非法人组织基本情况介绍(原件); 3、非法人组织同意参与本次承租的决策文件(原件); 4、“意向承租人应具备的具体条件”中所须提供的材料(原件); 5、意向承租登记表(原件)(格式请见附件); 注:上述所有材料原件在网络报名时须以原件扫描件上传。 二、申请程序: (一)本次公开出租实行互联网交易,意向承租人在公告期内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产权交易系统(http://222.184.89.82:8000/TPBidder/login.aspx?ReturnUrl=%2ftpbidder)并在系统中上传公告“其他说明”中第一条意向承租人须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详见淮安市产权交易会员用户操作手册:(********1">http://ggzy.huaian.gov.cn/EpointWeb/infodetail/?infoid=8d63c311-3237-4388-b0df-050aec75208c&categoryNum=********1);如在系统使用过程中存有疑问,可咨询国泰新点技术支持,联系电话:137*****470(陈先生)。 (二)公告期满,交易中心将会同出租人根据意向承租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符合条件的,交易中心将在淮安市产权交易系统上发送“资格审查合格通知”。 (三)如征集到多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则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承租人。若只征集到一名意向承租人,且意向人符合条件,经批准后采取以不低于首年租金底价的价格与意向承租人协议租赁。 (四)保证金及价款支付: 1、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须按交易中心发给的“资格审查合格通知”所要求的保证金缴纳方式和缴纳期限,支付保证金人民币1.1万元整以确定正式参加承租,逾期则视为放弃。 2、意向承租人在被最终确定为承租人之日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定《房屋租赁合同》,并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3、意向承租人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出租所涉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次出租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出租公告内容及出租标的全部现状,意向承租人被确认为承租人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出租标的的全部内容为由拒签房屋租赁合同或拒付租金或放弃承租,否则视为违约,须承担相关的全部违约责任,交易中心有权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五)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江苏省物价局《省物价局关于降低全省国有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苏价费﹝2017﹞231号文件向出租人和意向承租人收取产权交易服务费。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潘潇潇(交易中心) | 王大国(招标人) | |||
联系电话 | QQ:********86 | |||||
附件:
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盱眙桂五供销社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财产及附件的名称、数量、用途
名称及数量:房屋位于桂五南路2号商场南侧7-8间一楼门面,房屋面积约84平方米,具体以实际为准。水电齐全。甲方明确告知乙方该租赁房屋的现实状况、产权、土地性质及结构状况。如需维修由乙方自行解决,费用自理。
第二条房屋租赁的期限
租赁期限共 叁 年整,甲方从年月日起,将上列用房交付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第三条租金及付款方式
租金及付款期限:年租金为人民币元整(小写¥: 元)。乙方在本合同签订日一次性付清当年租金。三年租金合计人民币元整(小写¥: 元)。以后每年租金,在当年月日之前付清(即: 年月日前支付元;年月日前支付元)。乙方在签订合同时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元整(无息)
第四条约定事项
1、乙方要保持房屋财产原样,不得破坏其原有结构,不得依托承租屋私搭乱建。如经营活动中确需改造,须将改造方案报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改造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承租期满后,可动产部分乙方自行处理,不动产部分全部无偿留下交给甲方(墙壁、地面、门窗、天花板、水电设施等装璜及相应搭建的建筑物为不动产),否则将视同违约处理。
2、租赁期内,如遇政策性拆迁或不可抗拒等因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合同自行终止。甲方将按乙方实际承租月数收取房屋租赁费,乙方无条件搬迁,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和其他违约责任。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内,乙方不得有下列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依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违约金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1)在合同期间内,乙方不得私自转租、转借或调换使用,否则视同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因此而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1个月的。
2、甲乙双方不得在合同有效期内随意解除合同,单方解除合同的,违约方将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支付违约金。
3、乙方应服从甲方各项管理,不服从管理,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给予任何赔偿。
第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1、租赁期间乙方所有水、电费用自行承担;水表、电表甲方负责现状。
2、租赁期间,乙方应自行办理相关经营证照等必要手续,费用自行承担,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租赁期间乙方负责所租场所内外的安全、消防、卫生、环保等各项工作,按照安委会及消防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费用自行承担,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赔偿。
4、乙方应依法交纳各种税费、卫生、创建等费用。
5、中标后中标人待甲方清空场地后,三日内签订承租合同。
第七条争议解决的方式
合同双方协商调解,如协商不成,向辖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达成的补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淮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一份,供销总社各执一份备案。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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