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中川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机场工程行李处理系统和安检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兰州中川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机场工程行李处理系统和安检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进场登记号:XB*******
工程名称:兰州中川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机场工程行李处理系统和安检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招标单位:甘肃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内容: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州中川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机场工程行李处理系统和安检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已由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兰州中川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机场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民航西北局函〔2020〕14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甘肃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资金,民航发展基金,地方政府安排资金及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甘肃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兰州中川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机场工程行李处理系统和安检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2.2 招标编号:0773-2140GNJTHWGK1561
2.3 招标范围:兰州中川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机场工程行李处理系统和安检设备采购及安装,包括但不限于进行深化设计、制造、工厂检验、运输、仓储、安装、培训、调试及初验、试运行、最终验收、售后服务及配合第三方检测等。
(1)行李处理系统主要包括出港行李系统、进港行李系统、控制及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设备监控系统、钢结构检修平台、行李全程跟踪系统、中转行李系统、早到行李储存系统、行李空筐回收系统、大件行李系统等。
(2)安检设备主要包括航站楼、道口、货运站所需行李X光机、货运X光机、金属探测门、手持金属探测器、毫米波人体安全检查仪、高速CT机、爆炸物探测仪、液态物品安检设备、防爆罐、防爆毯、人体测温设备、安检分层管理系统、自动回筐系统、车底检查镜、脚垫等。
具体设备内容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4 交货地点:兰州新区(落地交货);
2.5 交货及安装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的深化设计,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全部设备的安装。具体时间要求如下:投标人根据项目进度合理安排设备制造、供货及安装周期,招标人下达发货通知单后30个日历天内货到现场;货物全部到场后9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安装完成后90日历天内完成调试。具体到货和安装、调试工期根据现场实际要求调整,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安排,直至完成行业验收,投入使用。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形式: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条件:投标单位资质要求:[设备、材料供应]
项目经理要求:[设备、材料供应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为行李处理系统的制造商。投标人若为安检设备的代理商须提供拟供安检设备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投标的书面授权文件,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2行李处理系统要求:
行李处理系统须具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证》或《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审定合格证》或是在中国民用航空局官网上已通告的设备(须提供许可证或合格证复印件或通告网站截图),证书或通告内载明的分拣方式需为自动分拣(托盘分拣或翻盘分拣)。
3.3安检设备要求:(1)爆炸物检测仪、安检X光机、毫米波门、CT机、金属探测门、手持金属探测仪必须具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民航安全检查设备使用许可证书》(须提供许可证书复印件)。
(2)防爆罐、防爆毯须获得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须提供检验报告复印件)。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5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6 投标人须提供近一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成立不足三个月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企业纳税证明。
3.7 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近3年不曾有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网址:https://wenshu.court.gov.cn/),以投标登记截止日之后查询信息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信息截图,所提供截图或相关证明材料应能反映查询时间),对存在以上情形的投标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否决投标。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确认开始时间:2021.09.01 08:30:00
确认结束时间:2021.09.06 16:30:00
确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南楼15层
联系人:武东来杨顶革
联系电话:***-******** 185*****068
详细内容:4. 投标登记
4.1请投标人于2021年 9 月 1 日至2021年 9 月 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8:30 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将登记资料上传至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https://zbtb.caac.gov.cn/index.html)进行登记并将登记资料发送至********@qq.com一份。
4.2 登记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证》或《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审定合格证》 ;“信用中国”查询记录;以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以上资料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登记者,请于 2021年 9 月 1 日至2021年 9 月 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13:30 时至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南楼15层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0 元,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 日内寄送。
5.3 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应以纸质形式提供:①付款方是一般纳税人的证明资料;②付款方信息,包括: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和电话、开户行名称和账号。如无法提供第2条证明资料的,只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 9 月 2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西安市未央区文景北路16号白桦林国际B座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甘肃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嘉峪关西路203号邮编:730000联系人:王向阳 吴梦宇 季凡怡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网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南楼15层邮编:100089联系人:武东来杨顶革 电话:***-******** 185*****068传真:***-********电子邮件:********@qq.com开户名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账号:***************
投标保证金:见招标文件元
招标文件工本费:5000元
管辖单位: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
详细信息请登录网上招投标服务大厅进行查看及投标报名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装 设备采购 和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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