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吴忠卷烟厂室外消防柜采购项目,招标单位为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吴忠卷烟厂,项目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室外消防柜采购,包含4具×8kg灭火器箱60个;2具×8kg灭火器箱60个;室外消防栓箱30个。本项目供货期为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完成,招标上限值为人民币25万元,交货地点为吴忠卷烟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办理了工商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企业法人,企业经营范围应包含金属制品的加工、制作及销售;企业注册资金在50万元(含50万元)人民币以上;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指2010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检查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
3.2 代理商须具有制造厂商针对此次招标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3.3 本招标项目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给其他经营者;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1月11日至2013年11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到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瑞银财富中心A座6层)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生产厂家针对该产品的授权代理书等加盖单位印章的复印件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 参加此项目的投标人如为外省市投标单位,鉴于路途遥远,不能及时在规定报名期间内到指定报名地点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可在上述时间内将上述资料原件扫描后以电邮形式发送至我公司邮箱进行报名登记,审查通过的潜在投标人给予报名并接受标书费汇款,招标代理公司在收到投标人标书费汇款后 2 日内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邮箱。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3年12月2日下午15:00时;
5.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会议室(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瑞银财富中心A座6层),送达投标文件时代表人须出示居民身份证(非法人代表还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吴忠卷烟厂
联 系 人:杨威
联系电话:
****-******* 电子邮件:
********8@qq.com
代理机构: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瑞银财富中心A座6层
联 系 人:黄明敏、孔斌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txjnxzb@126.com
开户名称: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银川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 号:1060 2457 5822
2013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