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公告]2020年仪征市马集镇恒华村、月塘镇大营村市级投资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专业公告]2020年仪征市马集镇恒华村、月塘镇大营村市级投资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2020年仪征市马集镇恒华村、月塘镇大营村市级投资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YZBZYGC********2
工程名称2020年仪征市马集镇恒华村、月塘镇大营村市级投资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21/8/31 8:30:00公告结束时间2021/9/6 17:00:00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2020年仪征市月塘镇大营村市级投资土地综合整治工程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0年仪征市马集镇恒华村、月塘镇大营村市级投资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扬州市财政局、扬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下达2020年度市级投资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建设任务和预算资金的通知、扬财资环[2020]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仪征市自然资源综合整治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2020年仪征市月塘镇大营村市级投资土地综合整治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仪征市月塘镇大营村

2.1.2建设规模:建设规模294.057公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和农田防护与生态保持工程等。

2.1.3合同估算价:约1156.2781万元

2.1.4工期要求:21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 10 月 6 日,竣工日期:2022年5 月4日

2.2招标范围:仪征市经纬测绘有限公司设计的2020年仪征市月塘镇大营村市级投资土地综合整治工程田块施工图及调配方案、厦门市国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设计的2020年仪征市月塘镇大营村市级投资土地综合整治工程图纸和2020年仪征市月塘镇大营村市级投资土地综合整治工程工程量清单中所有施工内容。

2.3本次招标分为2020年仪征市月塘镇大营村市级投资土地综合整治工程和2020年仪征市马集镇恒华村市级投资土地综合整治工程两个工程;投标人可参与上述两个工程的投标,但不可兼中。开标顺序为先开马集镇恒华村市级投资土地综合整治工程,后开月塘镇大营村市级投资土地综合整治工程,评标顺序同开标顺序;在马集镇恒华村市级投资土地综合整治工程作为第一中标侯选人的不得参与月塘镇大营村市级投资土地综合整治工程的评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专业或水利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具备经扬州市建管处发放的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企业资格、资质核验书或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表;

3.3.2不属于《扬州市2020 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并处于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

3.3.3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1年05月至2021年07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3.3.4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 8 月 31 日至2021年 9 月 6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仪征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yizheng.etrading.cn”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仪征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4.3招标文件售价 255 元/标段,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1年 9 月 24 日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仪征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yizheng.etrading.cn)和“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www.yzcetc.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仪征市自然资源综合整治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星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仪征市万年北路220号 地址: 仪征市怡人金街B号楼

邮 编: / 邮 编: 211400

联 系 人: 王婧 联 系 人:王璐

电 话: 159*****260 电 话: ****-********

2021年 8 月 31 日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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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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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土地综合整治 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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