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新圩镇政府等冰箱询价招标公告
区新圩镇政府等冰箱询价招标公告
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区新圩镇政府等冰箱询价采购文件吉青采*******号
吉安市青原区政府采购中心询价函
编号:吉青采*******号
序号 | 商品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备注 |
1 | 佳能数码相机 | IXUSS10HS1010万像素/28mm广角12倍光变/3.2寸触摸屏、送包、贴膜 | 1 | 区餐饮服务和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所 |
2 | 容声冰箱 | BCD—202M/TX6 | 1 | 区新圩人民政府 |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说明:
1、本次询价项目采用一次性报价。投标报价包括设备运输、安装和调试、税收等一切费用,为最后结算发票价。
2、请将报价单打印或用黑色墨水笔填写完整并在北京时间 2013年 11月 20 日上午 9:30 点之前密封送至吉安市青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林业局六楼。
3、在投标人投报货物配置响应或高于要求配置的前提下,报价最低者中标。
4、付款方式:货物验收合格后,由用户单位一次性付清合同款。
5、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壹仟 元,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现金方式交纳。对于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单位的投标,我中心将视为不响应招标而拒绝。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定标后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转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到期无息退还。(原已交保证金单位可冲抵本次保证金金额)。
6、中标供应商收到中标通知后,必须在一周内交货(交货地点:使用单位)。
7、售后服务要求:按厂家“三包执行”。
8、投标人所供产品必须是通过合法进货渠道获得,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9、预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日期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愈期不签订合同的,我中心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履约保证金予以没收,另定中标者,并保留追究因原中标者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的权利。
11、采购中心联系人:赖小华;联系电话: ****-*******。
吉安市青原区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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