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正线及车辆段、停车场建筑节能与智能建筑工程质量检测项目(第2次)

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正线及车辆段、停车场建筑节能与智能建筑工程质量检测项目(第2次)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二号线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粤发改交通函〔2014〕503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交佛山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正线及车辆段、停车场的建筑节能与智能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正线及车辆段、停车场建筑节能与智能建筑工程质量检测项目(第2次)。

2.2 建设地点:佛山市

2.3 项目基本概况及建设规模:

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呈东西走向,起点为佛山南庄,终点为广州南站,线路总长约32.4km,其中地下段25.3km,高架段6.4km,过渡段0.7km,主要包括17座车站(地下站14座,高架站3座),其中换乘站4座,17个区间和一场一段一中心两个主变(湖涌停车场、林岳车辆段、湾华控制中心、石湾主变电所、花卉主变电所)。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总投资约203.7亿元,最终以佛山市财政局审定为准。

2.4 计划服务期限:暂定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具体服务期至本项目所有检测相关工作完成为止)。

2.5 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及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2.5.1招标内容、规模:

本次检测项目共17个地铁站及湖涌停车场、林岳车辆段(湾华控制中心、石湾主变电所、花卉主变电所除外),主要检测内容分为以下两部分:

(1)建筑节能工程检测:包括通风与空调系统;配电与照明系统。

(2)智能建筑工程检测:包括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环境系统;安全防范系统;弱电系统等。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建筑工程质量检测项目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

2.5.2检测依据

建筑节能工程检测依据(包括但不限于):

(1)《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19)

(2)《广东省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BJ 15-65-2009)

(3)本工程的技术资料(设计图纸等)。

智能建筑工程检测依据(包括但不限于):

(1)《城市轨道交通智能化系统工程质量检测规范》(DBJ/T 15-196-2020)

(2)《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13)

(3)《城市轨道交通通信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382-2016)

(4)《城市轨道交通站台屏蔽门》(CJ/T 236-2006)

(5)《城市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T 50381-2018)

(6)《城市轨道交通信号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T 50578-2018)

(7)《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行前安全评估技术规范第1部分:地铁和轻轨〉的通知》(交办运〔2019〕17号)

(8)本工程的技术资料(设计图纸等)。

2.5.3本项目投标报价上限:*******元,凡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超出上限的,投标无效,做否决投标处理。

2.6承包方式:固定总价包干。

2.7质量要求:按照国家及广东省、佛山市主管部门的有关法规及行业相关规定执行。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机构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具有有效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且CMA认证范围应涵盖本次招标内容。

4.2.2 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证书在有效期以内。

注:提供CMA计量认证证书及涵盖建筑节能工程检测、智能建筑工程检测相关检测内容的附表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2.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行业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资质类别:工程质量检测)。投标人未被取消、暂停、终止《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行业诚信管理系统档案》的使用且开标当天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投标人须打印在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行业诚信管理系统(https://120.78.185.187/fsgdcx/或https://119.145.135.153/fsgdcx/website/enterpriseList.jsp)中本企业的企业信息、诚信等级的相关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网页打印件需附在资格审查资料的《投标人总体情况一览表》后供核对,在评标时将在上述网页中进行核查,最终以核查结果为准。

4.4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配备1人,须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进行本项目检测期间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且不允许同时兼任本项目中的技术或质量负责人。【投标阶段以投标文件投标函承诺为准,在合同执行阶段发现项目负责人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情况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4.5.3 需提供投标人近6个月(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5.4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根据《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行业诚信管理办法》的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行业诚信管理系统列入个人“黑名单”。投标人须打印在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行业诚信管理系统(https://120.78.185.187/fsgdcx/或https://119.145.135.153/fsgdcx/website/enterpriseList.jsp)中“红黑名单”栏目的相关网页查询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网页打印件需附在资格审查资料的《投标人总体情况一览表》后供核对,在评标时将在上述网页中进行核查,最终以核查结果为准。

4.5.5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注: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信誉要求提供相关声明或承诺。

4.7 对投标人企业承担过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4.7.1投标人在近五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须独立承担并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或单项合同规模)为150万元或以上的建筑节能工程或智能建筑工程检测服务项目业绩。

备注:

(1)“承担”是指:所承担的检测项目已完成。

(2)项目时间的认定: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3)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及检测报告(或经业主确认的相关完工证明材料)。投标人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如果上述资料未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及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由业主出具的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1年8 月3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

5.2 投标登记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3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登记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人民币 1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帐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时: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原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9月22日09时30分。请于当日08时30分至0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

7.1.2开标时间:2021 年9月22日0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佛山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6楼)。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法。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交佛山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佛山地铁湾华控制中心10楼

邮 编:528000

电话:****-********

传真:****-********

联 系 人:徐先生、刘女士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广东分公司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46号华辉大厦2304室

邮 编:528000

电 话:182*****231

传 真:****-********

邮 箱:********9@qq.com

网 址:www.huajie.com.cn

联 系 人:武传智、王刚毅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招标公告编制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程质量检测 智能建筑 建筑节能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