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开比选医保信息平台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开比选医保信息平台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一、项目内容

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公开比选。

二、实施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三、项目概况

此次比选活动,旨在面向社会,通过综合评分确定1家招标代理机构为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提供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宁夏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建设、工程监理。招标代理费用不超过20万元。

四、报名及资格条件资料报送

(一)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公开比选招标代理机构报名表(附件1)加盖公章;

(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三证合一只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具有政府采购代理资质,在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登记备案(提供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入围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四)在宁夏境内具有固定办公场所(房产证或办公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平面布局图并加盖公章);

(五)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2018年8月1日-2021年8月1日),无行贿犯罪记录(附件2);

(六)近三年(2018年8月1日-2021年8月1日)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不良信用记录(附件3);

(七)本次比选不接受资格类型相同的采购代理机构组成联合体参加。

符合上述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于2021年9月3日14:30-18:30;2021年9月4日8:30—12:00到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报名同时提交上述资料(一式五份,封装成册)。逾期不接受报名,资料一经报送不再补报。

具体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北京中路57号信通大厦2124室。联系人:马亮,联系电话:****-*******

五、资格审查

根据公告第四条报名资格条件,我局将组织人员对招标代理机构报送的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对于符合条件的参评机构书面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比选评审;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参评机构下发书面通知,参评机构收到通知后可在次日18:30前提出申诉,对申诉材料,由监督组依据报名资格和申诉理由进行审查复核。复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诉人。复核结果为最终审核结果。

六、评审资料报送

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准备以下资料:

(一)具有政府采购代理资质,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登记备案(提供营业执照及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入围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二)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2018年8月1日-2021年8月1日),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附件2);

(三)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结果为准,打印递交报名资料前一天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加盖公章并提供相应的承诺函(附件3);

(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三证合一只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五)参评机构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六)代理服务费报价函(附件4)

(七)参评机构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培训证明及该从业人员2021年1-6月连续缴纳职工社保证明。

(八)固定办公场所及独立的开标、评审场所并具有录音录像、门禁系统等电子监控设备,档案室及装订设备(提供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平面布局图及设施图片并加盖公章);

(九)提供自2018年8月1日至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政府主体单位300万(含)以上信息化设备或信息化软件服务的招标代理业绩证明材料和政府主体单位1000万(含)以上招标代理业绩证明材料的。

(十)采购代理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1)需求论证;(2)文件编制及合法性审查;(3)评审管理;(4)合同签订;(5)档案管理;(6)履约验收;(7)质疑投诉处理;(8)突发应急预案等。

(十一)内控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1)人事管理制度;(2)内部行政管理;(3)业务管理;(4)风险控制;(5)保密制度等。(详见附件:比选评分标准)

注: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单位公章,所交资料概不退回。

上述评审资料一式六份封装成册,加盖公章并密封在评审当天提交自治区医保局工作人员。

具体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北京中路57号信通大厦20楼会议室。联系人:马亮,联系电话:****-*******

七、比选程序

(一)综合比选。我局将组织专家按照比选程序和规则依据比选评分标准和参评机构的陈述及报送的评审资料对符合比选评审条件的参评机构进行比选评审并综合评分。

(二)确定结果。通过综合评分,对参评机构按得分的高低进行排序,对排名第一的参评机构进行实地核验无误后确定为拟定中选人。如实地核验不符,将对排名第二的参评机构进行实地核验,以此类推。经会议审定后确定中选人,在自治区医疗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s://ylbz.nx.gov.cn)、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宁夏医疗保障)上发布比选结果。

八、公告时间

公告时间:2021年8月31日12:00——2021年9月3日12:00 (3个工作日)

九、比选时间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1.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公开比选招标代理机构报名表.docx

2.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docx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的承诺函.docx

4.报价函.docx

5.比选评分标准.doc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代理 信息平台 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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