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西藏林芝地区波堆水电站项目由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建设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唐西藏波堆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桥式起重机及附属设备招标发布公告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桥式起重机及附属设备招标(招标编号:BD/SB005-2013)
(1)卖方按合同要求承包下列项目的设计、制造、工厂试验、包装、发运、交货、现场开箱检查、指导安装与安装质量监督,以及参加现场试验、试运行和交接验收:
(2)1台32t/5t单小车电动双钩桥式起重机,包括但不限于:完整的大车桥架、端梁、小车、大小车行走机构、起升机构、钢丝绳、制动机构、大小车的限位装置和阻进设施,一个32t吊钩、一个5t吊钩装置,及相关的附属设施(包括控制设备、安全保护装置、操作机构、检修室、照明灯具等)。
(3)1套桥机滑触线,包括但不限于:输电导管、端帽及连接件,集电器、受电器,滑触线安装支架等。
(4)起重机设备安装调试及正式投入运行所需的润滑油(脂)、面漆等其它装置性材料。
(5)全套起重机及滑触线备品备件,以及设备安装、运行、检修、拆卸和试验所需的所有工具及附件。
3.资格后审的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并且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和法规。
(2)具有设备制造安全认可资质证书或相关证明;
(3)具有实施投标项目的技术能力、设计与制造经验、制造与检验装备、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力量、质量保证能力;
(4) 近5年设计和制造过起重量不小于100t、轨距大于13m的单小车桥机设备,并已安全运行不少于2年以上(须提供用户证明资料);
(5)质量保证体系通过了ISO9000系列标准的认证;
(6) 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的资信等级必须为AA级以上。
(7)投标人为了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应提供招标人要求的证据,用以证明投标人的合法地位和具有足够的设计、制造能力及充分的财务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为此,所有投标人都应提供招标文件第二章所规定的资料,作为招标人审查的补充资料。
(8)在签订合同之前的任何时候,为了证实投标人的持续合法地位及资格条件,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提供进一步的资料或核实以往已提交了的资料。
(9)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招标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独立法人公司或企业组成的联合体的投标。
4.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申请人在http://www.chinapowerbid.com网站注册,在本网站上传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具体操作流程请在本网站“帮助”中下载。
(2)注册成功或已注册的投标人登陆投标平台后选择“西藏林芝地区波堆水电站桥式起重机及附属设备”进行报名。
(3)请投标人按“投标平台”要求电汇标书费,并将电汇底单发送电子邮件至下属邮箱(注:汇款注明波堆标书费)。
(4)招标文件发售: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并确认购买招标文件后在上述网站下载。
5.报名截止时间
(1)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11月19日17时00分。
(2)逾期注册报名者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政达路北方国际大厦607
邮编:100040
联系人:赵庆邦
电话:
***-********传真:
***-********邮箱:zhaoqingbang@126.com(随时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