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硚口分局关于规范土地使用权期满项目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工作的通告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硚口分局关于规范土地使用权期满项目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工作的通告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硚口分局关于规范土地使用权期满项目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工作的通告
为进一步深化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规范我区土地使用权期满项目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的意见》(武政规〔2021〕10号)等文件精神,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土地使用权人及时到我局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
一、国有企业改革保留划拨期满项目。企业改制时采取原土地用途不变保留划拨5年方式对土地资产进行处置,土地使用权人持有的土地证上注有“企业改制保留划拨”、“企业改制用地”、“保留划拨”等类似字样。
二、租赁土地使用权期满项目。土地使用权人持有的不动产证、土地证等权属证明文件载明“使用期限”、“终止日期”已过。
三、出让土地使用权期满项目。土地使用权人持有的不动产证、土地证等权属证明文件载明“使用期限”、“终止日期”已过。
若上述土地已列入房屋征收计划、土地储备计划、区人民政府确认的整合相邻地块,原则上不再办理有偿使用手续,在房屋征收、土地储备、土地整合实施补偿前,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按规定补缴土地使用权期满至补偿时的土地有偿使用费。
对不按规定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拒不缴纳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我局将暂停办理不动产转让、抵押、注销等相关手续。
特此通告。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硚口分局
????????????????2021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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