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第六十三中学室外改薄项目(灞桥区洪庆街办安置点-幼儿园边坡支护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西安市第六十三中学室外改薄项目(灞桥区洪庆街办安置点-幼儿园边坡支护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本招标项目西安市第六十三中学室外改薄项目(灞桥区洪庆街办安置点-幼儿园边坡支护工程)已由西安市灞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灞发改法【2021】5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安市灞桥区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国有控股项目,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西安市灞桥区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2.1 工程规模:该幼儿园西测、南侧紧邻西安市第六十三中学操场,北侧暂为空场地,本次支护针对幼儿园南侧、西侧及北侧局部范围,边坡安全等级为一级,支护高度2.3-10.1m,支护总长94.9m。;
2.2 项目地点:西安市灞桥区;
2.3 项目投资总额:*******元;
2.4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西安市第六十三中学室外改薄项目(灞桥区洪庆街办安置点-幼儿园边坡支护工程);标段编号:E********01kJPOAso9I001;标段类型:施工;
2.5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西安市第六十三中学室外改薄项目(灞桥区洪庆街办安置点-幼儿园边坡支护工程),西安市第六十三中学室外改薄项目(灞桥区洪庆街办安置点-幼儿园边坡支护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内容。;
2.6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3.1 标段名称:西安市第六十三中学室外改薄项目(灞桥区洪庆街办安置点-幼儿园边坡支护工程),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注册建造师专业应为建筑工程,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建安B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标段名称:西安市第六十三中学室外改薄项目(灞桥区洪庆街办安置点-幼儿园边坡支护工程),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其他要求:
(1)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须在“西安建设市场诚信信息平台”可查询,投标资格有效且无不良记录;
(3)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其他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4.1 请申请人于2021年08月31日 00时00分00秒 起至2021年09月07日 00时00分00秒从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new.xacin.com.cn:7092)下载资审文件。
4.2标段名称:西安市第六十三中学室外改薄项目(灞桥区洪庆街办安置点-幼儿园边坡支护工程),资审文件不收费;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0.00元,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5.1 标段名称:西安市第六十三中学室外改薄项目(灞桥区洪庆街办安置点-幼儿园边坡支护工程),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1年09月15日10时00分 ,地点为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标段名称:西安市第六十三中学室外改薄项目(灞桥区洪庆街办安置点-幼儿园边坡支护工程),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6.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6.1标段名称:西安市第六十三中学室外改薄项目(灞桥区洪庆街办安置点-幼儿园边坡支护工程),资格预审开始时间为 2021年09月15日10时00分 ,地点为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
6.2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9家。
6.3标段名称:西安市第六十三中学室外改薄项目(灞桥区洪庆街办安置点-幼儿园边坡支护工程),资格审查会议形式:远程会议
7.其他公告内容7.1本次资格审查公告同时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三秦都市报》发布。
7.2资格审查申请人须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new.xacin.com.cn:7092)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使用数字认证CA锁获取资格审查文件及其他文件。资格审查申请人应使用电子投标书制作工具制作、加密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并在规定时间上传经过数字证书加密的电子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为.xazst格式)。
7.3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7.4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后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接受所有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形式的保证金缴纳(支付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现金转账、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或保险机构出具工程保证保险单等,具体要求按照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交易平台要求执行)。
8.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安市灞桥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9.联系方式招标人: | 西安市灞桥区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西安市灞桥区纺一路9号 | 地址: | 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54号院6号楼5层502-7 |
联系人: | 党永朝 | 联系人: | 苏亮 |
电话: | 186*****967 | 电话: | 135*****643 |
邮编: | 邮编: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骡马市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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