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油库隐患整改(油气回收、雨污分流、含油污水处理)施工EPC总承包

104油库隐患整改(油气回收、雨污分流、含油污水处理)施工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104油库隐患整改(油气回收、雨污分流、含油污水处理)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104油库隐患整改(油气回收、雨污分流、含油污水处理)施工EPC总承包己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销售仓储分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销售仓储分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5">2.1建设地点

成都市金牛区天回镇杨家巷1号。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工程主要由拆除工程、油气回收系统贯标改造工程、污水处理装置改造工程、雨污水分流改造工程等组成;其中:

(1)拆除工程:原砼地面拆除、污水处理间屋面及女儿墙拆除等。

(2)油气回收系统贯标改造工程:原道路地坪恢复、新建空压机房、分析小屋基础、油气回收装置基础等。

(3)污水处理装置改造工程:污水处理装置基础;污水处理间屋顶拆除、恢复;更换污水处理装置及其配套管网等。

(4)雨污水分流改造工程:新建环保沟、排水沟、库区地面硬化、油气回收区域清污设施及配套管网、检查井等。

2.3计划工期

工期(服务期或交货期):设计周期 15 日历天提交合格的设计成果,通过相关部门审查;施工周期:自收到开工令起85日历天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合格。

2.4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

不划分。

2.5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应完成本项目的勘察(注:本次招标如后期有勘察工作,投标人按发包人要求实施,并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验收标准,如投标人无执行本项目勘察资质,则应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无论是否产生勘察工作,费用已包含于设计费中,结算时不予调整)、设计、施工、设备材料采购,竣工试验、工程竣工验收、设施设备操作培训、项目整体移交、竣工资料的编制及移交归档,缺陷责任修复以及工程质量保修等全部工作,并对EPC总承包合同内的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费用等全面负责,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按照现行设计规范与招标人的要求,在前期已审定的初步设计的基础上完成该项目施工图设计(含二次深化设计)及设计补充或修改设计、相应阶段的设计成果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施工全过程现场技术指导、配合设计概算评审等相关技术服务工作;提供该项目的施工、竣工验收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相应设计服务工作。

(2)按照审核确认的施工设计图纸与招标人的要求,完成该项目所涉及的各类材料(设施、设备)物资的采购供应[甲供材料(设施、设备)物资除外]、物流运输、装卸与吊装、仓储保管、检测试验、安装调试等工作。

(3)按照审核确认的施工设计图纸与招标人的要求,完成该项目在达到项目竣工验收与整体移交状态之前所涉及的全部项目实体资产的施工建造工作。

(4)在按照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完善自身应当具备的各项基本建设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各项报建、审批、审查、审核、核准、备案、证照办理等)以外,还应积极按照招标人要求配合办理完善该项目建设实施所涉及的其他各项基本建设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设计图纸的报批(审查)、规划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工程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等手续办理]。

具体以合同内容为准。

2.6本次招标设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04元;其中设计费:719530.46元,工程费:********.58 元(含税,不包含甲供料),报价高于控制价的将被否决。

104油库隐患整改项目甲供材料及设备表

序号

项目名称

计量
单位

工程量

1

油气回收装置 1500Nm3/h

1

2

VOCs在线监测分析小屋

1

3

油污水处理装置 10m3/h

1

4

水篦子

74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6">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完成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完成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参加需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并提供三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和其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由不超过 2 家单位组成,每家单位均需具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联合体须以牵头人名义投标,牵头人应具有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或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油气库)或商物粮行业(成品油储运工程)专业乙级及及以上设计资质,联合体成员施工单位应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或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油气库)或商物粮行业(成品油储运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须具备);

(2)施工资质: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须具备)。

*4人员资格和要求:

人员要求,(1)设计负责人:具有油气储运专业或化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中设计单位人员);

(2) 施工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机电专业);具有工程序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人员);

注:以上人员均须为相应单位本单位人员,应提供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最近3个月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最近3个月(企业设立不足3个月的,从设立时起)连续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是指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3个月的连续、不间断,每个月都缴纳了社会保险费】。

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人员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应提供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最近3个月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最近3个月(企业设立不足3个月的,从设立时起)连续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是指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3个月的连续、不间断,每个月都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

*5.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1个及以上加油站或油库建设工程(隐患整改或改造或新建)的设计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若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反映关键要素的,可以提供其他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证明材料。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均不能有效反应评审要素的,不予认可。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施工业绩: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1个及以上加油站或油库(隐患整改或改造或新建)施工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提供。

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应反映关键评审因素,业绩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中载明的时间为准(若两处载明的时间不一致时,以施工合同载明的时间为准)。

*6.信誉要求

(1)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企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守信激励、失信惩戒、重点关注、资质/资格、风险提示、其他”等全部网络截图);

(3)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企业“基础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等全部网络截图);

(4)投标人未处于招标人及上级主管部门交易黑名单和市场禁入期内(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单位均应满足。

*7.其他要求: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设计单位须提供有效的《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勘察、设计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报送电子登记表》;施工单位须提供《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电子登记表》复印件。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备注: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束后,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投标的所有相关资料进行查验【包括投标人主体合法性和投标资料真实性的查证等,需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本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供招标人要求核查的全部资料】,中标候选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相关资料。投标人应对其投标主体合法性和投标文件附列全部资料、全部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该中标侯选人的主体不合法(如挂靠、未取得授权等)和所提供的投标资料、承诺不真实、不合法,则该中标侯选人资格被取消,并将承担赔偿责任,招标人将上报相关主管部门,不排除可能根据主管部门的裁决,产生下列后果:计入不良行为记录档案,在一定时期内拒绝其投标或拒绝其参与中石油集团招投标活动(一处受罚,处处受限),投标单位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等。

提醒: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内容将包含单位资质证书、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姓名等相关信息,以接受社会监督。若有造假,将按照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处理,请投标人认真核实投标资料,确保真实无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提醒: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认真阅读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慎重购买。若投标人存在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情形,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招标文件否决其投标。

以下购买及投标过程中涉及到的操作指南,请从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上“通知公告”下拉菜单的“操作指南”处下载。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 8 31 08:00:00 2021 9 6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从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点击“招投标平台”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并向本招标公告指定账号电汇或网银转账招标文件款项(帐号后附),招标文件售价为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2 第一次通过该网站进行在线报名的企业请在网站自助注册后,联系电子招标运营机构进行审核,投标人注册详见“操作指南-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注册指南”,审核通过后注册成功。同时还需办理U-Key方可投标,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操作指南-关于申领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的公告”。(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发布的招标项目,注册成功后即可登陆进行在线报名,但须办理U-Key,否则无法递交投标文件。)

4.3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1)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银转账或电汇模式,网银转账或电汇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投标人应确认投标单位名称、单位地址、税号、开户银行、账号等开票信息准确无误,因投标人原因导致的开票信息错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若为个人汇款,必须注明所代表的公司名称,但无法开具发票。)

2) 投标人电汇或网银转账,须填写汇款附言:“ZY21-XN223-GC147+标书费”。

4.4 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在线报名和支付标书费后,将填写完的“标书费开票信息表”和“付款凭证”发送至招标机构联系人 任先生 的电子邮箱(renzheng_xn@cnpc.com.cn,renzheng0602@126.com需同时发送至两个邮箱),标书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网上解锁,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应以盖章PDF版本招标文件作为制作投标文件的依据。

邮件发送说明:

1)潜在投标人请勿删减登记表内容,完整填写登记表所有内容。

2)发送邮件时请备注邮件主题为:标书费(ZY21-XN223-GC147+潜在投标人名称)。

3) 若仅向银行转账,未向招标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发送“标书费开票信息表”及“付款凭证”,由此带来的不利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5 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供应商需要使用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供应商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对于2016年5月20日前已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对原U-key进行灌章才能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进行投标,2016年5月20日以后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重新办理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U-key。为保证供应商U-key在新平台可用性,对于已办理U-key但无法辨别U-key能否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使用的供应商,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提供查询服务(联系电话:********14 语音导航转 电子招标平台)。需要办理U-key或灌章业务的供应商,可自主选择到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或昆仑银行办理。

4.6 标书费发票将通过“标书费开票信息表”的预留邮箱进行推送,投标人可在发票开具后6个月内进行查询,逾期发票系统将无法进行查询也无法再次推送(建议投标人尽量预留QQ邮箱接收发票,以提高推送成功率);投标人工商信息变更,请及时反馈或提供更新后的信息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票面信息错误的无法重新开具。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 2021 9 24 09 00 分(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经加密后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请投标人注意:为确保投标有效,对于使用“投标客户端”编制的投标文件,在按照操作要求进行信息关联、签章、加密和上传后,确保上传的文件的附件状态都是验签完成。点击验签确认,当前状态是“已确认”,并且下方出现“撤标”按键,才视为成功提交投标文件。其它状态都是投标不成功,请投标人密切关注!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为避免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建议投标人提前2日递交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流程参见“操作指南-投标人操作手册”。

5.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电汇或企业网银支付形式提交 10 万元人民币的资金作为投标保证金(账号后附)。

投标保证金支付步骤:

  1. 将资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向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账号付款,付款成功后,将“付款凭证”、“保证金退还信息表”和“开户许可证”(不能提供开户许可证的投标人可提供由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证明)以邮件格式发送至项目承办人员邮箱 renzheng_xn@cnpc.com.cn,renzheng0602@126.com需同时发送至两个邮箱。
  1. 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的备注栏或摘要栏应标注所投招标项目编号和所投标段及用途,如:项目编号+标段号+投标保证金。(未划分标段的不填写标段号)
  1. 发送邮件时请备注邮件主题为:投标保证金(ZY21-XN223-GC147+标段号+潜在投标人名称)。
  1. 若仅向银行转账,未向招标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发送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保证金退还信息表”和“开户许可证”(不能提供开户许可证的投标人可提供由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证明),由此带来的不利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小关庙街6号502室

联 系 人:任先生

电 话:***-********

联 系 人:郝女士(财务咨询)

电 话:***-********

招标人联系人:邹先生

电 话:139*****787

招标文件购买、投标保证金递交相关信息:

账 户 名: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银行账号:5105 0142 6208 0000 2922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二支行

开户行行号:1056 5100 2606

网站注册、U-Key办理及平台操作指导:

咨询电话:********14

交易平台运营机构: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能源一号网站邮箱:energyahead@cnpc.com.cn

请务必在操作前认真阅读操作手册,如有疑问再在工作时间咨询。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西南分中心)

2021 8 3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污水处理 雨污分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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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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