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与口岸局微机房消防设备改造招标公告

港口与口岸局微机房消防设备改造招标公告

大连市港口与口岸局微机房消防设备改造采购公告
2013-11-12

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大连市港口与口岸局委托,就大连市港口与口岸局微机房消防设备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大连市港口与口岸局微机房消防设备改造

二、项目编号:DLZC-2013-60T

三、采购内容:本项目包括自动控制系统改造、增设气体灭火系统及设计、施工、调试、竣工报批等交钥匙服务,具体详见谈判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规格”。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2、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近3年内(2011年至今)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3、具有大连地区服务的能力,如是外地公司,须在大连有工商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供应商分公司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供应商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五、购买谈判文件:

1、供应商申请购买谈判采购文件:未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http://www.ccgp.dl.gov.cn)“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并申请购买谈判采购文件;已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谈判采购文件。

2、通过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谈判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须携带下列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其复印件,到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403室进行资格审查(仅限于购买谈判采购文件),审查合格后可购买: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资质证书(副本);

(5)安全生产许可证;

(6)外地供应商还须提供大连地区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文件。

六、谈判采购文件发售时间:自2013年11月12日起至2013年11月15日止,每天(公休日除外)上午9时~11时,下午13时~16时,在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4楼403室发售(大连市沙河口区长兴街2-5号,广电中心北门西侧约100米)。

七、谈判采购文件售价:每本人民币100元整,售后不退。

八、报价文件递交时间与地点:2013年11月19日13时—13时30分在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二楼202会议室(大连市沙河口区长兴街2-5号,广电中心北门西侧约100米)。

九、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11月19日13时30分。

十、谈判时间及地点:2013年11月19日13时30分在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二楼202会议室谈判。届时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单位代表参加谈判。

采 购 人:大连市港口与口岸局

地 址:大连市中山区港湾广场2号

联 系 人:周小伟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长兴街2-5号

邮 编:116021

银行帐号:中国银行大连沙河口支行********8627

联 系 人:郑伟

电 话:****-********

传 真:****-********



谈判采购文件项目编号:DLZC-2013-60T项目名称:大连市港口与口岸局微机房消防设备改造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二〇一三年十一月 目 录谈判采购邀请………………………………………………………………… 2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4第二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11第三章 项目需求及技术规格 ……………………………………………16第四章 报价文件格式 ……………………………………………………20 谈判采购邀请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大连市港口与口岸局委托,就大连市港口与口岸局微机房消防设备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谈判。一、项目名称:大连市港口与口岸局微机房消防设备改造二、项目编号:DLZC-2013-60T三、采购内容:本项目包括自动控制系统改造、增设气体灭火系统及设计、施工、调试、竣工报批等交钥匙服务,具体详见谈判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规格”。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2、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近3年内(2011年至今)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3、具有大连地区服务的能力,如是外地公司,须在大连有工商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供应商分公司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供应商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五、购买谈判文件:1、供应商申请购买谈判采购文件:未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http://www.ccgp.dl.gov.cn)“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并申请购买谈判采购文件;已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谈判采购文件。2、通过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谈判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须携带下列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其复印件,到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403室进行资格审查(仅限于购买谈判采购文件),审查合格后可购买:(1)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税务登记证(副本);(4)资质证书(副本);(5)安全生产许可证;(6)外地供应商还须提供大连地区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文件。六、谈判采购文件发售时间:自2013年11月12日起至2013年11月15日止,每天(公休日除外)上午9时~11时,下午13时~16时,在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4楼403室发售(大连市沙河口区长兴街2-5号,广电中心北门西侧约100米)。七、谈判采购文件售价:每本人民币100元整,售后不退。八、报价文件递交时间与地点:2013年11月19日13时—13时30分在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二楼202会议室(大连市沙河口区长兴街2-5号,广电中心北门西侧约100米)。九、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11月19日13时30分。十、谈判时间及地点:2013年11月19日13时30分在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二楼202会议室谈判。届时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单位代表参加谈判。采 购 人:大连市港口与口岸局地址:大连市中山区港湾广场2号联 系 人:周小伟电话:****-********采购代理机构: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长兴街2-5号邮编:116021银行帐号:中国银行大连沙河口支行********8627联 系 人:郑伟电话:****-********传真:****-******** 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前 附 表序号内容1项目名称:大连市港口与口岸局微机房消防设备改造项目编号:DLZC-2013-60T采购内容:本项目包括自动控制系统改造、增设气体灭火系统及设计、施工、调试、竣工报批等交钥匙服务,具体详见谈判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规格”。2谈判时间:2013年11月19日13:30时(北京时间)谈判地点: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二楼202会议室(大连市沙河口区长兴街2-5号,广电中心北门西侧约100米)。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41、谈判保证金额:1500元人民币。谈判保证金可以是现金、支票、电汇、汇票、银行保函、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格式见附件4)等形式中的一种(支票或汇票必须为供应商企业的支票或汇票),建议采用电汇方式。注:(1)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保函适用于谈判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银行预付款保函的担保;办理的详细流程请见《大连市政府采购网》通知公告窗口中《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的通知》。(2)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联系方式: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天安国际大厦48层、电话:****-********、传真:****-********。2、谈判保证金的递交时间及地点:谈判日前一个工作日(2013年11月18日,9时—16时,午休时间除外)到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财务部递交(302室),采用电汇形式的请汇至:户名: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开户行:中国银行大连沙河口支行帐号:********86275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套,售后不退。6报价文件数量要求:1套正本,3套副本。7报价文件递交时间与地点:2013年11月19日13时—13时30分在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二楼202会议室(大连市沙河口区长兴街2-5号,广电中心北门西侧约100米)。8谈判时间及地点:2013年11月19日13时30分,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二楼202会议室(大连市沙河口区长兴街2-5号,广电中心北门西侧约100米)。9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与谈判采购邀请规定一致。10报价有效期:报价有效期为自递交报价文件之日起90个日历日。11项目地点:大连市港口与口岸局。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12本项目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时间:2013年11月18日9时30分。地点:大连市港口与口岸局(大连市中山区港湾广场2号)一楼门厅集合。 供应商须知一、适用定义本文件中所用下列名词的含义在此予以确定。1、“采购人”系指大连市港口与口岸局。2、“供应商”系指能够满足本次采购条件的供货商。3、“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4、“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5、“货物”系指供应商根据合同规定应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货物和材料。6、“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等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二、项目概述本次采购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就大连市港口与口岸局微机房消防设备改造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1、本次采购的内容:微机房消防设备改造(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三章 项目需求及技术规格)。2、服务地点:大连市航运交易市场。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通过市消防部门检验合格。4、采购人名称:大连市港口与口岸局。5、付款方式:项目竣工后供应商将消防部门认可的检验报告交付采购人,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且后,采购人在七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九十五,其余款即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五作为质量保证金,待系统正常使用一年无质量问题后七日内一次性付清(无息)。6、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三、合格的供应商1、供应商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采购人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供应商之间不应存在授权关系,如有此类情况,则只接受先报名的供应商。2、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本次谈判:(1)因重大经济问题正在接受国家有关部门审查的;(2)正在被其他企业兼并(或收购)或因重大经济纠纷正在进行诉讼或仲裁的;(3)近三年因腐败和欺诈行为而被有关部门处理的。四、促进中小企业发展1、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2、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3)提供本企业及所供产品制造企业为中小企业的声明函 ,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及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本年度出具的中小企业认定证明。3、中小企业: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企业。中小企业包括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4、投标人投标产品是小微企业制造的,其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其中:小型企业给予6%的扣除,微型企业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五、政府采购信用担保1、为贯彻落实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可为参加大连市市本级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提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2、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提供的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包括: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及银行融资担保。3、无论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融资担保,只要供应商未履行保函所保证的义务,担保公司即刻履行担保责任。4、有关政府采购信用担保事宜,供应商可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dl.gov.cn)查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的通知》(大财采〔2012〕364号),或向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联系咨询,联系方式如下: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天安国际大厦48层电话:(0411)39917759六、谈判采购文件组成谈判采购文件由谈判邀请函、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合同条款、合同格式、项目需求及技术规格和报价文件格式共五部分组成。七、报价文件组成1、报价函;2、规格响应表;3、技术(商务)条款偏离表;4、报价表;5、资格证明文件;6、服务承诺书;7、其他;8、供应商需说明的其它问题。八、报价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供应商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公章。2、报价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3、报价文件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4、供应商应将递交的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用单独的信封分别密封,且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还应当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九、货币本次采购报价采用人民币报价。十、报价1、供应商报价应是谈判采购文件确定的谈判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2、本次谈判采购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在现有的采购条件下(谈判采购文件要求等)报价一次性包死(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十一、证明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谈判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1、供应商应提交本项目所有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谈判采购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并作为其报价文件的一部分。2、货物和服务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包括报价表中对货物和服务来源地的声明。3、证明货物和服务与谈判采购文件的要求相一致,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供应商应提供逐条填报的规格响应表及偏离表。十二、谈判保证金:1、供应商应按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提交谈判保证金,并作为其谈判的一部分。2、谈判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损失,采购人在因供应商的行为致使其利益受到严重损害时可从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中得到补偿。3、谈判保证金应为现金、支票、电汇、汇票、银行保函、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格式见附件4)等形式中的一种(支票或汇票必须为供应商企业的支票或汇票)。4、在谈判时,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供应商,将被视为非响应性谈判予以拒绝。5、未成交的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中选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无息)。6、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按本采购文件规定签订合同并在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后,予以退还(无息)。7、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谈判保证金将被没收:(1)弄虚作假或与其他供应商串通骗取成交;(2)谈判有效期内撤回其谈判文件;(3)因成交供应商过错被废除授标;(4)成交供应商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情形。8、谈判保证金的递交时间及地点详见前附表规定。十三、谈判的时间地点及合格的谈判代表:1、供应商应按谈判采购文件中的要求按时到达“谈判邀请函”中指定谈判地点;2、供应商的谈判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姓名一致);3、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报价文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十四、竞争性谈判小组的组成:1、本次项目采购依法组建竞争性谈判小组;2、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竞争性谈判小组;3、竞争性谈判小组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十五、谈判程序:1、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若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供应商的报价将被拒绝:(1)报价文件未按谈判文件要求加盖供应商公章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未签字的;(2)没有提供资格证明文件或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经谈判小组确认以后仍不能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3)供应商的谈判代表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书的;(4)报价文件有效期不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5)不符合法律法规及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只有通过上述审查的供应商方有资格进入谈判程序。2、澄清有关问题为有助于对报价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谈判小组可分别要求供应商对其报价文件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3、比较与评价(1)以供应商递交文件的先后为顺序,谈判小组依据谈判采购文件和报价文件,集体与每一个供应商就用户需求、报价、技术规格等因素分别进行谈判;(2)谈判时,采购人可根据采购实际需求对原需求进行部分调整,调整可能涉及技术及商务方面的要求。采购内容有变动的,谈判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供应商可根据谈判情况和调整内容对其报价文件进行书面补充和说明,补充和说明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3)谈判小组可能会要求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一轮或一轮以上的书面报价。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会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书面报价均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4)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4、谈判小组依据谈判采购文件、调整内容、报价文件及其补充和说明、最终报价进行最终评审。评审结束后,谈判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并签署谈判小组意见书。采购人根据谈判小组的推荐情况及采购人认为有必要进行的资格后审情况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谈判情况形成政府采购评估报告,书面送达大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查。5、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对象是谈判采购项目的成交候选人。(1)如果采购人认为有必要对成交候选人履行合同能力进行确认,可以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内容是对成交候选人资格、产品质量以及采购人认为有必要了解的其他问题作进一步的考查;(2)资格后审的方式:a.对成交候选人进行询问;b.对成交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3)接受资格后审的成交候选人,必须如实回答采购人的询问,并有义务提供采购人所需的有关资料。成交候选人对其所做的回答与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负责;(4)对于资格后审不合格的,重新组织采购或由谈判小组在合格供应商中重新推荐成交候选人(合格供应商指参加谈判的合格供应商)。十六、成交条件:谈判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十七、谈判过程的保密:1、凡与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推荐意见等,竞争性谈判小组及参加谈判会议的工作人员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谈 判无关的其他人透露;2、在评审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在谈判文件的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向谈判小组施加任何影响,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3、报价文件是谈判工作的重要依据。供应商可以根据谈判后的实际情况对报价文件作补充或调整,经补充或调整后的报价文件必须满足谈判文件的各项要求:包括报价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与谈判文件的一致性。如果供应商的报价文件不满足上述要求,谈判小组有权拒绝供应商的谈判报价文件。经谈判小组评审,供应商递交的报价文件属于无效报价文件的,无资格进入下轮谈判。十八、中选成交通知书:1、在谈判报价有效期内,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并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查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中选成交通知书”。2、中选成交通知书经备案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发出中选成交通知书。中选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法律效力。中选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选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中选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中选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4、具体中选结果详见《大连市政府采购网》和《大连日报》。十九、合同的签订:1、成交供应商在收到中选成交通知书后30个日历日内按谈判采购文件、调整内容、报价文件及谈判过程中的有关澄清、承诺及最终报价等谈判过程中形成的有效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供货经济合同;2、采购文件、调整内容、报价文件及谈判过程中的有关澄清、承诺及最终报价等谈判过程中形成的合法有效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二十、履约保证金1、成交供应商在收到中选成交通知书后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前或同时向采购人提供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2、履约保证金可以是支票或银行汇票或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履约担保函。由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政府采购担保函,其有效期应超过投标有效期三十(30)天。3、如果成交供应商未能履行合同并给采购人造成损失,履约保证金将作为对这一损失的补偿而付给采购人。4、履约保证金将在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十一、报价有效期报价有效期为自递交报价文件之日起90个日历日。二十二、采购代理服务费:1、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按《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规定和标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2、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选成交通知书”时,须向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缴纳代理服务费。3、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成交金额×1.5%。二十三、其他注意事项:1、供应商被视为充分熟悉本谈判采购项目的技术要求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2、供应商应遵守我国与政府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条例,不得违反;3、供应商应承担参加谈判所有费用,不论谈判结果如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谈判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谈判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报价和资料,可能导致报价文件被拒绝。 第二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合同编号:甲方(买方):乙方(卖方):甲乙双方根据年月 日大连市政府采购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结果,甲方接受乙方为本项目采购所做的报价文件及最终报价,乙方完全按本合同履行义务。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一、货物及相关服务内容序号货物及相关服务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简要技术参数单位数量123…运输及保险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其他服务(具体应注明)二、合同金额(一)本合同金额为(大写): 元 (¥: 元) 人民币。(详见附件:谈判报价表)三、技术资料(一)甲方向乙方提供所采购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二)乙方应按谈判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三)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全责。五、无产权瑕疵条款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乙方所交货物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三款的约定处理。但在已经全部支付完货款后才发现有产权瑕疵的,除了支付违约金外,乙方还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六、质保期质保期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七、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一)交货期:(二)交货方式:(三)交货地点:八、付款方式项目完成并验收完毕后,采购人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九十五,其余款即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五作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后若无质量问题七日内一次性付清(无息)。 九、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一)乙方应按谈判采购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二)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以按以下办法处理: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3.退货处理: 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三)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四)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五)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为 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十、调试和验收(一)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谈判采购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谈判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甲方需在五个工作日内验收。(二)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做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三)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四)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五)对于消防设施,乙方应请消防管理部门检验验收,并由其出具检验验收文件,相关的报批检验等费用均已包含合同价内,甲方不另行支付。(六)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十一、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一)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二)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三)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四)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五)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十二、违约责任(一)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二)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三)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十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四)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谈判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十三、不可抗力事件处理(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三)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四、争议的解决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采用下列第1种方法解决。1.提交大连仲裁委员会经济建设仲裁中心仲裁;2.依法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五、合同生效及其它(一)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二)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谈判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市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大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三)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供货清单和分项价格表2.技术规格3.乙方谈判响应文件的内容及澄清内容4.其他与本合同相关的单据5.本合同适用的特殊条款(四)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五)本合同至少一式四份(采购人、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及大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送达大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确认备案。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地址:地址: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签订地点:签订日期: 第三章 项目需求及技术规格为了保证建筑工程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安装质量,规范建筑工程气体灭火系统质量检验评定行为,为消防监督机构实施验收和监督管理提供技术依据,参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制定了以下技术要求。。1、贮存灭火剂的容器应是经国家消防检验中心检测合格的产品,并有出厂合格证。2、灭火剂贮存容器应无明显碰撞变形,表面无锈蚀,保护涂层完好。灭火剂贮存容器应设耐久性铭牌,标明灭火剂名称、容器皮重、总重、容积、充装量、充装压力、充装日期及贮存器出厂编号。3、同一防护区灭火剂贮存容器的规格、尺寸应一致,其高度差不宜超过20mm。4、灭火剂的充装量不应小于设计充装量,且不得超过设计充装量的1.5 %。5、同一防护区贮存容器内灭火剂充装量和充装压力均应相等。6、在灭火剂贮存容器上或容器阀上,应设安全泄压装置和压力表。7、贮存灭火剂的容器应布置在不易受机械、化学损伤的场所内;其房间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并应有直接通往室外或疏散走道的出口;设在地下室的贮存器间应设机械排风装置,排风口应通向室外。8、贮存容器的布置,应便于操作和维修。操作面距墙面或相对操作面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1.0m。9、同一防护区内贮存容器上的压力表安装方向和高度应一致,其压力表正面应朝向操作面。10、手动操作处应设耐久性标志,标明对应防护区的名称。手动操作装置应有加铅封的安全销或防护罩。11、气体灭火系统安装前,应对每根连接管都要进行水压强度试验和气压严密性试验。水压试验的压力应为系统组件设计工作压力的1.5倍;气密性试验的压力应为系统组件的设计工作压力。12、电磁场驱动器的电气连线应穿金属软管,并沿固定灭火剂贮存容器的支、框架或墙面固定。13、喷嘴外表面应无加工缺陷,无碰撞损伤,喷嘴孔口无堵塞。在喷嘴明显部应设有永久性标志,标明生产单位或商标,喷嘴型号、规格等。14、当系统和管道设置在可燃气体、蒸汽或有爆炸危险粉尘的场所时,应设防静电接地。15、防护区应设有疏散通道与出口,并宜使人员在30 s内撤出防护区。防护区的门应向外开启并能自行关闭,疏散出口的门必须能从防护区内打开。16、防护区内的疏散通道与出口处,应设置应急照明装置和疏散指示标志。17、防护区内应设置火灾和灭火剂施放的声报警器,并在每个入口处设置光报警器和采用气体灭火系统的防护标志。18、灭火后的防护区应能通风换气。地下防护区和无窗或固定窗扇的地上防护区,应设置机械排风装置,排风口宜设在防护区的下部并应直通室外。19、气体灭火系统供电应符合设计要求。其主电源在电压为220V 10%,50Hz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备用电源容量应满足在正常监视状态下工作8h后,按最大负载条件启动受控设备并工作30min。主、备电源应能自动转换,并有工作状态指示。20、控制盘应能接收火灾探测器和火警触发器件传来的火警信号,发出声、光报警信号。距离控制盘音响器件中心1m处的声报警响度在90 dB(A)-120dB(A)范围,并能手动切除声响信号。21、控制盘应具备自身(包括探测、控制回路)故障报警功能。22、控制盘应有自动、手动启动气体灭火系统功能。自动状态、手动状态应有明显标志并可相互转换。23、控制盘应有延时启动功能,延时时间0-30s连续可调,如采用分档调节时,每档差值应不大于5s。24、控制盘应有“紧急阻断”控制按钮,按钮应置于易操作部位。25、控制盘应有灭火系统启动、阻断、放气等反馈信号显示功能。26、控制盘应提供控制外部设备的触点。27、当被试防护区内感烟探测器发出报警信号后,控制室气体灭火控制盘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并显示感烟探测器编号,当被试防护区内感温探测器发出报警信号后,控制室气体灭火控制盘发生声、光报警信号并显示感温探测器编号,同时防扩区内声、光报警器报警,延时30s后,气体灭火装置自动启动喷气,同时,防护区外气体释放显示灯点亮,控制室气体灭火控制盘接收气体释放的反馈信号。在延时阶段,应自动关闭相关的防火卷帘(门)、通风空调系统及防火阀等。28、控制室气体灭火控制盘应有手动启动功能,火灾状态下,可远程启动气体灭火装置,防护区内声、光报警器应报警,延时30s后,气体灭火装置应启动,控制室气体灭火控制盘应能接收其动作反馈信号。29、防护区门外附近墙壁上(或其它部位)应设置紧急启动按钮,火灾状态下可手支启动按钮,防护区内声、光报警器应报警,控制室气体灭火控制盘应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并显示启动按钮的部位,延时30s后,气体灭火装置应启动、控制室气体灭火控制盘应接收其动作反馈信号。30、防护区门外附近墙壁上(或其它部位)应设置紧急阻怕按钮,控制室气体灭火控制盘上应有紧急阻断功能。当防护区内烟、温火灾探测器报警后(或防护区外紧急启动按钮启动后,或控制室气体灭火控制盘上紧急启动后),在延时的30s时间内启动防擅长我外(或控制室气体灭火控制盘上)紧急阻断按钮,则应中止执行灭火指令,控制室气体灭火控制盘应有紧急阻断动作的信号显示。31、供应商应根据本技术要求结合现场踏勘提供设计方案,并提供方案所涉及的设备、材料及相关服务的报价。 第四章 报价文件格式 一、报 价 函致: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根据贵方的采购项目,签字代表(姓名、职务) 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我公司(单位名称) 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及副本三份及报价:(一)报价:按谈判文件中的要求该服务共计人民币万元(大写)。(二)交货期: 。(三)按谈判文件中的要求提供有关文件。(四)我公司愿意对上述项目进行报价。报价文件中所有关于供货商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五)如采购人确定我方提供的产品,我方将按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六)本报价文件有效期为自递交报价文件之日起90个日历日。(七)我方保证遵守DLZC-2013-60T号谈判采购文件中“供应商须知”中关于采购代理机构服务费的规定。(八)与本报价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 二、规格响应表名称参考规格报价规格备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注:(1)参考规格在谈判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规格中有明确规定;(2)报价规格由供应商填写;(3)供应商应提供本项目改造方案,对方案的设备材料的技术性能进行详细描述,该方案及其设备材料描述可以附在规格响应表后,如供应商有其他说明可一并附上。 三、技术(商务)条款偏离表说明:如有偏离需供应商详细填写序号名称谈判主要参数报价主要参数偏离说明1234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四、 报价表1234567序号货物和服务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单项总价【项5×项6】123……运输保险费安装调试费技术培训费消防部门报批检验费用其他费用总报价注:1.所有价格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万元。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2.如果单价和总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供应商公章:    日   期 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报价说明表格式(非联合体报价时提供)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报价说明表序号货物名称型号/规格制造厂名称数量单位数量单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合计合计123…总计说明:1、本表用于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扣除(详见供应商须知);2、填入本表的小型和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及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本年度出具的中小企业认定证明;3、未填报本表或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和企业所在地的县级及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本年度出具的中小企业认定证明的,评标时不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扣除。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代表签字: 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2.本公司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供应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时另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本年度出具的中小企业认定证明。五、资格证明文件(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三)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书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的 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 项目的报价及合同的执行,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按要求签署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 被授权人职务: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电话: 地址:注: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或经公安部门备案的法定代表人印章,不得使用其他印章或电子制版签名。(四)外地公司在大连有服务机构的证明材料外地供应商须具有在大连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且至谈判之日止设立不低于一年(投标人须提供该售后服务机构证明);非供应商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证明资料为:1、售后服务机构为投标企业分支机构的应提供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2、售后服务机构为投标企业委托其他机构作为其售后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售后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并提供相关协议或合同,如提供授权书须授权方与被授权方同时加盖公章。(五)近几年(2011年至今)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六)拟派住现场人员简历表(可附学历证、职称证明等) (七)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复印件)(八)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九)中小企业声明书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注:提供本企业及所供产品制造企业为中小企业的声明函 ,以及企业所在地的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本年度出具的中小企业认定证明。六、服务承诺书格式自拟,包括:1、技术人员配置(包括技术人员职称、等级等情况);2、详细的售后服务方案;………………… 七、其 他1.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1)公司名称:电话号码: (2)地址:传真: (3)注册资金:经济性质:(4)公司经营及资金状况:(5)公司开户银行名称及帐号:地 址:(6)营业注册执照号:(7)其他说明我/我们声明以上所述是正确无误的,您有权进行您认为必要的所有调查。日期: 供应商签名:(公章) 2. 履约保证金保函(中选后如以保函形式递交履约保证金以此格式开具)              :本保函是我行( 〈银行全称〉)为(以下简称卖方)根据贵处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谈判结果,将与 (以下简称买方)签订的经济合同及执行合同提供的担保。保证金额为元(大写人民币),即合同总金额的10%。当我行在收到贵处说明卖方违约的书面通知后,在20天内按通知要求金额无条件地支付给买方。本保函的有效期为自开出之日起,至全部货物验收合格之日止。银行全称:       卖方全称:(盖章)(公章)开具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职 务:        职 务:电 话:        电 话:传 真:        传 真:日 期:        日 期:八、供应商需说明的其它问题 供应商可提出补充建议或说明,提出比谈判采购文件的技术要求更合理的建议方案或其技术偏离可以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的理由,同时应说明对技术条件、价格、维护、检修、安装等方面的影响。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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