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乡人民政府关于选聘垃圾亭建设项目施工单位的公告
天安乡人民政府关于选聘垃圾亭建设项目施工单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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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天安乡人民政府关于选聘垃圾亭建设项目施工单位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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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效 性:有效 |
天安乡人民政府关于选聘垃圾亭建设项目施工单位的公告
根据《海南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屋(亭)的通知》(琼分类办函〔2021〕7号)文件要求,我乡拟建设垃圾亭建设项目,为确保该项目顺利进行,现发布施工单位选聘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价格
垃圾亭建设项目,项目预算评审建安费579198.66元。
二、项目建设单位
东方市天安乡人民政府
三、项目建设地点
安都村、抱由村、陈龙村、赤好村、天村、王沟村、温村、布套村、光益村
四、项目概况
垃圾亭建设项目工期为90日,质量要求须满足国家行业标准,通过工程验收且质保期1年。
五、报名要求
1.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和相关资质(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2.提供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3.现场报名人员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附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并持有系投标公司工作人员的相关身份证明(如缴纳个人社保情况或相关人员证书等)和身份证原件;
4.提供单位简介及近期工作业绩,如有近三年内(2019年至今)承担过我市相关项目业务的可做好备注以供参考;
5.提供独立密封报价函,报价函内须注明报价(根据施工图内容进行报价,格式自拟),格式自拟,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我乡工作人员负责核对报名材料,现场退回不符合报名要求或不齐全的报名材料。
六、报名时间及地址
报名时间为2021年8月30日-2021年9月2日? ,报名地址为天安乡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人:黄雄? ********)
七、评审办法
1.报名截止后,若报名单位不足3家则本次选聘公告作废;
2.我乡将统一拆封报价函,根据该项目建安费预算审核结果,报价在审定价范围内均为有效报价,报价高于审定价的单位视为报名无效,有效报价单位不足3家则本次选聘作废;
3.有效报价单位在3-5家(含5家)的,取有效报价平均值,根据报价接近平均值情况为中标单位;
4.有效报价单位在5家以上(不含5家)的,则去掉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其余有效报价取平均值,根据报价接近平均值为中标单位;
5.若接近平均值者的报价出现上下浮动相同的情况,则报价下浮接近平均值者的中标单位;若报价相同则资质高者为中标单位;若资质相同则注册资金高者为中标单位;若注册资金相同则根据报名单位近期业绩、承接相关项目业务经验等多方面综合考虑确定中标单位;
八、发布媒介
选聘结果在市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含周末)。
九、选聘单位
东方市天安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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