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江县柏(庙子)至姚(湾)公路桂花大桥维修加固工程二次招标施工招标公告
绥江县柏(庙子)至姚(湾)公路桂花大桥维修加固工程二次招标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绥江县柏(庙子)至姚(湾)公路桂花大桥维修加固工程已由昭市交发〔2013〕558号文件的通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绥江县地方公路管理段,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招标人为绥江县地方公路管理段。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人:绥江县地方公路管理段
2.2建设地点:绥江县境内
2.3招标规模:绥江县柏(庙子)至姚(湾)公路桂花大桥维修加固,桂花大桥桥长76米,上部结构为5+40+5的石拱桥,桥梁全宽5.8米,4.9米行车道+2*0.45米护栏。
2.4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共分为1个合同段;
2.5招标范围:招标内容对桂花大桥的加固、维修工程: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公路养护二类乙级及其以上资质;
2.6计划工期: 6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按照国家现行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公路养护二类乙级及其以上资质,类似本项目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省外企业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入滇备案证上所列人员,参与本次投标活动的被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备选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或备选项目总工)。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截至后三个工作日内经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进出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保证金的确认时间以银行回单时间为准,保证金必须确保开标前已到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否则其投标无效。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3.5拟投入的人员及备选人员一律不准更换,如需更换,必须经过项目业主批准,报县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签署同意。
3.6投标单位人员、设备到位信誉保证金:鉴于本项目工程建设资金由地方政府自筹投资,在开标前须提供5万元的信誉保证金,其中项目经理: 2 万元;总工: 1 万元;机械设备保证金: 2 万元;信誉保证金的形式:现金;
中标公示期满后,退还未中标的投标单位人员、设备到位信誉保证金;中标人的人员、设备到位信誉保证金待人员及设备到位后退还,不到位则不退还,并依照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11月12日至 2013 年 11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时至12:00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山重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白龙路433号博园世家40幢204室)或昭通市昭阳区金鼎酒店: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授权书原件、法人证明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证书原件及上述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壹仟元(10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3年12月03日08:30至09:00时止,投标人应于当地点: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厅(昭通市昭阳区团结路东沿线祥顺嘉园)。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投标保证金收据、省外企业需提供入滇备案证书、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备选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或备选项目总工)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法人亲自参加除外),以供查验。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绥江县地方公路管理段 代理机构:云南山重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绥江县中城镇大汶街459号 地 址:白龙路433号博园世家40幢204室
邮政编码:657300 邮政编码:650224
联 系 人:刘义友 联 系 人:谢俊刚
电 话:0870—******* 电 话:****-******** ********
传 真:0870—******* 传 真:****-********
2013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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