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信息系统开发招标公告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信息系统开发招标公告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信息系统开发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 地址:济南市经七路223号(东方大厦) 联系方式: ****-********
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省省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地址: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伯乐路190号 联系方式: ****-********
三、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四、项目名称:信息系统开发 项目编号:SDGP2013-337-1
五、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采购内容(包括采购货物和服务的名称、用途、数量):
信息系统开发
分包情况:包号 货物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指标 供应商资格要求
A6 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 详见公告附件 详见公告附件 详见公告附件
A7 就业监测和失业动态监测信息系统 详见公告附件 详见公告附件 详见公告附件

六、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山东省省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时间:2013年11月13日至2013年12月2日 8:30-11:30,13:0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方式:登录山东政府集中采购网(www.sdzfcg.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免费
七、投标截止日期:2013年12月4日 9:00 - 9:30(北京时间)
八、开标日期:2013年12月4日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山东省省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九、本项目联系人:王小民、汪涛 联系电话:****-********
十、其他:

A6包、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一、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供应商的资质要求:(1)具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核心平台(三版)前台技术支持商资质证书二、项目需求产品需求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实施要求1.失业(社会)保险业务经办软件系统暨核心平台三版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核心平台三版是“金保工程”二期建设的重要内容和系统基础,支持全部人群的各项社会保险业务经办,对业务办理的全程监控和稽核,实现社会保险业务与财务一体化关联、业务流程与档案流程一体化;支持公共服务、统计分析、监管决策和异地业务的开展。6个月2.失业(社会)保险业务与财务一体化系统建设业务与财务一体化系统,进行业务系统与财务系统接口一体化无缝衔接、实现单位和人员管理的信息流及资金流的有效衔接。在业务管理系统中实现实收实支确认,在财务管理系统中实现记账过程,利用接口实现业务数据与财务数据衔接。2个月3.失业(社会)保险业务监控与内控稽核系统失业(社会)保险业务监控与内控稽核系统对业务全过程建立内控稽核机制,通过“一岗双责”,加强各业务经办过程中的事中复核、事后稽查。支持业务监管、内控稽核、绩效考核等业务开展。3个月4.失业(社会)保险运行分析系统对省本级各险种业务运行情况进行分析,支持各部门根据其负责工作内容,查看职责范围内的业务运行情况。系统运行分析主要包括对社会保险各险种参保情况、征缴情况、待遇支付情况等业务开展状况和基金收支情况的统计和分析,为相关部门提供便利的信息服务。3个月5.失业(社会)保险公共服务系统建设面向企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支持移动服务、自助服务和互联网等服务手段,为服务对象提供信息查询、业务办理等服务,提高省直公共服务能力。3个月6.失业(社会)保险联网数据上报系统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统一安排和金保工程的总体建设规划,基于金保工程部、省、市三级业务专网,完成三项应用软件(联网软件、财务交换库软件、基金报表软件)和两项支撑软件(异地总线、认证服务支撑软件)在我省省本级及16个市级节点的软件安装部署及与省级节点的集成调试工作。2个月7.全省失业(社会)保险信息数据库按照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省级集中的发展趋势,建立起全省社会保险信息数据库,实现社会保险基本信息、缴费参保和待遇享受等信息的集中和共享,为跨区域、跨部门的业务协同提供支持,在全省范围内各市及省本级之间实现参保信息的及时对比。3个月8.失业(社会)保险实时监测系统以全省社会保险信息数据库为数据来源,通过信息采集、信息监测和统计分析等功能,实现对全省社会保险参保情况、征缴情况、支付情况等主要信息的全面监测管理。2个月9.全省(16城市)社会保险业务协同系统(联网数据上报系统、实时监测系统)的市级接口改造通过对市级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的接口改造,统一全省社会保险业务协同系统(联网数据上报系统、实时监测系统)的数据接口,实现全省各市社会保险数据正常连接,实现数据的及时上报;为转移接续系统、异地退管系统等异地业务系统提供接口支持。4个月系统要求2.1 建设背景社会保险作为我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企业改革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十二五”时期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完善制度、加快发展和提升能力的重要历史时期,进一步完善和促进社会保险信息化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十二五”规划的重要内容。金保工程二期建设要围绕“构建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资源库,推进部、省两级数据中心和业务经办、信息监测、监督管理、决策支持、公共服务五类应用系统建设,建成覆盖全国、联通城乡、运转高效、安全稳定的信息化体系,实现跨地区、跨部门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实现社会保障‘一卡通’”的总体目标。目前,我省各市已经建设了较为完善的社会保险业务经办信息系统,有力的支撑了各项社会保险业务办理。省本级自2004年启动社保核心平台二版信息系统以来,逐步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经办业务纳入了信息化管理,实现了各险种的缴费、待遇发放、查询统计等业务功能。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核心平台三版是“金保工程”二期建设的重要内容和系统基础,核心平台三版在继承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核心平台二版的基础上,采用了全新的设计理念,在业务和技术方面进行了全面提升。核心平台三版改变了以往以经办机构、行政区划、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参保险种为主线的层级式管理结构,实现了“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2010年11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发了《关于印发社会保险业务财务系统一体化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为实现社会保险业务和基金财务数据的紧密衔接,规范有关的系统建设内容和衔接方式,需要建设业务财务一体化系统。通过建设业务与财务一体化系统,进行业务系统与财务系统接口一体化无缝衔接、实现单位和人员管理的信息流及资金流的有效衔接。在业务管理系统中实现实收实支确认,在财务管理系统中实现记账过程,利用接口实现业务数据与财务数据衔接。2011年10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举行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稽核及内控工作会议对稽核内控提出如下明确要求:巩固好征缴稽核工作、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反欺诈工作、强化依托医保网络、强化协议管理、强化案例分析和反欺诈宣传。会议要求养老保险的待遇支付稽核要以社区平台为依托,以信息技术为手段,建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资格核查制度和异地协查制度,每年至少对三分之一以上的领取待遇人员进行资格认证,确保基金安全。要继续下大力气抓好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工作。为做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2012年统计年报和2013年定期统计报表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2012年11月下发《关于印发2013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74号),要求“各地方、各部门(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依法开展调查,认真组织填报,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报表上报任务”。社会保险运行分析主要包括对社会保险各险种参保情况、征缴情况、待遇支付情况等业务开展状况和基金收支情况的统计和分析,为相关部门提供便利的信息服务。国家“十二五”发展规划提出了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履行政府公共服务职责,提高社会公共服务能力,逐步缩小城乡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差距等具体要求。“十二五”期间,人民群众对公共服务需求不断增长,需要信息化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便捷、周到的社会公共服务。构建多渠道、全方位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公共服务体系;大力推进基于互联网的公共服务;加快自助服务、电话咨询服务的建设,是“十二五”规划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建设的重点要求。为支持社会保险事业发展对数据精细分析管理的需要,更好地为基金监管和宏观决策提供全面、准确的数据依据,按照前瞻性、规范性和指导性的要求,根据《关于调整养老保险联网指标和加强数据上报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08〕118号)、《关于开展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联网指标上报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09〕136号)、《关于建立失业保险联网指标上报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1〕7号)、《关于开展工伤保险联网指标上报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08〕176号)、《关于开展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联网指标上报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1〕号)、《关于做好外国人参保信息查询系统建设和联网指标上报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2〕61号)、《关于下发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交换库库(表)结构及指标代码的通知》(人社部函〔2008〕82号)、《关于开展金保工程部分应用软件统一升级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信息函〔2010〕20号)等文件,进行社会保险联网数据上报系统建设,确保全国性跨地区联网应用的有效开展,要求开展部分应用软件及相关支撑软件在各省、市级节点的统一实施工作。按照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省级集中的发展趋势,要建立起全省社会保险信息数据库,实现社会保险基本信息、缴费参保和待遇享受等信息的集中和共享,为跨区域、跨部门的业务协同提供支持,在全省范围内各市及省本级之间实现参保信息的及时对比。以全省社会保险信息数据库为基础,进行数据挖掘、统计分析,支持全省的社会保险的辅助决策。根据国家对社会保险经办环节的审计稽核要求,省级社会保险监管部门需要对省本级及各市社会保险业务的操作、数据变动进行监管监控。社会保险监测工作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证社会保障制度良性运转和可持续发展、保证参保人员切身利益和维护社会稳定,有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加强社会保险监测工作,对社会保险业务与基金的安全与效益,合规与真实,规范与提高起着决定性的作用。2.2 建设目标根据“金保工程”二期规划,进一步完善省本级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建设,升级省直核心平台三版系统,实现省直业务财务一体化,加强内控稽核和绩效考核,开展社会保险运行分析,向下延伸社会保险公共服务,最终实现“五险合一、以人为本、横向共享、纵向互连”的社会保险信息系统。通过建设全省社会保险信息数据库、联网上报系统和实时监测系统,实现全省社会保险业务信息和监测信息的集中管理,提高省本级对全省社会保险业务的实时性掌握和监管能力。具体建设目标如下:1、基于“核心平台三版”实现省本级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升级,引入核三先进的设计思想和特性,支持全部人群的各项社会保险业务经办。2、建设业务财务一体化系统,实现省直业务系统与财务系统一体化无缝衔接,信息流及资金流的有效衔接。3、建设业务内控与稽核系统,对业务全过程建立内控稽核机制,加强各业务经办过程中的事中复核、事后稽查。4、建设社会保险运行分析系统,对各险种参保情况、缴费情况、待遇支付情况等业务开展状况和基金运行情况进行分析监测。5、建立面向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大众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系统,通过互联网、移动服务网络等为省直企事业单位提供便捷公共服务。6、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信息数据库,支持跨地市业务协作,实现全省保险信息明细查询。7、建立联网数据上报机制,根据社会保险联网数据上报指标要求,定期上报社会保险联网监测数据,支持社会保险事业发展对数据精细分析管理的需要,更好地为基金监管和宏观决策提供全面、准确的数据依据。8、建设实时监测系统,全面掌握社会保险单位、人员费用缴纳、待遇享受情况、基金收支情况,实现对社会保险的全面、实时的科学监测。9、对市级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的接口改造,统一全省社会保险应用系统的数据接口,实现全省社会保险数据正常连接,实现数据的及时上报。2.3 建设原则按照金保工程“完整、正确、统一、及时、安全”的总体要求,紧密围绕社会保险的重点工作和发展方向,以完善功能、保证质量,提高效率为目标,深度建设我省社会保险信息系统。1、标准化与规范化系统建设应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信息化建设有关规定、规范和标准进行,在业务管理、系统架构和信息结构等方面遵循部有关技术要求进行研发和应用。2、先进性和成熟性系统设计要充分应用先进和成熟的技术,符合当今技术发展方向,满足金保工程建设要求,确保系统具有较强的生命力;并将科学的管理理念和先进的技术手段紧密结合,提出合理的业务流程,紧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未来发展方向。3、系统安全和接口稳定核三系统建设涉及到新旧系统的数据迁移和系统切换,要保障数据无损迁移和系统平稳过渡,减少系统升级对业务的影响;全省系统的建设需要开发大量的系统接口,确保系统接口的稳定性,确保数据传送的质量,要给出切实可行的方案,考虑各种可能存在的风险,并给出相应的措施。4、安全性和保密性数据系统的安全设计,要保证各个系统之间的隔离;应用系统的安全设计,要提供严格的权限控制,控制到模块级、功能级和数据级,同时采用日志、加密等手段,确保审计和数据安全。5、灵活性和兼容性系统设计要充分考虑有关工作在未来若干年内的发展趋势,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并充分考虑系统升级、扩容、扩充和维护的可行性。在统一的技术构架下,采用组件化的设计,使系统更加灵活、易于维护。6、开放性和可扩充性采用开放式的系统架构,根据业务发展需求提供可扩充的信息接口,以提高系统的适应性;按模块化、组件式设计开发,使功能易于扩充;在应用软件体系结构等的设计上,应符合今后扩充和其他系统对接互联的要求,能够与各系统通过数据交换进行信息的共享和交换。7、完整性与可操作性系统建设要整体把握、通盘考虑;界面友好统一,使用操作简单、方便、快捷;业务流程清晰,符合业务处理习惯,具备“可逆性”业务回退功能;系统数据维护方便,要配备完整的电子帮助手册,以指导操作员进行相应的操作。8、容错性和易维护性充分考虑系统实时运行的要求,选择使用易于维护的系统平台,在总体设计和文档管理上充分考虑系统的可维护性。应用系统应设计硬件、操作系统、网络、数据库故障处理方案,使系统发生故障时能快速恢复。要充分考虑系统在错误操作、错误输入的情况下,可以有效地予以屏蔽,必须考虑系统容错性的好坏。9、本地化和延续性提供本地化、长期持续服务是系统健康运行的必要条件;保障系统的延续性和稳定性,尽量减少对现有业务的影响。系统建设和运维服务工作要遵循本地化和持续性原则。2.4 建设内容2.4.1失业(社会)保险业务经办软件系统暨核心平台三版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核心平台三版是“金保工程”二期建设的重要内容和系统基础,支持参保人群的各项社会保险业务经办,对业务办理的全程监控和稽核,实现社会保险业务与财务一体化关联、业务流程与档案流程一体化;提供公共服务、统计分析、监管决策和异地业务等接口开发。2.4.1.1基本信息管理子系统基本信息管理主要包括对社会保障业务领域所涉及到的单位和个人等基本信息的注册登记、修改、注销等维护功能和统一入口的管理功能。1、个人基本信息(1)个人基本信息管理主要是指对参保个人进行信息管理和维护,包括:基本信息登记、基本信息管理等。(2)个人基本信息登记:主要用来登记新增人员的基本信息。(3)个人基本信息维护:主要是指维护个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等基本信息。2、单位基本信息(1)单位基本信息管理主要是指对参保单位(企事业单位、机关单位等)进行基本信息的管理和维护,包括基本信息登记、基本信息管理。(2)单位参保信息登记:主要用来登记新增单位的基本信息,包括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名称、单位性质等。(3)单位基本信息维护:主要是指维护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名称、单位地址等基本信息。3、部门组织机构信息部门机构管理主要是对整个系统使用的组织机构、部门信息进行统一管理。如经办机构信息、街道(乡镇)信息、社区(村)信息等。2.4.1.2公共业务子系统公共业务管理信息子系统为经办机构提供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险种的参保关系管理及基金征缴等功能。公共业务管理功能包括参保关系管理、缴费申报管理、基金征集管理、养老账户管理、养老关系管理、特殊业务管理、业务综合查询等功能。支持关键业务的多级经办审核。1、参保关系管理参保关系管理用于管理单位的参保登记信息,险种投保信息及单位的人员增减变动、个人的参保登记及变更以及单位的缴费比例管理等业务。单位参保管理,包括:单位信息登记、单位信息变更、补充信息维护、缴费比例维护、参保险种增加、参保险种减少、单位险种变更、参保单位年检、二级单位维护、打印社保登记证等。单位人员管理,包括:在职职工增加、在职职工减少、在职批量增加、在职批量减少、退休人员跨地区转出、退休人员跨地区转入、险种批量增加、险种批量减少、档案批维护、批量调动/分裂合并、其他业务处理等、职工辖区内调入、职工辖区内调出。个人参保管理,包括:个人信息变更、补充信息维护、参保险种增加、参保险种减少、个人险种变更、履历和特殊工种维护等。单位外国人管理,针对外国人参保的特殊性,单独管理外国人的参保登记。实现与与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关系的衔接转换。2、缴费申报管理缴费申报管理用于对单位的缴费计划、缴费申报,单位人员的缴费基数、缴费计划、缴费申报进行管理。(1)单位计划管理,包括:基数申报、制定在职计划、制定退休计划、制定大额计划、单独核定单位基数、调整计划、删除在职计划、删除退休计划、删除大额计划、删除单独核定基数等。(2)单位申报管理,包括:批量补缴、批量额外缴费、大额按年补缴、单位其他申报、批量删除申报等。(3)个人缴费管理,包括:个人补缴申报、额外缴费、分离个人应缴、退费申报、填写缴费单据、社保证明打印等。3、基金征集管理基金征集管理用于基金的征集业务,包括核定,确认,分为单位基金征集 ,缴费单据管理,退费单据管理(1)单位基金征集,包括:计算应缴、删除应缴、暂缓缴费、调整应缴、打印催缴通知书、填写缴费单据等。(2)缴费单据管理,包括:确认单据,作废单据,冲销单据,打印单据。(3)退费单据管理,包括:确认单据,作废单据,冲销单据,打印单据。4、基金代收管理对于银行托收,或者地税托收的模式下,社保业务数据需要与相应机构进行交互,代收费用后进行实缴到账,包括:单位银行代扣管理,个体银行代扣管理。(1)单位银行代扣管理,包括,生成单位银行代扣文件,导入单位银行回盘文件。(2)个体银行代扣管理,包括,生成银行代扣文件,导入银行回盘文件,确认银行代扣单据。5、个人账户管理个人账户管理办理的业务包括:个人养老账户管理、养老账户计息管理、单位医疗账户管理、个人医疗账户管理、医疗账户单据管理、医疗账户计息管理。(1)个人养老账户管理,包括,当年个人养老账户、录入养老账户滚存、养老缴费历史维护、打印个人账户对账单、养老账户计息、撤销计息、养老账户结清、撤销结清。(2)养老账户计息管理经办机构计息,每年银行利率公布后,对社保机构内所有人员进行当年的养老账户计息,以保障养老账户的保值性。(3)单位医疗账户管理医疗账户管理实现了对单位内人员划账户的管理。包括,记账基数维护、制定账户计划、删除账户计划、医疗账户补录、删除账户补录、填写账户划转单据。(4)个人医疗账户管理针对单个人的医疗账户管理,包括账户计划调整、账户计划删除、个人账户补录、账户补录删除、填写账户划转单据。(5)医疗账户单据管理医疗账户单据作为医疗账户划入的凭证与缴费单据相同,具有如下功能确认单据,作废单据,冲销单据,打印单据。(6)医疗账户计息管理经办机构计息,每年银行利率公布后,对社保机构内所有人员进行当年的医疗账户计息,以保障参保人医疗账户的保值性。6、关系转移管理关系转移管理办理的业务包括:养老关系转移管理、养老转入单据管理、临时建账人员管理、电子信息化养老转移、退役军人养老关系转移管理、退役军人养老基金转入管理、医疗关系转移管理、医疗转入单据管理、退休职工医疗审批。(1)养老关系转移管理,包括:打印本辖区转移单、打印机关事业养老转移单、生成养老参保凭证、生成联系函、接收联系函、联系函管理、生成养老关系转移信息表、录入养老关系转移信息表、信息表管理、填写基金转入单据、填写基金转出单据。(2)养老转入单据管理,包括:确认基金转入单据、作废基金转入单据、冲销基金转入单据、打印基金转入单据。(3)临时建账人员管理,包括:异地临时缴费账户人员登记、临时缴费账户人员登记。异地临时缴费账户人员登记:异地临时账户人员转出时使用。临时缴费账户人员登记:异地临时账户人员转入时使用。(4)电子信息化养老转移,启动电子信息化转移后,生成的转移信息上传到部(省)级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平台,接收转移信息时,从部(省)级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平台下载转移信息;电子信息化养老转移包括:生成联系函、接收联系函、联系函管理、生成养老关系转移信息表、录入养老关系转移信息表、生成养老参保凭证、填写基金转入单据、填写基金转出单据、业务办结、业务流程管理、信息表管理。(5)退役军人养老关系转移管理,包括: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接收参保缴费凭证、转移信息表等信息。(6)退役军人养老基金转入管理,包括:填写基金转入单据、冲销基金转入单据、分款、打印基金转入单据。(7)医疗关系转移管理,包括:生成申请表、接收联系函、生成医疗参保凭证、生成信息表、联系函管理、参保凭证管理、信息表管理、申请表管理、生成联系函、接收医疗参保凭证、接收信息表、填写基金转入单据、办理完结。(8)医疗转入单据管理,包括:确认基金转入单据、作废基金转入单据、冲销基金转入单据、打印基金转入单据。(9)退休职工医疗审批,包括:医疗缴费年限认定、撤销医疗缴费年限认定、退休医疗待遇审批、撤销退休医疗待遇审批、调整退休医疗待遇信息。7、账户返还管理针对参保人员在职死亡、出国定居时,将其个人养老账户金额返还给参保人。包括:个人养老账户返还管理、养老基金支出单据管理、个人医疗账户返还管理、单位医疗账户返还管理、医疗账户返还单据管理。(1)个人养老账户返还管理,包括:养老账户继承审批、撤销养老账户继承审批、养老账户一次性返还审批、撤销养老账户一次性返还审批、养老转移国外审批、撤销养老转移国外审批、填写基金返还单据。(2)养老基金支出单据管理,包括:确认单据、作废单据、冲销单据、打印单据。(3)个人医疗账户返还管理,包括:医疗账户结转、撤销医疗账户结转、医疗账户异地返还、撤销医疗账户异地返还、填写基金返还单据。(4)单位医疗账户返还管理,包括:单位医疗账户返还、单位医疗账户结转、撤销单位医疗账户返还、填写单位返还单据。(5)医疗账户返还单据管理,包括:确认单据、作废单据、冲销单据、打印单据。8、综合查询包括单位基本信息查询、单位参保信息查询、单位人员清册、单位人员参保清册、单位缴费明细查询、单位征集通知查询、单位欠费补缴通知查询、人员基本信息查询、人员参保信息查询、人员工资基数查询、人员缴费明细查询、人员当前账户查询、人员年度台账查询、个人账户收入明细查询、个人账户支出明细查询等。2.4.1.3养老支付子系统养老支付业务主要包括:离退休资格审批信息登记、离退休养老待遇核定、待遇发放、离退休养老待遇管理、待遇调整、养老待遇应付管理、养老待遇实付处理、社会化发放信息登记、养老待遇终止、遗属供养待遇核定、遗属供养待遇管理、信息查询等。支持关键业务的多级经办审核。1、离退休资格审批信息登记登记离退休行政审批信息。2、离退休养老待遇核定核定离退休人员(包括:五七工、家属工)的养老待遇,包括:获取业务信息、新增离退休职工、退休待遇计算。(1)获取业务信息:业务人员根据公共业务中在职人员退休减少信息和单位提供的退休相关材料,登记享受待遇的退休人员。业务人员根据退休人员的历史缴费情况和退休人员的退休类别,进行退休待遇计算。系统支持业务人员对退休待遇进行复核,确保退休人员的待遇计算无误。(2)新增离退休职工:参加养老保险的职工在公共业务中办理退休减少后,在养老支付子系统中办理离退休职工增加方可进行养老金待遇的发放工作。业务人员查找出办理退休减少的人员,并输入个人退休发放所需的信息如离退休类别、离退休条件、社会化管理方式、代发机构编号、养老银行账号、待遇开始年月等。(3)退休待遇计算:退休人员的登记手续办理后,业务人员根据人员基本信息和历史缴费记录计算个人退休待遇。系统可分类计算企业退休待遇、企业退职待遇、事业退休待遇、事业退职待遇、机关退休待遇、一次性退职待遇等。3、离退休养老待遇管理包括离退休人员待遇停发、离退休人员待遇批量停发、离退休人员待遇续发、离退休人员待遇续发复核、离退休人员待遇扣发、离退休人员待遇补发、离退休人员待遇补发复核、离退休人员待遇领取资格认证信息登记、离退休人员待遇终止、离退休人员待遇追回、离退休人员待遇核销。(1)待遇复核对于计算出的退休待遇,必须对其进行多级复核,只有退休待遇进行复核过的参保人员,才可以进行待遇发放。(2)养老待遇应付管理月初业务人员统计单位和代发机构应拨付情况,待遇发放办理的业务包括:统计待遇应拨付、删除待遇应拨付、批量统计待遇应拨付、批量删除待遇应拨付等业务。(3)养老待遇实付处理填写待遇拨付单据,打印待遇拨付清单,确认拨付单据,扣减个人养老账户金额,更新实付标志。(4)待遇调整包括离退休人员零星待遇调整、离退休人员零星待遇调整复核、离退休人员批量待遇调整。(5)社会化管理包括离退休人员社会化发放信息登记、遗属供养人员社会化发放信息登记、社会化发放信息企业银行回盘、社会化发放信息机关银行回盘。(6)死亡继承管理待遇返还办理的业务功能包括:退休人员死亡处理,死亡人员待遇维护,一次性发放等业务。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办理离退休人员死亡减少手续。死亡人员的补贴可以单独支付给个人也可以跟随社会化发放一起支付给个人。(7)遗属供养待遇核定包括遗属信息管理、遗属供养人员待遇核定、遗属供养人员待遇核定复核。(8)遗属供养待遇管理包括遗属供养人员待遇停发、遗属供养人员待遇续发、遗属供养人员待遇续发复核、遗属供养人员待遇扣发、遗属供养人员待遇补发、遗属供养人员待遇补发复核、遗属供养人员待遇终止、遗属供养人员待遇领取资格认证信息登记、遗属供养人员待遇追回、遗属供养人员待遇核销。(9)信息查询包括享受待遇的离退休职工、遗属的基础信息、登记审批信息、账户信息查询以及发放历史信息查询(包含定期待遇、一次性待遇、补充发放待遇、暂停待遇信息)等。2.4.1.4失业支付子系统失业支付业务包括与申请、失业待遇资格认证、失业待遇核定、失业待遇管理、失业申领、失业待遇应付、失业待遇实付、失业人员待遇台账信息查询等。支持关键业务的多级经办审核。1、失业待遇申请包括失业登记,即登记失业人员信息。2、失业待遇资格认定包括失业待遇资格审批。3、失业待遇核定包括失业待遇核定登记、失业待遇核定复核、机构职业培训补贴核定、机构职业介绍补贴核定、个人职业培训补贴核定、个人职业介绍补贴核定。4、失业待遇管理包括失业报到、失业待遇社会化发放变更、失业待遇停发登记、失业待遇停发复核、失业待遇续发登记、失业待遇续发复核、失业待遇特殊补发登记、失业待遇特殊补发复核、失业待遇特殊扣发登记、失业待遇特殊扣发复核、失业待遇零星调整登记、失业待遇零星调整复核、失业死亡待遇核定登记、失业死亡待遇核定复核、失业待遇终止核定登记、失业待遇终止核定复核、失业待遇追回处理、失业待遇扣减处理。5、失业申领包括:失业登记、登记信息维护、待遇审批、待遇维护。(1)失业登记: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应到社保中心进行失业登记。失业人员提供失业信息包括个人编号、单位编号、失业原因、失业日期、本次参加工作时间、工种、培训意向等,业务人员将失业信息录入系统。(2)登记信息维护:失业人员基本信息如代发机构编号、银行账号发生改变时,业务人员更新失业信息。(3)待遇审批:失业信息登记后,业务人员根据失业政策、职工缴费情况和本次失业前的失业信息计算失业享受的待遇。(4)待遇维护:失业待遇发生变化时,业务人员可以对失业人员的定期待遇如失业保险金,可以补充发放定期待遇,也可以对一次性待遇进行维护如职业介绍及职业培训补贴等。6、失业人员医疗参保管理支持使用失业基金为失业人员缴纳医疗保险。7、失业待遇拨付计划包括失业待遇月拨付计划核定。8、失业待遇业务实付确认包括失业待遇业务实付处理,即更新失业人员待遇享受情况和发放状态。9、信息查询查询失业待遇拨付人员等相关信息。2.4.1.5医疗支付子系统医疗支付子系统实现了城镇职工医疗费用的结算报销以及对定点医疗机构垫付医保基金的结算管理等职能,系统主要功能有医疗统筹管理、待遇审批管理、医疗机构结算管理、报销单据管理、基本信息管理等。支持关键业务的多级经办审核。1、医疗统筹管理用于报销参保人在非定点医疗机构或非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主要功能包括个人报销业务、单位报销业务、暂缓报销业务。(1)个人报销业务用于报销参保个人的医疗费用,为参保人分别办理住院登记、费用录入、费用结算业务并填写报销单据,参保人根据报销单据领取报销费用。(2)单位报销业务以参保单位为业务主体,将参保单位内办理过医疗费用结算业务的参保人的医疗费用一块进行报销填单,由参保单位持报销单据领取报销费用后根据单位内参保人的报销明细将报销费用分发给参保人。(3)暂缓报销业务参保人联网报销由于欠费等原因导致无法报销医保费用,系统将个人应支付的统筹金封存暂缓报销,待参保人补缴医保费用后即可将参保人封存的暂缓费用报销出来。2、待遇审批管理用于办理参保个人报销医疗费用所需要的业务,功能包括:门诊大病审批、异地就医备案、转外治疗备案、暂停统筹管理、免于暂缓管理等。(1)门诊大病审批门诊大病审批指基本医疗保险中涉及的慢性病或者医疗保险政策制定的某些特殊疾病相关的业务功能。该功能用于为患有医疗保险政策指定疾病的参保职工办理门诊大病备案手续,只有办理备案之后参保职工才能在联网定点医疗机构报销门诊大病费用。(2)异地就医备案异地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之后方可回参保地报销在外地发生的医疗费用。异地人员包括在本地参加医疗保险但在外地居住或者长期在外地工作的参保人。(3)转外治疗备案参保人在参保地治疗效果不佳需要转往外地治疗的,需要在参保地办理转外治疗备案手续,方可报销转出到外地发生的医疗费用。(4)暂停统筹管理用于参保人由于特殊情况虽然及时缴纳医保费用但不能享受医疗待遇的情况。(5)免于暂缓管理用于参保人由于特殊情况无法及时缴纳医保费用但仍可享受医疗待遇的情况。3、医疗机构结算管理用于结算每个月定点医疗机构联网垫付的医保费用,并对医疗机构进行定额奖励、扣除,以及保证金的管理。功能包括:审核医疗机构联网费用、结算医疗机构联网费用、填写医疗机构结算单据、保证金管理等。(1)审核医疗机构联网费用用于审核医疗机构联网垫付的医保费用,可对垫付费用进行扣除、对结算类别进行筛选,扣除可精确到每个人的每一项用药明细。(2)结算医疗机构联网费用用于按月与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垫付费用的偿付结算,通过该功能计算出每个月应支付给定点医疗机构的费用,并按一定的比例预留保证金。(3)填写医疗机构结算单据用于产生医疗机构费用报销单据,定点医疗机构持该单据领取费用。(4)保证金管理用于在年度末对每家定点医疗机构每个月结算预留的保证金进行审核、结算记账,根据定点医疗机构的违规情况确定支付比例,以达到对定点医疗机构奖励惩罚的目的。4、报销单据管理用于对产生的各类报销单据(包括个人报销单据、单位报销单据、医疗机构报销单据等)进行管理,包括单据的确认、作废、冲销等。5、定点医疗机构信息管理用于管理各类定点医疗机构的基本信息,包括定点医院、定点药店、社区门诊等。6、邮件信息管理用于管理给定点医疗机构发送的邮件。2.4.1.6工伤支付子系统参保职工在工作期间内发生各种事故造成工伤、工亡、职业病等情况时,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政策,享受各类工伤待遇。工伤支付系统主要包括工伤人员管理、待遇审批管理、待遇发放管理、拨付单据管理、信息查询等。支持关键业务的多级经办审核。1、工伤人员管理用于工伤/亡人员、老工伤/亡人员的认定信息录入、鉴定信息录入、系统外人员登记等。包括:工伤人员登记、工伤登记管理、老工伤登记、补增工伤人员等。(1)工伤人员登记用于工伤人员认定鉴定信息的录入。(2)工伤登记管理用于维护工伤人员、老工伤人员的工伤登记信息。(3)老工伤登记用于老工伤人员的认定鉴定信息录入。(4)补增工伤人员用于增加未通过正常参保进入系统的人员。2、待遇审批管理用于工伤人员待遇信息的计算、维护、工亡遗属的信息维护、待遇维护等,包括:待遇审批管理、工亡遗属管理等。(1)待遇审批管理用于计算或维护工伤/亡职工的定期待遇、一次性待遇、医疗费、辅助器具费等待遇。(2)工亡遗属管理用于维护工亡职工的遗属信息以及遗属的待遇信息(如供养亲属抚恤金等)。3、待遇发放管理用于按代发机构、单位、个人等发放工伤待遇,包括:单位拨付业务、代发机构拨付业务。(1)单位拨付业务用于将选定单位中所有享受工伤待遇的参保人的待遇一块填写报销单据并产生人员报销明细,参保单位领取报销费用并分发给参保人。(2)代发机构拨付业务用于将选定代发机构中所有享受工伤待遇的参保人的待遇一块填写报销单据并产生人员报销明细,由代发机构按照人员明细将报销费用分发给参保人。4、拨付单据管理用于管理产生的报销单据。包括单据的作废、确认、冲销等。5、信息查询用于查询工伤支付系统中的各类人员信息、待遇信息等。2.4.1.7生育支付子系统参保职工在生育时,可以根据生育保险政策,享受各类生育待遇。生育支付业务主要包括待遇审批管理、待遇拨付管理、拨付单据管理、信息查询等。支持关键业务的多级经办审核。1、待遇审批管理用于办理生育登记、生育待遇计算、生育登记信息维护等业务。包括生育新登记、生育登记管理等。(1)生育新登记用于为参保人办理生育信息录入、生育津贴、医疗费的计算等业务。(2)生育登记管理用于维护参保人的生育登记信息、修改生育待遇等。2、待遇拨付管理用于按代发机构、单位等发放生育待遇,包括代发机构拨付业务、单位拨付业务等。(1)代发机构拨付业务用于将选定代发机构中所有享受生育待遇的参保人的待遇一块填写报销单据并产生人员报销明细,由代发机构按照人员明细将报销费用分发给参保人。(2)单位拨付业务用于将选定单位中所有享受生育待遇的参保人的待遇一块填写报销单据并产生人员报销明细,参保单位领取报销费用并分发给参保人。3、拨付单据管理用于管理产生的报销单据。包括单据的作废、确认、冲销等。4、信息查询用于查询生育支付系统各种的各类人员信息、待遇信息等。2.4.1.8系统管理模块系统管理模块包括:政策配置、公告管理、打印格式管理等。1、政策配置对征缴和待遇享受规则等政策参数的管理。2、公告管理包括写新公告、管理公告。3、打印格式管理打印格式的上传、下载、编辑。2.4.1.9用户权限管理模块用户权限管理模块包括:组织机构管理、角色管理、用户管理和权限管理。1、组织机构管理:用于管理系统中的组织机构;2、角色管理:用于定义用户角色;业务办理要符合内部控制的原则,对不相容岗位要设置相互牵制的程序。3、用户管理:用于定义使用系统的操作员信息,同时还包括增加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信息维护、修改工作人员口令等基本管理。4、权限管理:包括授权管理、权限管理。对重要的关键环节、风险点要设立复审关口、嵌入制约监督机制。2.4.1.10查询统计子模块根据需要进行单表或批量统计和综合查询,通过固定报表、定制报表、即席报表等方式进行统计查询;支持对报表统计结果的再次统计;支持统计结果的导出、打印等功能。2.4.2失业(社会)保险业务与财务一体化系统失业(社会)保险业务与财务一体化系统主要包括:社会保险财务凭证系统、业务财务数据交换系统、业务系统接口改造、财务系统接口对接。2.4.2.1社会保险财务凭证系统社会保险财务凭证系统将业务系统记录的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按照业务上收缴、拨付类别进行细化,通过建立财务项目与社保收缴、支付项目对应关系,从而定期根据财务统计要求汇总出基金收支财务科目明细情况,对于已汇总完毕的凭证信息,系统提供导出、打印、作废、查询、汇总报表等业务操作。2.4.2.2业务财务数据交换系统业务财务数据交换系统是建立在业务系统和财务系统之间的数据交互接口系统。通过该系统建立了业务数据和基金财务数据的内在联系,使业务数据和基金财务数据相互验证并衔接一致,提高记账核算工作的效率和准确度,提高基金管理的安全程度。在业务系统完成实收实支确认后,产生财务核算所需的业务原始数据,由该系统将实收实支数据存入业务财务中间表。财务系统接收中间表的业务数据,由财务人员确认并转换为财务记账凭证数据,向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系统传递,再经由该数据交换系统反馈给业务系统。2.4.2.3业务系统接口改造为实现业务系统与财务系统的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对业务系统进行相关接口改造。根据业务财务一体化,改造社会保险业务系统,支持财务到账后业务自动确认等协同业务办理。2.4.2.4财务系统接口对接为实现业务系统与财务系统的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及业务财务一体化需求,提供与省直现有财务系统的接口对接,如果部里有统一要求,根据部里统一要求实现与财务系统对接。2.4.3失业(社会)保险业务监控与内控稽核系统2.4.3.1社会保险稽核系统社会保险稽核系统通过调用业务系统从业务生产库中提取相应单位的社会保险参保和收支信息,来协助稽核过程的处理,并能够将稽核的结果反馈给业务系统。主要功能包括:提取单位稽核信息、筛选异常情况、选取稽核对象、制定稽核计划、下达稽核通知、外部稽核(投诉、举报)受理、稽核过程管理、稽核结果管理等。2.4.3.2社会保险业务内控系统业务的内部控制是指为实现管理目标而制定、实施的相关政策、程序和措施的过程。按照内部控制应当充分、合规、合理、必要和有效的要求,在业务运作环节的关键点、风险点和重要岗位上建立固定性的相互制约、相互牵制的内部控制工作流程,其目的在于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与工作质量。业务内控系统通过设置相应的监控规则对生产库业务数据进行分析的过滤,提取出具有疑似违规行为的问题数据,然后通过对这些问题数据的调查、取证等过程来确认该业务是否属于违规业务。该系统主要功能应包括:业务监控、人群监控、安全预警、不良行为记录、汇总整改情况等。2.4.3.3绩效考核系统绩效考核系统实现通过对业务经办人员日常业务操作进行查对和核实,从而鉴定业务经办人员的业务技能或其素质是否适合从事现任工作。绩效考核可以方便、快速、准确地提供业务经办人员工作效果评价服务与绩效考核成绩的数据挖掘、分析。主要功能应包括:绩效考核,工作评价,相关查询统计,人员、机构、权值等配置等。2.4.4失业(社会)保险运行分析系统以省本级业务数据为基础,进行社会保险运行分析管理。系统运行分析功能主要包括:运行指标设定、参保情况运行分析、征缴情况运行分析、基金收支运行分析、公共服务运行分析及审计稽核运行分析等。2.4.4.1运行指标设定系统可以设置进行分析的运行指标,同时针对运行指标进行初期值、目标值、偏离范围值及分析周期等设定。2.4.4.2参保情况运行分析对社会保险的参保信息进行分析工作,根据已设置的指标,最终形成运行分析报告。参保情况运行指标包括各社会保险险种的参保人数、参保单位数、各年龄段参保人数、待遇享受人数、各险种参保率等。2.4.4.3征缴情况运行分析根据已设置的指标,对征缴情况进行分析工作,最终形成运行分析报告。征缴情况运行指标包括征缴率、清欠金额、各险种征缴金额、参缴率、欠费单位额度、单位人均欠费等。2.4.4.4基金收支运行分析根据已设置的指标,对基金收支情况进行分析工作,最终形成运行分析报告。基金收支运行指标包括各社会保险的征收金额、财政补贴金额、各险种的支付金额及某段时间社会保险基金的结余金额、养老个人账户收支金额、养老待遇项目情况等。2.4.4.5公共服务运行分析根据已设置的指标,对公共服务运行情况进行分析工作,最终形成运行分析报告。公共服务运行指标包括网上查询人次数、网上办事次数等。2.4.4.6审计稽核运行分析根据已设置的指标,对审计稽核情况进行分析工作,最终形成运行分析报告。审计稽核运行指标包括抽查案件数、抽查覆盖率、立案数量、整改数量等。2.4.5失业(社会)保险公共服务系统建立面向参保单位的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支持自助服务和移动服务功能扩展,完成单位网上增减员、基数申报、网上缴费业务经办需求,开放面向民众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提高经办机构的工作效率,提高政府服务效能。2.4.5.1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针对不同的应用环境,构建部署于公共服务区的网上服务系统及生产区的网上服务系统,并实现与电子档案系统的衔接。根据不同的部署环境,建立相应安全机制及数据同步机制,使系统安全平稳运行,确保数据的实效性、准备性。1、单位职工增减参保单位通过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进行职工的增减变动,无需再到社保经办大厅增加参保人员,只需要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向社保经办机构提交增减纸质材料备案即可。对于在职增员,参保单位直接通过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完成参保人员的基本信息采集及参保信息的登记,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单位提供的上述信息对参保人员进行审核处理。对于在职减员,参保单位直接维护减员原因及减员年月,上报减员申请后由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处理。2、缴费基数申报参保单位按照社保政策要求,按时上报本单位参保人员的工资基数。参保单位通过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录入参保人员的工资基数,上报给社保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人员审核之后自动产生缴费计划。3、单位信息变更当单位的基本信息发生变化时,可直接通过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进行网上申报,企业经办人员事后携带相关的纸质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由社会保险经办人员审核纸质材料与网上申报信息是否一致。4、人员信息变更当单位职工信息发生变化或进行社保卡信息采集时,可通过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进行网上申报,支持参保单位在网上申报的过程中,扫描上传各种纸质资料。企业经办人员事后携带相关的纸质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由社会保险经办人员审核纸质材料与网上申报信息是否一致。5、单位缴费申报单位可以通过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查询当期的社会保险应缴费用。6、单位信息查询查看单位在社保机构的登记信息以及缴费历史信息等。7、人员信息查询查询本单位参保的在职人员信息及中断人员登记信息,并且可以查看人员的缴费历史信息。8、申报项目查询查询各项申报项目信息,随时了解申报项目的处理状态。对于受理失败的申报,通过申报查询可以查看具体的失败原因。通过打印功能,实现各类申报业务的打印备案工作。2.4.5.2自助服务扩展自助服务是获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的一种便捷形式,社会保险公共服务系统支持自助服务功能扩展。支持政策咨询、个人权益查询、个人业务办理等社会保险自助服务。2.4.5.3其他服务扩展社会保险公共服务系统支持移动服务、12333咨询服务功能扩展。2.4.6失业(社会)保险联网数据上报系统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统一安排和金保工程的总体建设规划(具体要求见人社信息函[2008]2号文件),基于金保工程部、省、市三级业务专网,完成三项应用软件(联网软件、财务交换库软件、基金报表软件)和两项支撑软件(异地总线、认证服务支撑软件)在我省省本级及16个市级节点的软件安装部署及与省级节点的集成调试工作。2.4.6.1省级节点实施部署要求根据金保工程交换区部分应用软件实施部署的总体任务,首先完成省级节点的实施部署工作,实现部、省级之间的纵向数据的传输。省级节点实施工作内容:1、系统软件安装:在省级数据中心完成数据库、应用中间件等系统软件的安装、系统配置、参数调优工作。2、应用软件安装:在省级数据中心完成应用软件服务端安装部署,在省级各最终用户节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伤认定部门、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等)完成应用软件客户端安装部署。完成联网软件、财务交换库软件与异地总线的连接参数配置。3、异地总线客户端安装:异地总线软件客户端的部署,并完成与部级节点的联调。4、认证服务支撑软件安装:在服务器上安装提供认证服务功能的软件包,配置证书应用环境(CRL列表、服务器设备证书),交付数字证书载体及其客户机驱动程序。5、本级软件联调:进行省级节点内部的软件联调,包括异地总线客户端与联网软件、财务交换库软件应用接口的联调测试,认证服务支撑软件、证书载体与联网软件应用接口的联调测试,财务交换库软件与本地账务系统的联调测试,基金报表软件与本地账务系统的联调测试,保证本级节点内应用的互连互通。6、上下级软件联调:进行部、省之间的异地总线间、认证服务支撑软件间、联网系统间、财务交换库系统间、基金报表系统间的应用连通测试,保证上、下级节点间应用的互连互通。2.4.6.2市级节点实施部署要求根据金保工程交换区部分应用软件实施部署的总体任务,除在省本级部署外,为实现省、市级之间的纵向数据的传输,要求在我省16个市级节点分别部署实施。市级节点的具体实施工作内容:1、系统软件安装:根据实施部署需要,使用地市提供的介质,配合地市完成数据库、应用中间件等系统软件的安装、系统配置、参数调优工作。2、应用软件安装:在市级数据中心完成应用软件服务端安装部署,在市级各最终用户节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伤认定部门、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等)完成应用软件客户端安装部署。完成联网软件、财务交换库软件与异地总线的连接参数配置。其中:市级节点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财务系统软件最终用户为区县级经办机构,要求财务交换库软件部署到区县级经办机构。3、异地总线客户端安装:异地总线软件客户端的部署,并完成与省级节点的联调。4、认证服务支撑软件安装:在服务器上安装提供认证服务功能的软件包,配置证书应用环境(CRL列表、服务器设备证书),交付数字证书载体及其客户机驱动程序。5、本级软件联调:进行市级节点内部的软件联调,包括异地总线客户端与联网软件、财务交换库软件应用接口的联调测试,认证服务支撑软件、证书载体与联网软件应用接口的联调测试,财务交换库软件与本地账务系统的联调测试,基金报表软件与本地账务系统的联调测试,保证本级节点内应用的互连互通。6、上下级软件联调:进行省、市之间的异地总线间、认证服务支撑软件间、联网系统间、财务交换库系统间、基金报表系统间的应用连通测试,保证上、下级节点间应用的互连互通。2.4.7全省失业(社会)保险信息数据库抽取各地市的社会保险数据,建立全省社会保险信息数据库,基于此数据库,可以提供针对已上报数据地市的查询统计,进行数据比对工作及统计报表工作。同时能够提供对全省社会保险收支情况的动态管理,为省决策部门提供决策信息支撑。支持与公安、民政、工商、计生等相关部门的数据交换。2.4.7.1全省社会保险信息数据库建立全省社会保险信息数据库,存储由各地市抽取上来的社会保险数据,并为其他相关系统提供数据来源。系统采用定期数据抽取机制,将各地市社会保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险的人员、单位等信息以及各险种收支业务信息和基金信息集中存储。2.4.7.2全省社会保险信息查询系统依据全省社会保险数据库中的数据,针对全省参保人员、全省参保单位提供社会保险信息查询服务,同时提供身份认证、信息共享等服务。2.4.7.3数据质量监管系统数据质量监管是对生产库中业务数据按照金保工程对社会保险数据质量、数据完整性、指标代码规范性等进行检测。主要功能包括:基础数据正确性校验、社会保险缴费完整性校验、代码不符合标准性校验等功能。1、基础数据正确性校验通过对参保人群制定数据校验规则,对数据进行校验。将不符合校验规则的和不完整的数据排查出来,并生成数据质量分析报告。2、社会保险缴费完整性校验通过一定的规则校验参保缴费记录的完整性。将不符合校验规则的和不完整的数据排查出来,并生成数据质量分析报告。3、代码不符合标准性校验对数据中各种业务代码进行检测,是否符合国家要求的指标规范。将不符合校验规则的和不完整的数据排查出来,并生成数据质量分析报告。2.4.7.4 全省数据比对按照定制的数据比对规则,以全省社会保险信息数据库为基础,实现跨地市、跨领域的数据比对功能,并生成数据比对分析报告。在全省范围内各市及省本级之间实现参保信息的及时对比:一是可实现医疗保险退休人员住院死亡费用结算信息和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信息之间的定期对比,二是实现居民保险和遗属待遇信息的即时比对,三是退休人员之间重复领取信息的定期对比。2.4.7.5 全省统计报表以全省社会保险信息数据库为基础,使用各地市社会保险数据,能够进行业务数据的统计、查询、并生成固定格式的报表,实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要求的定期上报的社会保险各类月报、季报、年报等各类报表。2.4.8失业(社会)保险实时监测系统以全省社会保险信息库为数据来源,通过信息采集、信息监测和统计分析等功能,实现对全省社会保险参保情况、征缴情况、支付情况等主要信息的全面监测管理。系统功能包括:信息采集、信息监测和统计分析。信息监测内容包括:参保情况监测、缴费情况监测、欠费情况监测、支付情况监测。2.4.8.1信息采集根据监测指标,从全省社会保险信息库中采集需要监测的相关数据,进行监测和统计分析,为各项监测功能的实现提供数据基础。2.4.8.2参保情况监测监测全省参保情况,对用人单位未按照社会保险政策规定进行参保登记的,进行备案登记。2.4.8.3缴费情况监测对参保单位申报的缴费工资总额、缴费工资、缴费人数、是否正常缴费申报等进行监管,对申报数与实际数不相符合的,进行备案登记。2.4.8.4欠费情况监测对参保单位欠费、补欠、清欠等情况进行监管。2.4.8.5支付情况监测支付监测包括:离退休人员死亡验证、退休人员审批监管、工伤资格认定监管、医疗特殊人群监管、医疗大额费用监管、普通门诊监测。2.4.8.6统计分析按地区、监测类型对全省社会保险监测情况进行查询和统计分析。为相关部门提供统计分析服务。2.4.9全省(16城市)社会保险业务协同系统的市级接口改造通过对省直和16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的接口改造,统一全省社会保险业务协同系统的数据接口,实现全省各市社会保险数据正常连接,实现数据的及时上报;开发省直核心平台三版与异地业务系统的接口,支持与异地业务系统的接口对接。2.4.9.1联网数据上报系统市级接口改造统一全省社会保险业务协同系统的数据接口,对省直和16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进行接口改造,支持联网数据上报系统的各项应用。2.4.9.2实时监测系统市级接口改造统一全省社会保险业务协同系统的数据接口,对省直和16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进行接口改造,支持实时监测系统的各项应用。2.4.9.3支持与异地业务系统接口结合异地业务工作实际需求,为全省转移接续系统、异地退管系统等异地业务系统提供接口支持,支持全省异地业务工作的开展。2.5 数据迁移数据迁移的内容是:将省本级在运的核心平台二版系统数据无损、安全的迁移入到本项目建设的核心平台三版系统中。中标人在进行数据迁移时,要严格遵守以下要求,确保数据迁移工作安全、完整、及时、有效。数据迁移要求如下:1、安全性在数据迁移过程中,应该确保历史数据的安全性,需要将历史数据进行备份归档,确保能够在出现异常情况下进行数据的比对、分析和恢复。2、完整性在数据迁移过程中,应该全盘考虑避免发生数据丢失,保证数据的完整,确保新系统运行所需要的各项数据指标都能够实现。3、有效性对迁移后的数据进行正确性校验,对重要的数据指标在新旧系统进行比对分析,保证数据迁移的有效性,确保迁移的数据在新系统能够有效利用。4、时效性数据迁移应该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完成,尽量减少对业务系统的影响,故需要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数据迁移工作。2.6 实施要求1、中标人应建立专门的项目管理组,由专人负责。2、中标人必须提供系统实地安装、测试及调试所需的人员及材料。3、提供详细的项目实施计划和各阶段各方人员安排及相关的工作内容。4、提供详细的实施方案,在实施方案中应明确此项目实施所需硬件、软件环境等技术要求,此方案应经采购人同意,方可实施。5、中标人应详细说明项目实施每一阶段双方所负责任,若需采购人配合,须详细说明需配合的内容、技术要求、时间要求、人员要求等。6、中标人在采购人的配合下,负责系统的设计、开发、安装、测试和后期的升级维护。7、中标人在采购人的配合下,要进行充分的测试和试运行,确保系统的兼容性和稳定性。2.7 培训要求1、中标人提供面向系统管理员的应用软件系统设计、源代码构成和系统结构等方面的培训。将详细的培训课程以及时间表交给采购人,最后以采购人认可为准。2、中标人必须提供满足应用系统的技术、操作和管理等要求的培训服务,并提供因功能扩展、系统升级等所需的培训及用户提出的其它项目相关的培训,实现预定的培训目标。须在相应文件中提出全面、详细的培训大纲以及时间表交给采购人,在合同签订并征得采购人同意后实施。3、对于所有培训,中标人必须派出具有相应专业资格和实际工作经验的培训人员进行培训,主要培训人员应至少具有三年的项目经验,具有良好的技术能力和表达能力,培训所使用的语言必须是中文。4、在投标书里,投标人应提供详细的培训计划:(1)培训计划:应注明每次培训课程的时间、地点及课时。(2)培训大纲:应注明每次课程的内容和目的。(3)培训对象:省直及各市信息化主管、技术负责人、业务主管、业务操作员、系统管理员等。(4)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5)培训地点: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协商确定。(6)培训内容:中标人需提供培训教材和视频教程等资料。(7)培训活动产生的场地费、食宿费、教材费等费用一并纳入总报价中,总报价中如未报出明细价格,视为已包含在总报价中。5、对于社会保险联网数据上报系统的培训社会保险联网数据上报系统实施工作完成后,在现场对各市级节点用户提供应用系统维护培训。每市培训时间不少于6小时,其中用户上机操作时间不能少于一半。培训内容包括软件基本操作流程、参数配置说明、维护性工作知识(建立索引、数据备份等)、数字证书使用说明、常见问题排查方法等。2.8 组织管理要求1、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成立项目指导组,负责对项目实施的总体指导。2、中标人组织成立项目开发团队,在项目指导组的领导下,承担具体的开发工作;中标人指定专职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项目经理应全权对参与本项目的技术人员进行统一的管理和调配,确保按期完成各项任务,并负责与项目指导组及时沟通。3、中标人必须提供系统开发实施过程的工作计划,并征得采购人认可后严格按照日程表执行。对项目管理涉及的内容和项目里程碑进行阐述。2.9 进度要求和项目文档要求在项目成交后,中标人成立开发团队,在项目指导组的领导下,共建项目组,合同签订之后,6个月内完成失业(社会)保险业务经办软件系统暨核心平台三版系统建设;2个月内完成失业(社会)保险业务与财务一体化系统建设,3个月内完成失业(社会)保险业务监控与内控稽核系统建设;3个月内完成失业(社会)保险运行分析系统建设;3个月内完成失业(社会)保险公共服务系统建设;2个月内完成失业(社会)保险联网数据上报系统部署实施工作;3个月内完成全省失业(社会)保险信息数据库建设;2个月内完成失业(社会)保险实时监测系统建设;4个月内完成全省(16城市)社会保险业务协同系统(联网数据上报系统、实时监测系统)的市级接口改造建设;项目建设主要包括需求分析、系统设计、系统编码、系统测试、系统优化、技术文档编写、系统实施、采购人培训和项目验收等阶段,各阶段要形成的文档和资料包括《需求调研计划》、《需求分析报告》、《系统设计报告》、《系统开发文档及编码》、《测试计划》、《测试报告》、《实施计划》、《实施报告》、《培训大纲》、《安装指南》、《系统操作手册》、《系统维护手册》、《系统接口规范》和《验收报告》等。所有提交的文档和资料均应采用标准的中文或英文书写,应以光盘和纸张为载体,文件格式为Word文档或PDF文档或其他可视化文件。在本项目软件开发过程中所产生的技术成果(包括计算机软件、技术诀窍、秘密信息、技术资料和文件等)的知识产权属于采购人。在项目结束时,投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交软件开发的所有文档(包括文字资料和电子文件)和运行程序。2.10 技术要求1、基于符合J2EE软件开发标准的B/S/S软件架构,采用面向对象的分析和设计方法,引入面向服务的设计理念,在符合需求和可实现的范围内适当采用先进的技术架构。 2、根据采购人现有和未来工作需求,系统软件设计应能根据相关业务发展对系统性能提高的要求,充分考虑并实现系统的可扩展性。软件系统设计应充分考虑满足系统不间断高可靠运行的特点。 3、根据新形势、新政策、新业务的需要,定期更新数据指标体系。4、根据业务需求,依据业务流程,从方便用户使用的角度进行系统设计、功能和模块划分。系统的操作要力求简便,便于操作员快速掌握系统操作方法。用户界面美观、简单明了,具有人性化特点。 5、支持各业务在一个展现界面中进行操作,通过完整的权限管理机制进行权限划分和分级管理。6、体系的安全应用平台,实现身份认证,数据加密等安全功能。保证信息处理的保密性和安全性,以及数据传输过程的安全、稳定性。7、应熟悉省直原系统、全省各地市数据结构。系统升级必须实现已有数据的无损迁移,保证数据迁移的完整性和正确性;数据接口要实现无缝对接,确保接口质量。8、系统升级需考虑外围接口系统的平稳升级,实现定点医疗机构实时结算系统的平稳升级,保证结算系统的业务流程、消费模式无重大变化。2.11 测试要求1、采购人要求中标人提供测试报告并接受检验来证明系统符合本技术规范书的各项要求。2、中标人应制定一套完整的系统测试方案,测试方案包括:测试目标、测试用例、测试结果及测试计划,测试计划须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实施。3、测试项目包括:基础环境测试、应用系统测试、例外应急处理测试、联调测试、安全性测试及性能测试。2.12 项目验收在项目实施完成之后,由项目指导组、系统监理、国家认可的软件测评机构或技术专家、中标人等组成验收小组,完成项目验收工作。项目验收应当遵循的基本程序包括:制定项目验收办法,编制项目验收计划,确定系统验收范围,组织相关专家验收系统,编写项目验收报告等工作。验收内容包括:环境测试、可靠性测试、功能测试、稳定性测试、性能测试及资料的完整性测试、维护性测试、安全性测试等。验收依据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测评报告、合同及双方认可的其它约定。验收工作经采购人和系统监理一致认可达到或超过本项目技术规范要求,验收方为通过。三、技术保证和售后服务要求3.1 技术保证1、投标人在成交后,应认真组织技术及管理队伍,做好工作计划并提出项目管理、长期维护、服务以及今后技术支持的措施、计划和承诺。2、投标人应允许采购人自项目开始即参与系统的规划、设计、开发、测试、诊断及解决问题等各项工作,并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和管理。3、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人承诺技术后援支持。为软件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功能扩充和因政策变化而引起的软件升级或移植提供技术支持(包括:电话支持、现场支持、远程支持等),投标人应详细阐述技术支持的内容与范围。技术支持策略将作为评标的重要依据之一。4、为保持项目开发的连续性,保证开发质量,中标人提供的项目开发人员如发生变动,需经采购人同意。3.2 售后服务★1、要求中标人提供5年免费维护及升级服务,并常驻5名技术支持工程师。其中至少1名技术支持工程师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核心平台(三版)技术考核。并保证系统维护人员的相对稳定,如需发生人员变动须经采购人同意。免费技术维护服务期自供需双方及系统监理在系统交工验收单上签字之日起。在免费维护期内,投标人负责对其提供的软件产品(包括第三方系统工具软件),根据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免费提供安装、调试、原有数据导入、录入、测试等服务;对系统应用中的疑问提供技术咨询;对系统运行中出现的软件异常提供技术支持;根据采购人业务的变更,在不影响软件整体设计的情况下,中标人有义务提供对软件功能进行修改、扩充等升级维护服务。2、投标人在免费服务期内实行7×24小时热线服务,通过电话、网络等手段及时解决提出的技术、系统运行问题,2小时以内做出明确响应和安排,4小时内做出故障诊断报告。在以上手段无法满足要求时,则需在接报后及时(济南市不超过4小时,省内其它市不超过8小时)到达现场解决问题。3、投标人应具有技术服务中心,并提供技术服务中心的详细资料,制定维护服务计划,列出维护服务技术人员的情况,并提供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策略。4、对于不能明确是否是软件系统引起故障时,投标人应配合其它设备和系统投标人进行检查,并能在上述响应时间内到达现场协助排除故障。5、免费服务期结束后,投标人应列出服务范围与收费标准。6、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条款及保证。注:以上加“_________”部分为★条款内容,如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四、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伍万玖仟捌佰圆整(¥59800.00)。2、投标保证金交纳采用下列形式之一:电汇、银行本票、银行汇票、现金、投标担保函。投标保证金为电汇形式的,汇款单上须注明采购项目编号、包号。若交款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投标人须出具加盖公章的书面材料,退款时,款项退至投标人帐户。收款单位:山东省省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建行济南市高新支行黄金时代分理处银行帐号:****************9999大额联行号:********1046采用投标担保函形式交纳的,按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方案)的通知》(鲁财采[2011]49号)规定执行。A7包、就业监测和失业动态监测信息系统一、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供应商的资质要求:(1)具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力市场管理信息系统前台技术支持商资质证书(2)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二、项目需求1、产品需求项目名称建设内容数量全省就业监测信息系统建立全省就业监测信息系统,下联全省各市,上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实现全省就业数据监测及就业监测数据的上报,按照就业工作及其监测数据的特性,就业监测管理信息系统按期采集、汇总各市的就业监测数据,并通过数据比对和处理,在省级数据中心构建覆盖全省的就业失业信息监测数据库,实现对全省就业信息的动态监测。中标人根据本采购文件规定进行系统的整体规划、设计、实施,提供软件开发、安装、测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1套山东省失业动态监测系统建立山东省失业动态监测系统,包括省级应用系统、市级应用系统和企业应用系统。省级和市级应用系统用于省、市两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准确汇总统计各市重点企业因破产关闭或停业整顿、企业外迁、破产重整、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等就业人员减少详细状况监测数据。企业应用系统用于企业维护基本信息、数据填报和查询。中标人根据本采购文件规定进行系统的整体规划、设计、实施,提供软件开发、安装、测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1套漏洞扫描通过扫描等手段在满足采购人业务需求下,对采购人的信息系统安全脆弱性进行检测,主动防范并及时准确的察觉发现信息系统基础架构的安全漏洞,客观评估风险等级,保证业务系统安全高效运行。12套2、系统要求2.1 建设背景为全面落实就业政策,完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加强就业与失业管理,满足劳动者跨地区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的需要,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建立全国就业信息监测制度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6号)文件要求,建立我省省、市两级就业信息交换库,制定我省就业信息监测指标体系,全面采集就业监测基础数据,依托金保工程业务专网,实现省、市就业监测数据的交换。针对我省的实际情况需要,依托各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和金保工程省、市、县三级业务专网,在现有就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的基础之上,搭建我省省、市两级就业信息交换库,建立全省就业信息监测系统,实现我省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劳动者基本情况、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失业保险待遇享受、就业政策享受、劳动者求职、用人单位情况等相关信息的全面监测,为劳动者提供异地就业政策享受资格核验、异地就业信息服务和各级政府宏观决策提供信息支持。为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关于建立失业预警制度的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要求在全国开展失业动态监测工作,将岗位流失率与新增就业、失业率作为同等重要的指标,建立起一整套动态监测体系。在当前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和经济形势变化给就业再就业工作带来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开展失业动态监测工作,可以及时获取科学的失业动态监测数据,准确分析和把握经济波动期就业岗位的变化状况,提出有针对性的采取预防和调控失业政策措施,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通过建设山东省失业动态监测系统,从全省17市中选定重点监测的企业(含城镇中小企业),对企业就业人员变化(岗位流失)情况进行数据采集和分析,及时掌握经济波动期企业就业岗位的变化情况,达到有针对性的预防和调控目的。系统建设依托当今先进的计算机软件技术,结合现实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本着保护现有投资,提出系统的设计、开发、测试、安装、实施、培训、后期升级及维护等方面方案。2.2 建设目标严格遵循部颁标准规范,以山东省人社部门现有政策和信息指标为依据,通过多种途径、多种技术手段构建全省公共就业信息交换系统,实现对公共就业各项业务指标的管理,为就业监管、宏观决策和公共服务提供全方位技术支持。具体目标任务是:建立全省就业监测信息管理系统,为劳动者跨地区享受就业扶持政策和各级政府宏观决策提供信息支持。通过山东省失业动态监测系统,及时掌握经济波动期内重点行业岗位流失情况,为采取预防和调控措施提供数据依据,为建立失业预警制度奠定基础。建设目标是开发一套岗位流失数据监测、管理、分析系统,利用先进的IT技术手段,提高报送、管理各环节的效率,方便企业和各级管理部门,提高数据的利用分析能力。通过失业动态监测系统对各市重点企业因破产关闭或停业整顿、企业外迁、破产重整、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等就业人员减少详细状况进行科学监测,省、市两级业务部门准确汇总、统计系统监测数据,及时掌握经济波动期内重点行业岗位流失情况,为采取预防和调控措施提供数据依据,为建立失业预警制度奠定基础。2.3 建设原则按照金保工程“完整、正确、统一、及时、安全”的总体要求,紧密围绕公共就业管理和服务的重点工作和发展方向,以完善功能、保证质量,提高效率为目标,深度建设我省公共就业信息交换系统。1、标准化与规范化系统建设应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化建设有关规定、规范和标准进行,在业务管理、系统架构和信息结构等方面遵循部有关技术要求进行研发和应用。2、先进性和成熟性系统设计要充分应用先进和成熟的技术,符合当今技术发展方向,满足金保工程建设要求,确保系统具有较强的生命力;并将科学的管理理念和先进的技术手段紧密结合,提出合理的业务流程,紧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未来发展方向。3、可靠性和稳定性从安全体系建设、与其他系统之间的接口以及数据迁移、系统切换等各方面都要给出切实可行的方案,考虑各种可能存在的风险,并给出相应的措施。4、安全性和保密性数据系统的安全设计,要保证各个系统之间的隔离;应用系统的安全设计,要提供严格的权限控制,控制到模块级、功能级和数据级,同时采用日志管理等手段,确保数据存取和传输的安全保密性。5、灵活性和兼容性系统设计要充分考虑有关工作在未来若干年内的发展趋势,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并充分考虑系统升级、扩容、扩充和维护的可行性。在统一的平台构架下,采用组件化和方法库的设计,以及B/S/S架构和面向接口的编程,使系统更加灵活、易于维护。6、开放性和可扩充性应用系统采用智能化参数、业务规则维护管理结构,以提高系统的适应性;按模块化、组件式设计开发,使功能易于扩充;在应用软件体系结构等的设计上,应符合今后扩充以及与其他系统对接互联的要求,能够与各系统通过数据交换进行信息的共享和交换。7、完整性与可操作性系统建设要整体把握、通盘考虑;界面友好统一,使用操作简单、方便、快捷;业务流程清晰,符合业务处理习惯,具备“可逆性”业务回退功能;系统数据维护方便,要配备完整的电子帮助手册,以指导操作员进行相应的操作。8、容错性和易维护性充分考虑系统实时运行的要求,选择使用易于维护的系统平台,在总体设计和文档管理上充分考虑系统的可维护性。应用系统应设计硬件、操作系统、网络、数据库故障处理方案,使系统发生故障时能快速恢复。要充分考虑系统在错误操作、错误输入的情况下,可以有效地予以屏蔽,必须考虑系统容错性的好坏。9、本地化和延续性提供本地化、长期持续服务是系统健康运行的必要条件;保障系统的延续性和稳定性,尽量减少对现有业务的影响。系统建设和运维服务工作要遵循本地化和延续性原则。2.4 建设内容2.4.1 山东省就业监测信息系统就业监测系统包括:就业监测管理系统、就业监测信息发布系统、就业监测信息接口程序、安全认证接口程序。2.4.1.1 就业监测管理信息系统就业监测管理信息系统在全省各地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的基础上,实现对就业全业务监测信息的整理、上报和统计分析,为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各部门掌握本地就业信息监测指标内容方面的情况提供技术支持。按照就业管理服务工作及其监测数据的特性,就业监测管理信息系统按期采集、汇总各地上报的就业监测数据,并通过数据比对和业务处理,在省级数据中心构建覆盖全省的就业失业信息监测数据库,实现对全省就业信息的动态监测。人社部要求就业监测管理信息系统分别部署在部、省、市数据中心,对于已建覆盖全辖区的省级集中式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的地区,仅在省级数据中心部署就业监测管理信息系统。针对我省的实际情况,短期内还无法达到全省大集中模式,所以采用在省厅和各市分别建立数据交换中心,通过省级直接访问各市交换区的方式,将各市就业监测数据定期自动抽取到省数据交换中心。抽取后能自动汇总和处理,支持与部端就业监测信息系统的有效衔接。软件功能及要求如下:1、数据质量管理:定制就业监测数据质量检测标准;实现对数据质量检测条件、方案的建立和修改;实现按照所选定的数据检查方案进行质量检查;提供质量检查结果的灵活查看,问题数据的打印及导出等。2、业务处理管理:按照定制的业务处理逻辑和数据关联关系,实现对下级单位报送的就业监测数据进行数据比对和业务处理,确定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信息、每个劳动者的个人基本信息、就业登记情况、失业登记情况、就业援助对象认定情况、享受就业扶持政策情况等信息的当前状态,以及跨地区的劳动者相关信息的当前状态。实现制定业务处理规则,并生成业务处理错误报告、业务处理报告等。根据部金保工程二期人力资源系统建设规划,就业监测系统要增加和完善就业监测指标,外国人和台港澳人员境内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管理等信息作为就业监测体系的一部分,依托就业监测系统上报数据。3、数据传输管理:基于金保工程业务专网和异地服务总线系统,实现部、省、市之间就业监测数据及相关信息的传送和接收;实现部、省、市三级进行就业监测数据指标、统计报表(包括报表注销、消息、其他数据等)等跨级管理;实现省级对市级监测数据和统计数据的提取;实现市级就业监测信息的上报;实现对传输参数、模式、周期的设定和维护;提供数据统计和传输任务的提醒,数据上报情况和相关信息下发情况的查询,以及传输结果的提示;提供数据下发功能,能够将各市就业监测数据检查及质量报告、数据比对和业务处理结果信息下发至指定的单位;实现对异地就业人员的就业信息及其政策享受情况向数据所属地区的自动反馈;实现对数据文件的指定下发。提供技术手段实现对传输文件的可视化管理和操作。4、数据交换管理:制定统一的数据交换标准和接口管理规范,实现与外系统交换数据的查询、抽取、转换功能,并按照规定的文件格式导出。按照国家及部里有关数据交换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数据交换加密、解密算法,对交换数据进行加密处理。实现脱机模式下不同部门间数据交换管理。5、统计报表制定和管理: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情况、劳动者基本情况、就业登记与失业登记情况、就业援助对象认定情况、享受就业扶持政策情况等动态分析报表的灵活定制。实现统计表按照固定报表和临时报表等进行分类管理,按照省市进行统计报表分级权限管理。6、统计和综合查询:实现省市各级对省级、市级各级统计报表根据需要进行单表或批量统计,自动生成统计报表;在统计报表基础上进行过滤、汇总等二次分析;提供统计结果的图表展示,统计结果的查询导出等。实现对明细数据的灵活查询;提供对统计报表数据的灵活查询和图表展示及导出、打印等。7、基础数据管理:提供对就业监测基础表和指标信息的管理和维护功能,实现省市各级对就业监测基础信息表和数据指标的灵活扩展,同时提供上级行政单位对下级行政单位基础信息表和数据指标扩展情况的查询和监测功能。8、数据比对管理:按照定制的数据比对规则,实现全省各市就业监测信息之间的对比,并生成数据比对分析报告。9、功能维护管理:对于轻量级的系统调整提供在线升级功能,省里对系统功能进行维护后,省本级、市部署的就业监测管理信息系统能够自动在线升级软件版本、更新本地数据库,并确保各级系统的正常运行。10、系统管理:实现不同用户组、角色、用户权限的设置管理;实现对不同用户操作功能和数据使用范围等双重权限的分配和管理;提供对数据库表和指标的备份和维护功能;提供系统重要数据的备份、恢复,导入、导出功能;实现系统操作日志、登录日志等痕迹的安全管理等;实现对系统硬件设备资源使用情况的图形化显示。11、系统接口:为就业监测数据与其他系统的数据比对、数据交换预留数据接口,主要包括:一是实现与异地服务总线系统的衔接,实现监测数据的准确、安全传输;二是实现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子认证系统的衔接,通过安全认证接口程序实现应用与设备证书、人员证书的衔接使用;三是对于劳动力市场与人事人才系统尚未整合的市,要实现与人事人才业务系统的衔接,实现人事人才相关监测数据的准确安全传输;四是实现与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业务系统的衔接,实现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管理信息的准确安全传输;五是实现与外国人和台港澳人员境内就业业务系统的衔接,掌握境外人员就业许可状况。2.4.1.2就业监测信息发布系统就业监测信息发布系统部署在省级数据中心的外网(即互联网),基于覆盖全省的就业失业信息监测数据库,面向各级公共就业服务部门、财政部门、税务机关及社会公众提供信息发布和查询检索功能,并与省级就业监测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安全的数据交换策略。就业监测信息发布系统软件的主要功能模块包括:1、劳动者基本信息查询:提供劳动者的个人基本信息(含户籍、学历、职业资格与职称等)查询功能,并提供统计功能。2、《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信息查询:提供劳动者所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发放、注销、年审等信息查询功能,并提供数据统计功能。3、劳动者就业失业登记信息查询:提供劳动者就业登记信息、失业登记信息等内容的查询功能,并提供数据统计功能。4、就业援助对象认定信息查询:提供就业援助对象认定信息的查询功能,根据查询条件能够检索劳动者的援助对象资格认定情况。5、享受就业扶持政策及就业服务信息查询:根据劳动者享受就业扶持政策情况,提供劳动者所享受的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职业介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税收优惠政策、个体经营税收政策、企业吸纳税收政策、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其他就业扶持政策等信息,以及享受就业服务信息的查询功能,并提供数据统计功能。6、异地就业人员信息查询:为各级公共就业服务部门、财政部门和税务机关提供跨地区就业人员相关信息的查询和导出功能,并提供数据统计功能。外国人和台港澳人员境内就业许可状况查询。7、信息发布管理:实现与就业监测管理信息系统的对接,提供就业监测数据的发布功能,以及信息发布的审核功能。8、用户注册管理:提供各级公共就业服务部门、财政部门、税务机关及社会公众的用户注册、审批管理、注销的多级管理功能。9、公告信息管理:提供给各级用户一个快速便捷的沟通平台,实现内部公告、消息传递等通讯功能。10、发布模板定制:提供多种信息发布模板供系统管理用户选择,并提供发布模板及页面结构、栏目、要素等的定制功能。11、系统管理:系统要提供各类安全的权限管理、操作日志管理和信息审核功能。提供对访问量、点击数、访问数据热点、系统硬件设备资源使用情况等信息的图形化显示功能。12、与相关系统的接口。是实现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子认证系统的衔接,通过安全认证接口程序实现应用与设备证书、人员证书的衔接使用。2.4.1.3 就业监测接口程序针对我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建设情况,开发就业监测信息接口服务程序(B/S/S结构),用于转换就业监测数据,实现从劳动99三版系统(包括外国人、台港澳人员境内就业)、人事人才及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库中按照就业信息监测数据标准,转换生成就业监测数据,实现各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与就业监测管理信息系统的无缝衔接。1、就业监测信息接口程序的主要功能:(1)数据源配置管理:提供对地方生产库或监测数据源的灵活配置功能。(2)数据抽取/加载管理:按照统一的就业监测数据标准,提供各市生产库数据的抽取功能和监测数据库的加载功能,并提供数据导出功能。(3)计划任务管理:提供计划任务管理功能,实现定时自动执行数据抽取和加载功能。实现定期或实时的数据抽取、加载功能。(4)其他需要的功能:根据项目需求分析,其他对于所开发软件必须列入的功能。(5)对采用全省统一劳动99三版系统的市,提供就业监测数据系统自动生成、上报等功能,没有采用统一系统的市,提供标准接口程序,便于相关地市接入。2.4.1.4 安全认证接口程序结合就业监测管理信息系统、就业信息发布系统等应用系统软件的开发要求,研发的安全认证接口程序主要包括客户端证书应用接口程序、服务器端证书应用接口程序和服务器端密码机应用接口程序三个部分。安全认证接口程序是基于密码设备(密码机或证书载体USBKEY),供应用系统直接调用的接口程序,对应用系统提供基于数字证书的身份认证、数字签名及验签、加密与解密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服务。安全认证接口程序的主要功能包括:1、身份认证:提供应用系统服务器端与客户端证书之间的单向认证和双向认证,以及应用系统服务器端之间的认证功能。2、数字签名及验签:在应用系统之间上传或下载数据时,提供对传输数据的签名和验签功能。3、加密与解密:提供基于数字证书的应用系统服务器之间数据传输加解密,以及应用系统服务器与客户端之间数据传输加解密。4、证书有效期提醒:提供用户证书和设备证书的到期提醒功能。用户证书的有效期为5年(自证书签发之日起计算),设备证书的有效期为10年(自证书签发之日起计算)。5、用户与数字证书的绑定:通过绑定“证书唯一标识”实现用户证书与应用系统用户权限的一一关联。6、IP地址绑定:提供设备证书设置的IP地址与应用系统服务器的IP地址进行绑定并进行比对功能。7、CRL列表下载:通过LDAP服务器,提供完成周期性下载CRL列表等功能。2.4.1.5部署要求按照全国统一的就业监测数据标准,制定我省就业信息监测指标体系,通过完善我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全面采集就业监测基础数据;依托金保工程部、省、市三级业务专网,实现就业监测基础数据的逐级上报,并在省、市两级数据中心建立就业监测基础数据库,同时为省人力资源库和省公共就业信息库提供数据。省本级部署:就业监测信息库、数据交换平台、就业监测管理系统、就业监测发布系统;17地市分别部署:就业监测信息库、数据交换平台、就业监测管理系统。2.4.2山东省失业动态监测系统在遵循部颁失业动态监测系统指标体系和功能架构的基础上,按照山东省失业动态监测工作的要求,开发省级集中部署的山东省失业动态监测系统,系统采用分级授权模式,支持省、市、企业三类用户一个平台,建设内容包括省级应用系统、市级应用系统和企业应用系统,实现失业动态监测信息的企业录入、省市分级审核、省市两级分析使用、部端数据上报的全过程管理。2.4.2.1 省级应用系统省级应用系统包括:用户及密码管理、数据上报情况查询、企业备案查询、报表导出、取样分析、报表管理、数据汇总。1、用户及密码管理实现省级密码修改、市级用户创建、市级密码管理、企业用户创建、企业密码管理。2、数据上报情况查询是各级管理部门登陆默认页面,显示当前调查期数据填报期限,开始、截止时间,辖内各级机构的工作进度。3、企业备案查询实现以调查期或地市为选择条件的企业备案情况查询,企业备案情况包括:组织机构代码、企业名称、行业、性质等基本信息,同时企业备案查询支持企业详细信息查询,企业详细信息包括:企业编码、企业名称、企业性质、所属行业、所属地区、主要经营业务、联系人、联系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和Email。4、取样分析实现以调查期和地市为选择条件的企业所属门类数据及企业数占比统计图和人数占比统计图。5、OLAP导航分析:针对企业填报的数据实现可配置的多维度的统计分析,并生成相应的统计表和展示图形化分析结果。6、报表管理实现以调查期为选择条件的地市上报情况查询、已上报报表详情查看、报表导出、报表审核锁定、报表退回修改功能,报表审核锁定是对已上报的数据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市级用户上报数据被锁定。报表退回修改对已上报的报表退回市级用户修改。系统对每张报表提供直观的图形化展示,并为最终的统计分析报告提供数据图形分析。7、报表导出实现企业备案查询、报表管理、数据汇总报表的导出,导出格式为Excel。8、数据汇总包括省级失业动态重点监测企业和城镇中小企业行业名单、省级失业动态重点监测城市就业人员变化情况表、省级失业动态重点监测企业就业人员分类型变化情况汇总表、省级失业动态重点监测城镇中小企业就业人员分类性变化情况汇总表。2.4.2.2 市级应用系统市级应用系统包括:数据上报情况查询、管理企业用户、上报备案、企业填报情况、个体经济情况、补充资料、报表管理、数据分析、取样分析、报表导出、数据汇总。1、数据上报情况查询实现企业上报工作进度的查询。包括:未上报、未审核、审核通过、退回修改、已修改企业个数。2、管理企业用户实现以企业名称为条件的企业信息查询,企业详细信息包括:企业编码、企业名称、企业性质、用户名密码;管理企业用户支持企业用户新增、修改、删除。3、上报备案功能实现选定调查期的一个或多个企业的备案,对于已经通过上级审核的企业备案不可修改。4、企业填报情况实现以调查期为选择条件的企业上报情况查询、报表退回修改、审核通过功能。报表审核通过是对已上报的数据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企业用户上报数据被锁定。报表退回修改对已上报的报表退回市级用户修改。5、个体经济情况实现以调查期为选择条件的行业情况查询、新增、删除、修改、查看,报表审核通过是对已上报的数据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企业用户上报数据被锁定。报表退回修改对已上报的报表退回市级用户修改。6、补充资料实现建档期和调查期城镇登记失业人数和城镇登记失业率的数据录入。7、报表管理实现以调查期为选择条件的上报情况查询、上报、报表导出。数据上报后,该调查期的数据将无法修改。8、数据分析实现以调查期为选择条件的企业数据、减少就业人数主要原因。企业数据包括:总岗位流失人数、岗位增加总人数、岗位减少总人数、减少就业人数主要原因、岗位流失最多的企业;减少就业人数主要原因包括:减少就业原因列表、企业个数、占比、流失人数。9、取样分析实现以调查期为选择条件的企业所属门类数据及企业数占比统计图和人数占比统计图。10、报表导出实现报表管理、取样分析的数据导出,导出格式为Excel。11、数据汇总包括市级失业动态重点监测企业和城镇中小企业行业名单、市级失业动态重点监测城市就业人员变化情况表、市级失业动态重点监测企业就业人员分类型变化情况汇总表、市级失业动态重点监测城镇中小企业就业人员分类性变化情况汇总表。2.4.2.3 企业应用系统企业应用系统包括:企业信息、数据填报、数据查询。使用企业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系统,登录后提示当前调查期数据填报期限、开始时间、截止时间、数据是否上报。1、企业信息包括所属地区、组织机构代码、企业名称、企业性质、所属行业、主要经营业务、联系人、联系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Email。2、数据填报实现建档期就业人数填写、调查期就业人数填写、数据上报。调查期就业人数填写包括:调查期就业人数、就业人数是否减少、就业人数减少类型、就业人数减少原因、减少就业人数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描述、减少就业人数次要原因、次要原因描述、减少就业人数第三原因、第三原因描述。3、数据查询显示企业所参与的所有调查期的数据状态。2.4.2.4数据上报接口系统具备数据上传功能,按照部颁接口的要求,实现省失业动态监测数据的自动上报。2.4.3漏洞扫描漏洞扫描产品通过扫描等手段对指定的信息系统安全脆弱性进行检测,主动防范并及时准确的察觉发现信息系统基础架构的安全漏洞,客观评估风险等级,保证业务系统安全高效运行。漏洞扫描产品要求如下:漏洞扫描产品技术指标:(1)机架式硬件扫描设备,≥6个10/100/1000BASE-T电口,≥4个SFP插槽,存储空间≥300G;(2)旁路接入;无需安装任何类似探针的软件、光盘或USB;基于B/S模式通过浏览器就可以对系统进行远程管理控制;(3)支持管理员口令强度分级设置;(4)可扫描的漏洞库≥6000条;≥25种扫描策略;(5)可扫描策略和对象全面多样,包括:操作系统(Windows/ Linux/Unix等),数据库(SQL Server/Oracle/MySQL等),应用服务(WWW/FTP/DNS/SMTP等),网络接入设备(路由器、交换机等),网络安全设备(防火墙、IDS等),支持手动指定http、ftp、smb、snmp、pop3等常见协议的登录口令,自定义扫描所采用的扫描方式,自定义端口扫描的类型、范围等参数;(6)支持二次开发,可实现与安全审计系统、安全管理系统等联动,并提供联动接口;(7)提供无限IP、时间限制扫描;单个任务包含≥120个C类网段,允许并发扫描≥60个IP地址。漏洞扫描建设方案要求投标人提供满足采购人业务需求的漏洞扫描系统建设方案,提供完整详细的漏洞扫描系统的规划设计、网络拓扑、策略设置及应用部署等,包括对操作系统、数据库、应用服务、网络设备等系统的漏洞扫描应用方案。2.5实施要求2.5.1应用软件实施要求1、中标人应建立专门的项目管理组,由专人负责。2、中标人必须提供系统实地安装、测试及调试所需的人员及材料。3、提供详细的项目实施时间表和各阶段各方人员安排及相关的工作内容,并提供各阶段的工作量测算表。4、提供详细的实施方案,在实施方案中应明确此项目实施所需硬件、软件环境等技术要求,此方案应经采购人同意,方可实施。5、中标人应详细说明项目实施每一阶段双方所负责任,若需采购人配合,须详细说明需配合的内容、技术要求、时间要求、人员要求等。6、中标人在采购人的配合下,负责系统的设计、开发、安装、测试和后期的升级维护。7、对于没有使用省统一“劳动99”三版的市,开发相应接口,满足数据交换和管理决策的需要。8、中标人在采购人的配合下要进行充分的测试和试运行,确保系统的兼容性和稳定性。9、中标人应根据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新版就业监测管理信息系统升级内容和我省就业监测工作实际需要,在服务期内免费对我省就业监测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相应升级维护。10、免费服务期内,劳动99三版省级集中后,中标人应及时提供完善的解决方案,并进行就业信息监测系统的相应调整和升级。2.5.2漏洞扫描系统实施方案(1)投标人提供详细的实施方案,在实施方案中应明确项目实施时间表(以天为单位)和各阶段各方人员安排及相关的工作内容,并提供各阶段的工作量测算表。(2)中标人必须提供系统实地安装调试、测试所需的人员及材料。(3)中标人应针对所投产品组成的系统运行环境进行专门的测试,特别是功能测试。(4)投标人应提供完整的测试计划,测试计划及程序包括测试目标、测试用例、测试结果以及测试进度表。2.6培训要求1、中标人提供面向系统管理员的应用软件系统设计、源代码构成和系统结构等方面的培训。将详细的培训课程以及时间表交给采购人,最后以采购人认可为准。2、中标人必须提供满足应用系统的技术、操作和管理等要求的培训服务,并提供因功能扩展、系统升级等所需的培训及用户提出的其它项目相关的培训,实现预定的培训目标。须在相应文件中提出全面、详细的培训大纲以及时间表交给采购人,在合同签订并征得采购人同意后实施。3、对于所有培训,中标人必须派出具有相应专业资格和实际工作、教育经验的教师和相应的辅导人员进行培训,主要培训教员应至少具有三年的教学经验,培训所使用的语言必须是中文,否则必须提供相应的翻译。4、在投标书里,投标人应提供详细的培训计划:(1)培训计划:应注明每次培训课程的时间、地点及课时。(2)培训大纲:应注明每次课程的内容和目的。(3)培训人数及人员范围:全省就业监测信息系统和山东省失业动态监测系统要求提供2期集中式培训班,包括系统管理人员和业务操作使用人员培训,每期参加培训人员不少于40人,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漏洞扫描产品要求中标人提供1期集中式系统管理员培训,培训人员不少于20人,培训时间不少于2天;提供漏洞扫描产品原厂商技术培训(提供设备原厂培训计划书并加盖厂商公章),培训人数不少于2人,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培训地点需满足所采购设备运行环境测试要求。(4)培训教材和视频教程等资料。5、培训活动产生的场地费、食宿费、教材费等费用一并报入总报价中,总报价中如未报出明细价格,视为已包含在总报价中。2.7 组织管理要求1、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成立项目指导组,负责对项目实施的总体指导。2、中标人成立项目开发组,在项目指导组的领导下,承担具体的开发工作,并指定一名专职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项目经理应全权对参与本项目的技术人员进行统一的管理和调配,确保按期完成各项任务,并负责与项目指导组及时沟通。3、中标人必须提供系统开发实施过程的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工作日程表,并征得采购人认可后严格按照日程表执行。日程表内容至少应包括:需求调研分析阶段、设计阶段、软件开发阶段、测试阶段、技术培训阶段、交工验收阶段、维护升级阶段等。对项目管理涉及的内容和项目里程碑进行阐述。2.8 进度要求和技术文档要求1、进度要求在项目成交后,中标人成立开发团队,在项目指导组的领导下,共建项目组,合同签订之后,三个月内完成全省就业监测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一个月内完成全省失业动态监测系统建设。漏洞扫描产品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2、技术文档要求在软件开发过程中,投标人应按照软件开发要求形成全面详尽的技术资料,包括可运行的程序及技术文档等(包含软件验收后调整和补充的项目成果和资料),确保技术资料的一致性和完整性,并向采购人分阶段按时提交。在本项目软件开发过程中所产生的技术成果(包括计算机软件、技术诀窍、秘密信息、技术资料和文件等)的知识产权属于采购人。在项目结束时,投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交软件开发的所有文档(包括文字资料和电子文件)和运行程序。提交文档一览表序号工作阶段各阶段提交成果1前期阶段《项目开发计划和方案》2需求分析《软件需求分析说明书》3系统设计《软件概要设计说明书》、《软件详细设计说明书》、《模型设计规范》、《物理设计规范》、《指标体系》、《最终用户应用规范》、《数据仓库模型设计报告》4系统编码《应用程序源代码》、《数据库程序源代码》、《系统参数表》、《数据库实现报告》5软件测试《软件系统测试方案》、《软件系统测试问题卡》、《软件系统测试报告》6系统验收《用户操作手册》、《软件安装手册》、《项目总结报告》、《项目试运行报告》、《软件维护手册》、《软件实施建议方案》7培训《培训计划》、《培训材料》2.9 设计和技术要求1、符合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关于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建设的有关要求,遵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各项数据、技术标准,包括《劳动和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结构通则(LB001-2000)》、《劳动力市场职业分类与代码(LB501-2002)》、《劳动力市场管理信息系统指标体系——业务部分(LB102-2005)》、《山东省就业服务指标体系》、《全国招聘信息公共服务基础业务规范》、《全国招聘信息公共服务数据指标规范》等。需要与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交换或共享的数据,还应遵守《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指标体系-业务部分(LB101-2000)》。2、应根据采购人现有和未来工作需求,对系统功能要求所描述的业务需求予以扩充。3、支持全省数据集中和资源共享,根据新形势、新政策、新业务的需要,定期更新数据指标体系。4、为将来以全国联网方式通过交换区进行数据采集留有余地。5、按照标准的开发规范进行项目实施,并通过SQA小组保证软件的总体质量。6、软件设计要求采用面向对象的设计思想,遵循“劳动99”三版的技术框架,体系结构采用基于J2EE平台的B/S/S多层体系结构模式,遵循SOA架构的开发规范。7、系统采用模块化设计,各功能模块完成不同业务,模块之间实现高内聚、低耦合。8、充分考虑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和健壮性。通过设置系统日志自动记录全部操作过程;通过完整的权限管理机制进行权限划分、安全审计。9、系统的操作要力求简便,操作界面的设计风格统一,便于操作员快速掌握系统操作方法;系统界面友好,符合业务办理流程。10、考虑系统的开放性,提供系统内各业务间、系统与外部相关系统间的接口,并应实现对查询结果的数据导出。11、系统要提供良好的数据管理维护、基础代码管理维护模块,要求操作简便。12、支持多通道(网站、无线通讯、触摸屏、大屏幕)的数据格式发布,提供多种接口模式。13、充分考虑公共就业系统与社会保险等其他核心系统的信息数据交换需求。★14、在采购人的配合下,投标人应确保数据无损迁移和抽取。2.10测试要求1、要求中标人提供测试报告并接受检验来证明系统符合本技术规范书的各项要求。2、中标人应制定一套完整的测试计划,测试计划及程序包括测试目标、测试用例、测试结果以及测试进度表,测试计划须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实施。3、测试项目包括:兼容性测试、可靠性测试、功能测试、性能测试、安全性测试及资料的完整性测试。(1)兼容性测试的目标是确保不同厂商的硬件、基础软件产品彼此能够互相兼容、有效运行;(2)可靠性测试的目标是确保在意外故障或重负载情况下系统的稳定性;(3)功能测试的目标是确保系统提供的功能满足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4)性能测试的目标是确保系统响应能力,满足各项运行指标;(5)安全性测试的目标是确保系统能够满足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2.11项目验收在项目实施完成之后,由项目指导组、系统监理、国家认可的软件测评机构或技术专家、中标人等组成验收小组,完成项目验收工作。项目验收应当遵循的基本程序包括:制定项目验收办法,编制项目验收计划,确定系统验收范围,组织相关专家验收系统,编写项目验收报告等工作。验收内容包括:环境测试、可靠性测试、功能测试、稳定性测试、性能测试及资料的完整性测试、维护性测试、安全性测试等。验收依据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开发实施文档、测评报告及双方认可的其它约定。验收数据经采购人和系统监理一致认可达到或超过本项目技术规范要求,验收方为通过。验收小组完成验收报告。3、技术保证和售后服务要求3.1 技术保证1、投标人在成交后,应认真组织技术及管理队伍,做好工作计划并提出项目管理、长期维护、服务以及今后技术支持的措施、计划和承诺。2、投标人应允许采购人自项目开始即参与系统的规划、设计、开发、测试、诊断及解决问题等各项工作,并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和管理。3、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人承诺技术后援支持。为软件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功能扩充和因政策变化而引起的软件升级或移植提供至少5年的免费技术支持(包括免费的现场支持),投标人应详细阐述免费技术支持的内容与范围。技术支持策略将作为评标的重要依据之一。4、为保持项目开发的连续性,保证开发质量,中标人提供的项目开发人员如发生变动,需经采购人同意。3.2 售后服务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条款及保证。3.2.1 免费服务期内维护服务要求1、全省就业监测信息系统和山东省失业动态监测系统要求中标人提供5年免费维护及升级服务,常驻不少于1名通过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劳动力市场管理信息系统技术考核的技术支持工程师,并保证系统维护人员的相对稳定,如需发生人员变动须经采购人同意。漏洞扫描产品要求提供设备原厂三年免费质保服务(中标人必须在签订合同前提供漏洞扫描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原厂质保函(加盖产品制造商公章)),原厂质保期满后中标人额外提供两年免费维保服务,免费服务包括提供免费人工及备件。质保期内,所有产品均享受免费维修、升级服务。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所有产品的技术说明书、系统维护手册、操作手册等。免费技术维护服务期自供需双方及系统监理在系统交工验收单上签字之日起。在免费维护期内,投标人负责对其提供的软件产品(包括第三方系统工具软件),根据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免费提供安装、调试、原有数据导入、录入、测试等服务;对系统应用中的疑问提供技术咨询;对系统运行中出现的软件异常提供技术支持;根据采购人业务的变更,在不影响软件整体设计的情况下,中标人有义务提供对软件功能进行修改、扩充等升级维护服务。2、投标人应具有技术服务中心,并提供技术服务中心的详细资料,制定维护服务计划,列出维护服务技术人员的情况,并提供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策略。3、投标人在免费服务期内实行7×24小时热线服务,通过电话、网络等手段及时解决提出的技术、系统运行问题,1小时以内做出明确响应和安排,4小时内做出故障诊断报告。在以上手段无法满足要求时,则需在接报后及时(济南市不超过4小时,省内其它市不超过8小时)到达现场解决问题。4、对于不能明确是否是软件系统引起故障时,投标人应配合其它设备和系统投标人进行检查,并能在上述响应时间内到达现场协助排除故障。3.2.2免费服务期后系统维护服务要求投标人应列出免费服务期后软件升级、维护内容、服务方式、范围与收费标准。注:以上加“_________”部分为★条款内容,如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三、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贰万伍仟伍佰圆整(¥25500.00)。2、投标保证金交纳采用下列形式之一:电汇、银行本票、银行汇票、现金、投标担保函。投标保证金为电汇形式的,汇款单上须注明采购项目编号、包号。若交款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投标人须出具加盖公章的书面材料,退款时,款项退至投标人帐户。收款单位:山东省省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建行济南市高新支行黄金时代分理处银行帐号:****************9999大额联行号:********1046采用投标担保函形式交纳的,按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方案)的通知》(鲁财采[2011]49号)规定执行。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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