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集中租赁来凤县站前广场施工用塔式起重机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集中租赁来凤县站前广场施工用塔式起重机
租 赁 信 息
(潜在报价人):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来凤县站前广场项目经理部施工所需塔吊实行集中租赁,方式为竞争性谈判。
1、租赁内容:
包件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预估设备数量 | 报价保证金(元) | 使用地点 |
TD-01 | 塔式起重机 | 6012 | 台 | 8 | 20000 |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来凤县站前广场项目经理部 |
1.1以上设备要求相关手续及报检资料齐全,参加谈判的必须为经过工商注册的设备供应商,不接受个人参加谈判。
1.2塔式起重机机龄在4年以内,为2017年之后的设备,表面外观8成新,不满足表面外观要求的重新喷漆,提供设备产权证明(购买发票)、设备(产品)合格证、铭牌,特种设备检测报告、保险。
2、谈判文件获取:
时间:2021年8月30日至2021年9月2日上午9:00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为电子版,恕不提供纸质版。
地点:湖北省恩施来凤县凤翔大道87号中铁十四局项目部。
3、报价文件递交
时间:2021年9月8日8:00至9:30时。
报价文件递交和谈判地点:湖北省恩施来凤县凤翔大道87号中铁十四局项目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承租人不予受理。
4、报价保证金为人民币2万元整/包件,报价人须在于2021年9月7日17:00前通过电汇的方式交纳至承租人财务部,逾期视为放弃。
组织人:中铁十四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
承租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来凤县站前广场
联系人:田震
电 话:186*****877
邮 箱:********9@qq.com">********@qq.com
汇款开户行信息
账户名:中铁十四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来凤县站前广场项目经理部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来凤县支行营业部
二○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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