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民医院彩色超声波诊断仪维护招标公告

第三人民医院彩色超声波诊断仪维护招标公告

彩色多谱勒超声波诊断仪维护招标
为进一步加强设备采购管理工作,增强卫生工作的透明度,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阳光卫生工程”建设的统一要求,现决定对彩色多谱勒超声诊断仪维护进行公开招标,以择优选定中标人。

1、项目名称:杭州市萧山区第三人民医院彩色超声波诊断仪维护项目

2、采购内容:详见招标需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企业具备相关证照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日至11月5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萧山区第三人民医院设备科;

3、报名所需资料(加盖公章):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如委托,提供法人

(2)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6.投标文件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11月6日14时—14时30分。

(2)递交地点:萧山区第三人民医院病房楼一楼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13年11月6日14时30分。

7.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联系。

联系电话:****-******** 联系人:韩先生

8、招标需求



序 号

维护设备名称

规 格

数 量

备 注

菲利蒲IE33

1

9、招标要求

1、IE33彩超年维护(不超过二年);

2、投标商的其它服务承诺等(设备状况请各投标商现场勘查);

10、招标文件的构成:

包括商务技术文件、价格文件。标书一式五份。

价格文件:投标函、投标价明细表,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它材料。

商务技术文件:企业营业执照、投标人身份证明、诚信承诺书、用户、项目计划、售后服务、持术服务与培训等内容,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及资料。

11、评标

评标组织:由医院纪检、财务、临床、设备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评标小组。

评标原则:

1、按国家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国家利益。

2、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

3、客观公正对待投标商,对所有投标商的投标评审均采用相同的标准。

4、评标过程中及评标结果后,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情况和所有投标人的商业

秘密都属于保密内容。

12、开标、定标

1、对投标进行初审,包括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2、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文件,对售后服务、价格等进行综合评定,按名次高低确定中标候选者。

13、工期

1、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含节假日)完成合同签订,并提供维护服务。

14、维护

1、在维护中标期内,中标者接到电话后,2小时内响应,4小时以内到现场处理,12小时内修复,现场不能修复的,应采取措施,保证用户单位的正常使用。

2、应提供技术支持方案,内容由投标人根据实际选择以下要点:服务机构(维保点)的地址、人员状况、联系方式等。

3、完整准确地表述售后服务承诺(范围、标准及期限等)、投标人可能增加的服务承诺等。

15、项目实施计划

实施的具体工作方案。

16、付款方式

由投标者自行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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