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交货期和地点:按订单需求、天津分公司指定仓库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5.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其他资格要求:1.按要求上传资质审核申请材料,不存在弄虚作假。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 3.响应招标方要求的技术标准,要求提供第三方质量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内容涵盖招标技术要求的全部指标(含有效期内的产品质量评价报告(初评及复评报告))。 4.1.生产商。投标商提供生产能力和装备图片、清单加盖企业公章。⑴投标人为投标产品生产企业;⑵投标产品为控股企业生产的,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招标前一个月出具的生产企业主要股东名单或出资人名单,投标人需控股生产企业50%及以上;⑶分公司生产装置生产,提供有效的分公司营业执照及正常生产的证明文件。⑷同一集团公司,生产能力共享,统一销售,提供集团公司相关文件或同时为投标企业与生产企业的法人代表。 5.生产商提供2 年内原材料采购发票和合格分供方 6.同类装置有销售业绩,提供2年内试用报告(或技术协议)和销售发票。 7.承诺本企业不存在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情况、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进入破产状况。 8.承诺本企业近三年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9.承诺本企业近三年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质量责任事故,无违约情况。 10.承诺在中标并签署框架协议后,于框架协议有效期内保证招标方使用企业的生产需求,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11.承诺无条件满足企业提出的使用液袋、吨桶、槽车、集装箱等方式配送,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合格情况,提供承诺书。 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将予以否决。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1年8月30日8:00时至2021年9月6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线上传至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存入U盘,用信封单独密封,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至开标地点: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金融街融汇广场A座37层。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使用中国石化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完成后制作工具自动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打印版本(纸质版投标文件首页加盖公司公章)。
16.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9月14日09:00时。
17.开标时间:2021年09月14日09:00时。
开标地点: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金融街融汇广场A座37层。不接受 邮寄的投标文件。
18.发布公告。
1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1年09月14日09:00时前与宋先生联系,技术咨询请与贾晓丽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20.其他重要要求:如招标人对入围中标候选人进行现场复核时,发现入围中标候选人有弄虚作假或违法违规行为,则其入围资格自动终止,同时追究违约相应责任。。
21.投标说明:(一)报名提示: 1.各投标人下载完招标文件及附件后,请先认真阅读附件“CA版特别说明及电子发票”。 2.请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注意,如购买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加本次投标的,必须在本次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日期后3日内将放弃投标函发至(wzsongwl@sinopec.com),放弃投标函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最终又未递交投标文件的情况,相关投标人将被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在今后的招标过程中进行考核扣分。决定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不需要回应。 (二)支付提示: 1.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参加过第一次招标的投标人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投标报名后可直接下载标书,系统会给供应商弹出重新招标不需支付标书费的提示。如有系统问题请务必提前联系招标人员,自行重复支付标书费的,一概不予退回。 2.标书费必须在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上支付,发票开具投标人单位名称。可以在系统直接下载开票时间在三个月内的电子发票;开票时间在三个月外的,可登录51发票平台下载。 (三)标书制作提示: 1. 招标公告中第5、6条相关资格要求为否决项,必须在技术标书中一一响应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投标。 2. 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对澄清内容有疑问的及时联系招标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阅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建议定期登陆查阅是否有变更事宜,尤其是投标截止时间前1-3天。 (四)标书递交提示: 1.请在开标前(最好提前2天)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以避免上传出现问题无法解决。 2. 本招标项目仅要求在系统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无须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和 U盘。招标文件如有与此不一致的描述,以此为准。 3. 应疫情防控需要,各投标商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被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投标事宜。招标文件如有与此不一致的描述,以此为准。 (五)相关顾问联系方式: 费用支付系统问题请询400-819-8786或95388-5。招标文件下载以及其他系统操作,网站网页等问题,请询400-819-8786。。
22.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