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区政府办公室沙土镇李叉楼片区冬暖式温室大棚(12米跨度)建设招标公告

牡丹区政府办公室沙土镇李叉楼片区冬暖式温室大棚(12米跨度)建设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菏泽市牡丹区沙土镇人民政府经相关部门批准,拟就牡丹区沙土镇李叉楼片区冬暖式温室大棚(12米跨度)建设项目(项目编号:SDGP****************75(HZSMDCGG2021-030))进行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现就本项目采购需求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各界的意见。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采购内容:冬暖式温室大棚(12*80米跨度共十座),建筑面积约9600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项目预算:400万元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招标人需求。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满足国家相关规定级招标人要求,具体详见附件。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满足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财库【2014】68 号、财库【2017】141号、财库[2020]46号、节能环保政策等。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项目实施时间:合同签订后 90 天内交付安装调试完毕,达到验收标准,可以使用

项目实施地点:牡丹区沙土镇李叉楼片区;(具体地点由招标人指定)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需满足的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服务标准及招标人要求的标准,具体详见附件;

服务期限:满足招标人要求。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验收标准及招标人要求的标准。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附件。

三、论证意见

后附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1年8月31日起,至2021年9月2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1年9月3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菏泽市牡丹区沙土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郭爱军

联系地址:菏泽市牡丹区沙土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德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庆龙

联系地址:菏泽市太原路永泰大厦

联系电话:166*****188

发 布 人:菏泽市牡丹区沙土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年8月3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温室大棚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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