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210830中国进出口银行上海分行诉讼律师服务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上海】20210830中国进出口银行上海分行诉讼律师服务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详细内容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进出口银行上海分行(采购人)的委托,就如下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
1. 项目名称:中国进出口银行上海分行诉讼律师服务项目(第二次)
2. 项目编号:0747-2161SCCSHP39
3. 采购人名称:中国进出口银行上海分行
4. 采购人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2号(保利广场A栋)
5. 本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6. 预算金额:人民币96万元(供应商一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项目预算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预算金额由基本代理费和成功报酬两部分组成。其中每个案件(本次采购涉及借款合同诉讼和撤销权诉讼两个案件)的基本代理费(不包括异地办案食宿、交通等差旅费用)不超过10万元,其中前期基本代理费不超过7万元,后期基本代理费不超过3万元。前期基本代理费在每个案件在法院正式立案后支付,后期基本代理费在案件程序终结或采购人债权全额收回后支付。
成功报酬最高提取比例表(可在此基础上降低提取比例,根据两案合并计算的采购人最终实际收回债权额计算)如下:
实际收回债权额(人民币) | 最高提取比例 | |
上区间 | 下区间(含) | |
- | 10,000,000.00 | 2% |
10,000,000.00 | 30,000,000.00 | 1% |
30,000,000.00 | 50,000,000.00 | 0.75% |
50,000,000.00 | 80,000,000.00 | 0.50% |
80,000,000.00 | 100,000,000.00 | 0.40% |
100,000,000.00 | 150,000,000.00 | 0.30% |
150,000,000.00 | 200,000,000.00 | 0.20% |
200,000,000.00 | 500,000,000.00 | 0.10% |
如最终系通过债权转让(含批量转让)、债务平移、第三方承债、破产受偿等方式收回债权,将只按照原提取比例的10%提取成功报酬。
若供应商已提供部分服务,采购人终止项目的,须说明对应的收费标准(不得超过供应商所报基本代理费金额)。
7. 采购内容:中国进出口银行上海分行拟就诉讼律师服务项目(第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聘请律师提供如下法律服务:(1)就借款人逾期偿付借款本息的事实,对借款人上海国储、保证人中国国储、国能天然气提起金融借款合同诉讼;(2)就借款人恶意转让名下资产逃废债务的行为,根据财产保全实际需要,相机对借款人上海国储提起债权人撤销权之诉,并提前做好债权人撤销权之诉相关的调查取证和法律分析工作。
8. 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要求:
? 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经司法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依法注册成立,并正常通过年检,持有有效的执业许可证。
(3)供应商服务团队中负责项目统筹管理的牵头律师(简称主办律师,每个案件主办律师不得超过2名)应满足以下标准:
? 应为合伙人律师;
? 律师执业或具有相关法律工作经验五年(含)以上;
? 应具备与服务范围和相应案件管辖机构相适应的代理经验或成功案例。
(4)供应商五年内未与采购人发生利益冲突(获得采购人书面豁免的除外)。
(5)有以下情形的律所和律师不得参加本项目:
?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 曾受到行政机关、监管机构或者行业自律组织行政处罚或者纪律处分;
? 因涉嫌违法违规行为正被相关部门调查;
? 曾直接或间接损害采购人利益;
? 具有可能影响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7)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9)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10)供应商必须购买本项目磋商文件。
9. 《磋商文件》购买:
(1)发售时间:2021年8月30日9:00至2021年9月6日16:00时(北京时间)。
(2)文件购买方式:
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通过网上支付方式购买《磋商文件》(电子版),本项目不提供纸质版《磋商文件》。
具体操作步骤:进入平台首页,点击“投标管理—购买文件”,选择“公开项目”,按项目编号后四位搜索,点击“立即购买”。支付成功后,可下载《磋商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平台支持个人银联、微信支付,本公司不接受任何电汇支付;
注:潜在供应商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注册审核时间预计半个工作日;每家供应商只能注册一个账号);
供应商注册、购标事宜请电话咨询:***-********,或者点击平台首页右下角“在线客服”。
(3)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10.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9月1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拒绝接收。届时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前往现场参加磋商会议,并在磋商后提交《最后报价澄清函》(《最后报价澄清函》格式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提供)。
11.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海阳西路555号前滩中心27层中化商务有限公司千帆厅会议室。
12. 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9,000.00元。
13. 本次磋商程序如下:
【步骤一】所有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于2021年9月1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之前将装订成册的《响应文件》及已缴纳磋商保证金的证明材料(电汇底单复印件)提交至上海市浦东新区海阳西路555号前滩中心27层中化商务有限公司千帆厅会议室。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商务、技术服务方案以及一次报价进行初步审核。初步审核合格的供应商,进入磋商阶段。
【步骤二】根据各供应商响应情况,磋商小组将以本《磋商文件》的内容为基础,分别与每家通过《磋商文件》初步审核的供应商就技术、服务的要求与范围,以及价格进行单独磋商。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并以书面形式提交。
【步骤三】经磋商小组初步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磋商当日),按磋商最终确定的技术、服务的要求与范围将最后报价及澄清文件提交至上海市浦东新区海阳西路555号前滩中心27层中化商务有限公司千帆厅会议室。
注:上述磋商程序将于磋商当日完成,请供应商授权代表于磋商时间准时到达现场等待。
14. 评审办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15. 磋商公告信息发布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和中国进出口银行官网。
采购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海阳西路555号前滩中心27层(邮编:200124)
业务联系人:郑辰之
电子邮件:zhengchenzhi@sinochem.com
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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