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芙蓉区卫生局荷花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医疗设备项目(重招)谈判采购公告
受长沙市芙蓉区卫生局的委托,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对长沙市芙蓉区卫生局荷花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项目(重招)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1、项目名称:长沙市芙蓉区卫生局荷花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项目(重招)
2、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芙财采-2013-JZ-097-1
委托代理编号:GLTC-2013HN390-1
3、项目预算:40.80万
4、供应商资质:
4.1基本资格条件:
供应商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由法人代表本人担任的,仅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法人授权委托书要求:①无投标人行政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的视为无效授权。②授权范围应包括本文件涉及的全部内容而不得有缺项。
(5)提供201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4.2特定资格条件:
(1)提供动血液分析仪、半自动生化、全数字超声诊断系统、数字式心电图机、心电诊断仪器、煎药机厂家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并加盖厂家公章)
5、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5.1请你单位从即日起至2013年11月19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00~17:00(北京时间)到长沙市蔡锷南路69号天辰腾达商务楼(天心公园西门斜对面)六楼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政府采购部,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购买谈判文件。
5.2谈判文件售价:400元/套。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6、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6.1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13年11月20日15时0分(北京时间)。
6.2 响应文件送至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财务部(采购代理机构指定地址)。
6.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7、保证金
7.1递交响应文件前,供应商须交付保证金数额¥4000.00元(人民币);
7.2缴纳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等形式缴入如下账户,查询已经到账,视为已缴纳。
账户名: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招商银行长沙分行营业部
账 号:***************
7.3未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8、联系方式
名 称:长沙市芙蓉区卫生局
地 址:长沙市芙蓉区东二路938号
电 话:李理
联 系 人:****-********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蔡锷南路69号天辰腾达商务楼(天心公园西门斜对面)六楼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彭驰、周敏
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货物类格式文本 目录第一部分第一章 谈判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2.定义3.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4.参与谈判的费用5.授权委托6.联合体形式7.采购进口产品二、谈判文件8.谈判文件的组成9. 偏离(实质性要求与非实质性要求)10.谈判文件的提供期限11.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三、响应文件12.一般要求13.响应文件的组成14.报价15.供应商符合响应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6.货物符合响应响应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7. 保证金18. 响应文件有效期19. 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20. 串通行为四、响应文件的递交21.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2.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23. 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谈判24.谈判小组25.供应商的资格核查26.谈判27.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28. 响应文件的澄清29. 推荐成交供应商30.谈判的特殊情形31.谈判终止32. 保密要求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供应商质疑33. 成交信息的公布34. 询问及质疑35. 成交通知36.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七、其他规定37. 政策与法规38. 招标代理服务费39. 其他规定第二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1.定义2.合同的适用范国3.合同标的及金额4.合同价款 5.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6.货物的验收7.货物包装要求8.运输和保险9.质量标准和保证10.权利瑕疵担保11.知识产权保护12.保密义务13.价款支付14.伴随服务15.违约责任16.合同的变更17.合同中止与终止18.合同的转让与分包19.供应商的广告或宣传20.不可抗力21.解决争议的方法22.适用法律23.通知24.合同未尽事项 25合同份数及生效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1.项目管理信息2.合同标的及金额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4. 付款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6.组成合同的文件第四章响应文件组成商务技术响应文件一、谈判响应声明二、商务响应与偏离表三、货物简要说明一览表四、技术响应与偏离表五、项目建设方案及说明六、货物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七、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八、保证金九、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报价文件十、报价一览表十一、分项价格表十二、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价格资料及说明十三、最后报价(按谈判小组要求提供)第二部分第五章谈判文件前附表第六章谈判邀请第七章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使用说明一、《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适用于政府采购货物类竞争性谈判采购。分为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第一部分为格式文件,对任何货物类采购通用,除以空格标示的由采购代理机构填空的内容、选择性内容和可补充内容外,采购代理机构在使用时应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第二部分内容,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采购项目的情况和有关法律法规及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的规定,按其对应正文章节及编制要求自行编写,但应注意内容的一致性。二、《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谈判文件前附表”分别对应于第一章“谈判须知”、第二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正文,是对相对应章节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第五章为准。涉及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和其他规定的,请在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查阅相关信息并及时填写。第五章“编列内容规定”栏填不下时可另附页。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需求、项目特点和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的规定编制第五章,并分别与对应正文相衔接。第五章“谈判文件前附表”中关于第二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前附表)”的编列内容,属于《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重要条款)的,应用第一章“谈判须知”规定的文字或“★”符号规定或标明。三、《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七章“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由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需求及第七章编制提纲编制。属于《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重要条款)的,应用第一章“谈判须知”规定的文字或“★”符号规定或标明。第二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和第五章“谈判文件前附表”己有规定的,第七章可不再规定;上述章节未规定或规定不完整的,第七章可补充完善并以第七章为准。四、属于《政府采购法》第三十条第二项、第四项情形,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或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第七章“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应当告之供应商采购人的实际需求,要求供应商在其响应文件中提交满足采购需求的技术建议,以便谈判小组逐步明确采购需求,确定技术标准和要求,完善合同内容,对谈判文件作实质性变动,进行第二阶段谈判。 政府采购 竞争性谈判文件货物类格式文本(第一部分) 第一章 谈判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部分第五章“竞争性谈判文件前附表” (简称谈判文件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2.定义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谈判文件前附表。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经财政部门认定资格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谈判文件前附表。2.3 “供应商”系指响应谈判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及自然人。2.4 “货物”系指供应商按谈判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2.5 “服务”系指谈判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系统集成、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当符合谈判文件前附表中规定的下列资格条件要求;(l)《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2)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本谈判文件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供应商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但警告和罚款额在三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除外;(3)供应商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3.3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以上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4.参与谈判的费用 4.1无论谈判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5.授权委托5.1 如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应持有《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6.联合体形式6.1除谈判文件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本次谈判采购不接受除政府采购政策规定以外的其他联合体形式。6.2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除应符合本章第3.2项、第3.3项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l)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义务、工作、合同工作量比例;(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3.1项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3)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本章第3.1项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7. 采购进口产品7.1除谈判文件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7.2本章第7.1项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二、 谈判文件8.谈判文件的组成8.1 谈判文件由下列文件及在竞争性谈判采购过程中发出的澄清或者修改文件组成:第一部分第一章 谈判须知第二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第四章 响应文件组成第二部分第五章 谈判文件前附表第六章 谈判邀请第七章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8.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谈判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9. 偏离9.1本条所称偏离为响应文件对谈判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谈判文件的要求。偏离分为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和对谈判文件的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偏离。9.2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谈判文件中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等文字规定或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未用上述文字规定或符号标注的条款为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即一般条款)。9.3第五章“谈判文件前附表”中“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前附表)”和第七章“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中的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在超出允许偏离的条款数(最高项数)时,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前述章节中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允许偏离的最高项数见谈判文件前附表。9.4可以对本章第9.2项、第9.3项规定的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在本章第9.2项规定的允许偏离最高项数内,采用谈判文件前附表规定的量化方法调整评审报价。9.5本章第9.3项、第9.4项所称条款数(最高项数)的统计方法见谈判文件前附表。10. 谈判文件的提供期限10.1谈判文件自开始发出之日起至谈判文件前附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谈判文件提供期限见谈判文件前附表。10.2供应商应持谈判文件前附表规定的资料购买谈判文件。11. 谈判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11.1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修改的,应当在本章第10.1项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并在本章第33.1项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11.2 发出澄清或修改文件的日期距本章第10.1项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1.3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延长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应当在本章第10.1项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并在本章第33.1项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三、响应文件12.一般要求12.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12.2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谈判小组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有关响应内容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2.3 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12.4 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12.5 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13.响应文件的组成13.1 响应文件由商务技术响应文件、报价文件两部分组成。13.2商务技术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谈判响应声明;(2)商务响应与偏离表;(3)货物简要说明一览表;(4)技术响应与偏离表;(5)项目建设方案及说明(6)货物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7)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 (8)保证金;(9)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13.3 报价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0)报价一览表;(11)分项报价表;(12)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价格资料及说明。13.4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4.报价14.1供应商应当根据谈判文件要求和范围,以人民币报价。14.2报价一览表、分项报价表填写时应注意下列要求:(1)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中特别要求的安装、调试、培训及其它附加服务的费用。(2)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供应商支付和交纳的税款和费用。(3)谈判文件指定交货地点的运输、保险、装卸费。14.3响应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14.4除谈判文件前附表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不接受备选方案。本项规定接受备选方案的:(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只能提交一个备选方案并注明主选方案,且备选方案的报价不得高于主选方案。如果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两个以上备选方案或未注明何为主选方案,该响应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被拒绝。(2)在评审时,谈判小组仅对主选方案进行评审。14.5采购项目预算见谈判文件前附表,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15.供应商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5.1供应商应提交满足本章第3.1项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5.2如果供应商为联合体,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文件、联合体协议,否则将视为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15.3除谈判文件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供应商制造或拥有的,则必须提供经销、或代理采购货物、或为采购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否则,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16.货物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6.1 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及其服务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响应性文件,作为商务技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6.2 证明货物及其服务与谈判文件要求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1)货物主要性能和参数的详细说明;(2)对照谈判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对技术规格响应与偏离表,并申明技术规格条文的响应或偏离。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供应商应提供具体参数值。16.3 谈判文件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在谈判时提供样品的,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1)未在谈判文件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2)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与响应文件中型号、规格不一致的。17.保证金17.1谈判文件前附表规定交纳保证金的,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前附表规定的要求提交保证金,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本章第18.1项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17.2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交纳保证金,以一方名义交纳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7.3 未按谈判文件规定提交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17.4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定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17.5发生以下情况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本章第10.1项规定的谈判开始之日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承诺的;(3)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定合同的,或转让、分包项目以及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4)中示公告前和中标公示期间,成交人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的。 (5)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8. 响应文件有效期18.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谈判文件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响应文件有效期从本章第10.1项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18.2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没收保证金的规定在响应文件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19.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9.1响应文件应按商务技术响应文件、报价文件两部分单独装订,其份数分别为:(1)响应文件的“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一份; (2)响应文件的“商务技术响应文件” 正本各一份和谈判文件前附表中规定的副本数目。19.2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19.3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按谈判文件要求签章处盖单位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任何加行、涂改、增删,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旁边签字。不按上述要求盖章和签字的,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19.4 在谈判过程中,应谈判小组要求而递交的补充或修改商务技术响应文件或报价文件,可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但需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0.串通行为20.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成交无效,并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谈判小组成员处获得谈判小组组成人员情况的;(3)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响应文件的;(4)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的;(5)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竞争性谈判政府采购活动的;(6)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的;(7)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递交响应文件或者放弃成交的;(8)供应商与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的。(9)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四、响应文件的递交2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1.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按商务技术响应文件、报价文件两部分单独装订,按正本和副本分别包装,加贴封条,在密封处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21.2响应文件封套或外包装上应载明的内容见谈判文件前附表。21.3响应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22.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22.1 供应商在本章第10.1项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书面通知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该通知须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2.2 在本章第10.1项规定的谈判开始之日后,供应商不得对响应文件补充、修改或者撤回。23.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23.1 供应商应在本章第10.1项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将响应文件送达谈判文件前附表中规定的谈判地址。23.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23.3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由供应商授权代表当场查验响应文件的密封状况,采购代理机构不当场拆封响应文件。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谈判24.谈判小组24.1 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谈判小组,其成员由评审专家和采购人的代表组成。谈判小组负责对供应商资格进行核查;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谈判、对报价进行评价以及推荐成交供应商。25.供应商的资格核查25.1 谈判小组根据本章第3.1项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核查。供应商不满足资格条件的,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25.2谈判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26.文件的符合性审查26.1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26.2供应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其响应文件无效:(1)应交未交保证金或金额不足、保证金缴纳形式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2)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3)不满足第一章谈判须知第9.1项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4)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5)报价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的。27.谈判27.1响应文件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后,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谈判小组将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相同的谈判机会。27.2第一阶段谈判(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条第一项、第三项情形的,谈判小组应当对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直接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就价格进行谈判。在最后一轮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要求所有仍在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同一截止时间前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后密封递交给谈判小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条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应逐步明确采购需求,确定技术标准和要求,完善合同内容。据此谈判小组可以对谈判文件作实质性变动,进行第二阶段谈判。谈判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实质性变动内容与谈判文件不一致时,以实质性变动内容为准。27.3第二阶段谈判(1)谈判小组应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参加第一阶段谈判的供应商以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正的方式,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做出响应。在最后一轮谈判结束后,应当要求在谈判结束后同一截止时间前递交修正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供应商未按谈判小组规定递交的,视同在谈判开始之日后撤回响应文件。修正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后密封递交给谈判小组。修正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正的响应文件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修正的响应文件为准。(2)在第二阶段谈判过程中,不能确定成交结果的,谈判终止,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7.4供应商最后报价向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宣布,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以示公开。27.5谈判小组将谈判轮数公开告之参加谈判的供应商。28.响应文件的澄清28.1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谈判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8.2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单价与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大、小写有出入,以大写为准;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有出入,以正本为准。按上述原则修正的响应文件,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供应商不接受修正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28.3供应商应按谈判小组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9.推荐成交供应商29.1谈判小组依据谈判文件及供应商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从产品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规定的最低要求供应商中,按本章第28.2项关于计算错误修正原则,本章第9.4项关于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允许偏离的最高项数内偏差量化调整规则,本章第37条关于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规定,确定供应商的评审报价。按照经评审后的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29.2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成为成交供应商: (1)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承诺的;(2)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的。30. 谈判的特殊情形 30.1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开标唱标,除采购任务取消外,如谈判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发布项目延期公告,延长三个工作日,延长期满后,仍不足三家的,继续进入谈判程序。30.2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但达到二家的,谈判小组认为继续谈判能够引起充分竞争且技术上满足谈判文件要求、报价低于预算,可比照财政部《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43条规定,经评委、监督出具书面意见并签字认可,报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书面通知供应商当场继续采用竞争性谈判;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只有一家的,予以废标,重新组织采购。30.3项目经延期或重新组织采购后,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仍只有一家的,经评委、监督出具书面意见并签字认可,报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书面通知供应商当场改作单一来源方式采购。31.谈判终止31.1 谈判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次谈判终止:(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供应商报价均超过采购项目预算;(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1.2 谈判小组应将谈判终止理由通知所有参与谈判的供应商。32.保密要求32.1谈判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应当保密。七、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供应商质疑33.成交信息的公布33.1 谈判结束后,成交结果信息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指定的媒体名称见谈判文件前附表。34.询问及质疑34.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三个工作日作出答复。34.2供应商若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下列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1)关于谈判文件的质疑,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出。(2)关于采购过程的质疑,应在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3)关于成交结果的质疑,应在成交结果信息发布后七个工作日内提出。33.3 供应商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供质疑书原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向质疑供应商签收回执。34.4 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质疑事项;(3)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4)相关请求及主张。34.5 质疑书应当由质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书由授权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4.6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签收回执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关的供应商。34.7 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程序,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35.成交通知35.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5.2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5.3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成交通知书后十日内,应按照谈判文件前附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成交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35.4 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第35.3项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保证金不予退还。36.签订合同36.1 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补充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36.2 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6.3 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36.4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八、其他规定37. 政策与法规37.1法律、法规、规章和市级以上财政部门涉及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及其他规定,见谈判文件前附表。谈判小组应按谈判文件规定,优先推荐节能环保产品,优先考虑中小企业。37.2供应商符合本章第37.1项规定,获得相应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7.3涉及多处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见谈判文件前附表相关规定。38. 招标代理服务费38.1成交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前附表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39. 其他规定39.1谈判文件的其他规定见谈判文件前附表。 第二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甲方名称、地址见谈判文件前附表。(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中标或成交结果,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次采购的乙方名称、地址见谈判文件前附表。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4)“伴随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协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6)“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在谈判文件前附表指明。2.合同的适用范围2.1 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2.2 合同内容根据谈判文件、响应文件而确定。3.合同标的及金额3.1 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或成交结果一致,具体的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价格见谈判文件前附表。4.合同价款4.1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第3.1项。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5.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5.1 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见谈判文件前附表。5.2 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项目。6.货物的验收6.1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6.2 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6.3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6.4 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6.5 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6.6 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6.7 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谈判文件第七章“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另有约定的除外)。6.8政府采购当事人在合同履约和验收工作中,应当自觉接受财政部门和对政府采购负有行政监督职责的政府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在合同履约验收工作中合同当事人有下列情形的,将追究相关违法、违纪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推迟项目验收时间的;(2)甲乙双方相互串通通过减少货物数量、调换物品、更改配置、降低服务标准或虚开发票等手段,套取财政资金的;(3)发现问题未向财政部门反映,私自与对方协商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的;(4)行贿、受贿或谋取不正当利益的;(5)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7.货物包装要求7.1 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7.2 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8.运输和保险8.1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8.2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发运合同货物发票金额的110%运输一切险。9.质量标准和保证9.1 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第七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9.2 保证(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谈判文件前附表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谈判文件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项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10.权利瑕疵担保10.1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10.2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10.3 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1.知识产权保护11.1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11.2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1.3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12.保密义务12.1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13.合同价款支付13.1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13.2 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财政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经国库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支付给乙方。13.3 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甲方自行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内支付。13.4支付合同价款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帐号以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了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同意。13.5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在谈判文件前附表中另有规定。14.伴随服务14.1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14.2 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谈判文件前附表与第七章“技术规格、参数和要求”规定的其他伴随服务14.3 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15.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除本合同第20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日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6.合同的变更16.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16.2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16.3 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17.合同中止与终止17.1合同的中止(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17.2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18.合同转让和分包18.1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18.2 乙方未在响应文件中说明,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的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18.3 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定,经甲方同意,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可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19.供应商的广告或宣传19.1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履行本政府采购合同为由,以广告或其他形式宣称其是政府采购指定供应商或其产品是政府采购指定产品。20.不可抗力20.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20.2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20.3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21.解决争议的方法21.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21.2 调解不成可以按谈判文件前附表中规定下列方式之一提起仲裁或诉讼:(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1.3 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22.法律适用22.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23.通知23.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3.2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424.合同未尽事项24.1合同未尽事项见招标文件前附表。25.合同份数及生效25.1合同份数见招标文件前附表。25.2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采购编号: 采购人(全称):(甲方)供应商(全称):(乙方)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1.项目管理信息(1)采购方式:(2)标的名称: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总价备注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4、付款人及付款方式: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请在方框内划√选择):□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本合同书3、合同格式条款4、中标或成交通知书5、投标文件及其附件6、招标文件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合同订立时间: 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 甲方(公章)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乙方(公章)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开 户 银 行:账 号:采购代理机构(盖章):本合同内容未超过政府采购申报审批表规定。经办人(签字):联系电话:签订时间: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盖章):备案经办人(签字):联系电话:备案时间: 第四章 响应文件组成商务技术响应文件一、谈判响应声明二、货物简要说明一览表;三、商务响应与偏离表;四、技术响应与偏离表;五、货物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六、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七、保证金八、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报价文件九、报价一览表十、分项价格表十一、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价格资料及说明十二、最后报价(按谈判小组要求提供)备注:属于《政府采购法》第三十条第二项、第四项情形,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或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供应商可不填写或提供“四、技术响应与偏离表”。 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货物类 (商务技术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政府采购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一、谈判响应声明致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的谈判邀请(政府采购编号: ;采购代理编号: ),签字代表(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一式 份,电子文件一份。(1)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一份)(2)货物说明一览表(3)技求响应与偏离表(4)商务响应与偏离表(5)货物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6)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7)保证金(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一、我方同意在谈判文件中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日内(响应文件有效期)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二、我方承诺遵守《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并已经具备《政府采购法》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我方承诺:(1)近三年均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没有偷税、漏税行为;(2)近三年均依法缴纳了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欠缴、漏缴行为;三、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谈判文件,包括谈判文件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我方承诺接受谈判文件中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四、我方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材料是真实、准确的。五、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六、我方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否则,我方同意接受政府采购监督部门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作出的处罚。七、如果在规定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我方响应文件在有效期内撤回,其保证金将被没收。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日期:年月日备注:1、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谈判响应声明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从而导致参加谈判的资格被拒绝。2、供应商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承诺与声明从单位成立始至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止 (后同)。 二、 货物说明一览表政府采购编号:包号:序号包号及品目号货物名称型号规格主要技术参数和技术指标备注备注:货物的主要技术参数和技术指标可另页描述。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_日期: 年月 日 三、 商务响应与偏离表政府采购编号:包号:序号谈判文件条目号谈判文件的商务条款商务技术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与偏离说明备注:“响应与偏离”应注明“响应”或“偏离”。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月 日 四、 技术响应与偏离表政府采购编号:包号:序号包号及品目号货物名称谈判文件条目号采购规格商务技术响应文件的规格响应与偏离说明备注:“响应与偏离”应注明“响应”或“偏离”。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 年月 日 五、项目建设方案及说明投标人对第八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的具体内容作出响应,提供建设方案:1、方案设计及功能说明,可以对原方案进行优化设计。2、施工图纸说明,可根据现场情况进行优化。3、组织实施方案。供应商名称(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日期: 年月 六、货物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备注:提供第五章“谈判文件前附表”和第七章“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规定(包括货物的强制性认证、注册等)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七、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须知一、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响应:(一)未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的;(二)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或提供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三)资格证明文件未按谈判文件要求加盖供应商单位章、签字的;(四)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或未按有关规定年审合格的;二、供应商应提供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按第一章“谈判须知”第3.1项要求,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以满足第一章“谈判须知”第3.1项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和特定资格条件要求: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附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附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附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附5、联合体协议书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文件附7、中小企业声明函附8、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文件附9、经销、或代理采购货物、或为投标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四、其他(一)第一章“谈判须知”第6.1项规定不接受联合体的或供应商没有组成联合体的,供应商应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包括“附5联合体协议书”。(二) 供应商询价产品不符合“附7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相关规定的,不提供“附7中小企业声明函”。(三)制造商不提供“附9经销、或代理采购货物、或为采购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 七、附1 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职务)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月 日 七、附1-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 注册号:注册地址:成立时间:年月 日经营期限:经营范围:主营: ;兼营:姓名:性别: 年龄:职务: 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名称(单位章):日期:年月日 七、附2 供应商基本情况1.名称及概况:(1) 供应商名称:地址:传真/电话号码: 邮政编码:(2) 成立或注册日期:(3) 注册号码: (4) 实收资本: (5) 近期资产负债表(到 年 月 日止)①固定资产: ②流动资产: ③长期负债: ④流动负债: ⑤净值: (6) 法定代表人姓名: 2. 经营范围:3.近年营业额:年度总额4.近年该货物主要销售客户的名称地址(可另附页):(1)(用户名称和地址) (销售项目名称)(2)(用户名称和地址) (销售项目名称)5.同意为供应商制造货物的制造商名称、地址(非制造商填写) 6,近年提供的投标货物(可另附页): 采购人 货物名称 合同签定时间 数量 金额7.开立基本帐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8.其他情况:组织机构、技术力量、制造商体系认证情况等 9.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兹声明上述数据和资料是真实、正确的,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供应商名称(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月日 七、附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备注:1、提供上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审计报告的复印件。2、提供税务登记证或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复印件。3、提供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或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费证明。 七、附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致 (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一)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但警告和罚款额在3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除外;(二)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 年月日 七、附5 联合体协议格式致 (采购代理机构):经研究,我们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申请参加 (项目名称)项目(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的谈判。现就联合体事宜订立如下协议:一、联合体基本信息:(各方公司名称、地址、注册资金、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姓名)。二、(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响应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谈判和成交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响应文件,参加谈判,履行成交义务和成交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 。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七、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成员二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备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七、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备注:提供第五章“谈判文件前附表”和第一章“谈判须知”第3.1项规定的资质证明(包括供应商从事货物的上产、销售或经营、安装、集成等)的复印件。七、附7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2.本公司参加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年月 日备注: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相关规定。 七、附8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文件备注:提供第五章“谈判文件前附表”和第一章“谈判须知”第3.1项规定的下列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七、附件9经销、或代理采购货物、或为投标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非制造商提供)备注:提供:(1)协议或授权函复印件。(2)制造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附 制造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八、保证金备注:提供:付款凭证复印件。 九、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货物类(报价文件)采购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政府采购编号: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编号: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 十、 报价一览表(格式)报价一览表政府采购编号:序号123包号/品目号货物名称数量报价单价总价交货期交货地点总报价人民币小写: 元人民币整大写: 元人民币整优惠声明(如有的话)说明:(1)价格应按照第一章“谈判须知”第14条的要求报价。(2)总报价应与《分项报价表》中总报价相同。(3)如有优惠折扣申明,请在此表中列出。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月 日 十一、分项价格表(格式)分项价格表采购代理机构编号: 包号: 货币单位: 品目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原产地制造商名称数量(台/套)投标价单价总价12…安装调试费运输和保险费税金其他总报价(小写):总报价(大写):说明:(1)价格应按照第一章“谈判须知”第14条的要求报价。(2)单价应包括必不可少的部件、标准备件等费用。 (3)如果单价与总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十二、 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价格资料及说明(格式)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价格资料及说明 十三、最后报价(格式)最后报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序号123包号/品目号货物名称数量报价单价总价交货期交货地点总报价人民币小写: 元人民币整大写: 元人民币整说明:(1)最后报价按第一章“谈判须知”第27.2项或第27.3项规定,应谈判小组要求提供。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月 日政府采购 竞争性谈判文件货物类(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名称:长沙市芙蓉区卫生局荷花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重招)政府采购编号:芙财采-2013JZ-097-1委托代理编号: GLTC-2013HN390-1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2013年11月第五章 谈判文件前附表注: 请在方框□内划√选择,在“条款号”内限选一项。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第一章 谈判须知(前附表)一、说明第一章第1.1项采购项目长沙市芙蓉区卫生局荷花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重招)第一章第2.1项采购人名称:长沙市芙蓉区卫生局地址:长沙市芙蓉区东二路938号电话:
****-********联系人:李理第一章第2.2项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地 址:长沙市蔡锷南路69号天辰腾达商务楼(天心公园西门斜对面)六楼电 话:
****-********、
********传 真:
****-********-***联系人:彭驰、周敏第一章第3.1项供应商资格条件1、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3)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由法人代表本人担任的,仅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要求:①无投标人行政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的视为无效授权。②授权范围应包括本文件涉及的全部内容而不得有缺项。(5)提供201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2、特定资格条件:(1)提供动血液分析仪、半自动生化、全数字超声诊断系统、数字式心电图机、心电诊断仪器、煎药机厂家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并加盖厂家公章)3、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1)有一项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交的;(2)提供不符合要求或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3)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4)营业执照未按有关规定年审合格的;(5)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未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第一章第6.1项联合体形式√ 不接受□ 接受第一章第7.1项采购进口产品√ 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 本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二、谈判文件第一章第9.3项一般条款允许偏离的最高项数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偏离项数之和≥ 5项将导致无效响应。第一章第9.4项允许偏离最高项数内的价格折算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的偏离,每偏离一项,则评审报价增加报价的1 %(报价调整取值范围为0.5-1%)。第一章第9.5项条款数(最高项数)的统计方法相同内容的条款不重复计算项数第一章第10.1项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3年11月20日(星期三)下午时15:00分(北京时间)第一章第10.1项谈判文件的提供期限2013年11月12日始至2013年11月19日止(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第一章第10.2项购买谈判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三、响应文件的编写第一章第14.4项备选方案√不接受□ 接受第一章第14.5项采购项目预算40.80万元第一章第15.3项非制造商的证明文件√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1、提供经销、或代理投标货物、或为投标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2、制造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第一章第16.3项样品提供及样品提交的时间、地点√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提交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 、地点开标地点 。第一章第17.1项保证金□ 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1、保证金数额:¥4000.00元(人民币)2、缴纳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等形式缴入如下账户,查询已经到账,视为已缴纳。账户名: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开户行:招商银行长沙分行营业部账号:
***************3、缴纳时间:2013年11月11日下午15:00(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4、未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第一章第18.1项响应文件有效期60日(日历日)第一章第19.1项商务技术响应文件副本份数叁份四、响应文件的递交第一章第21.2项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长沙市芙蓉区卫生局荷花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重招)政府采购编号:政府采购编号:芙财采-2013JZ-097-1委托代理编号:GLTC-2013HN390-1在2013年11月20日15时0分之前不得启封 第一章第23.1项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财务部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谈判第一章第29.2项推荐成交供应商数量前三名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供应商质疑第一章第33.1项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中国湖南长沙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第一章第35.3项履约担保√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为:七、其他规定第一章第37.1项(请关注湖南政府采购网相关信息)政府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否□ 是,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期) 内的产品。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否□ 是,采购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期)内的:(1)在采用竞争性谈判时,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6%2、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2%。3、给予中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3%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有融资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1所列银行咨询或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有履约担保或融资担保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2所列担保机构咨询或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格式见附页3、附页4。法律、法规、规章和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请关注湖南长沙市政府采购网 (www.ccgp-hunan.gov.cn) 相关信息并及时填写第一章第37.3项涉及多处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相关规定累加第一章第38.1项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按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见附页5)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第一章第39.1项其他规定第二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前附表)第二章第1.1项合同当事人甲方名称:长沙市芙蓉区卫生局地址:长沙市芙蓉区东二路938号乙方名称:成交供应商地址: 第二章第1.2(6)目项目现场第二章第3.1项合同标的及金额货物名称:医疗设备采购规格:成交通知书的规格型号:成交通知书的型号数量:价格:成交通知书中的合同价第二章第5.1项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0天内。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方式: 交钥匙工程第二章第9.2(1)目质量保证期一年第二章第9.2(3)目响应时间服务响应时间不超过2小时,解决故障周期不超过2个工作日,否则应提供备用产品;如不能及时赶到,用户委托其它单位维修,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投标人有更优惠的售后服务承诺,请在投标书中单独列出。第二章第13.5项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支付方式:长沙市芙蓉区卫生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付款方式: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95%,正常使用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再支付合同金额的5%。第二章第14.2(6)目伴随服务 ,或第七章“技术规格、参数和要求”第二章第21.2项解决争议的方式□ 诉讼√仲裁第二章第24.1项合同未尽事项第二章第25.1项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乙方各壹份,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贰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 第七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一采购项目名称 长沙市芙蓉区卫生局荷花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重招)预算:40.80万元二用途的简要说明用于长沙市荷花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需要。三项目清单及技术方案说明1、项目清单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台)备注1.全自动血液分析仪1详见具体技术要求、需要售后服务承诺函2.半自动生化1详见具体技术要求、需要售后服务承诺函3.双目显微镜1详见具体技术要求4.低速台式离心机1详见具体技术要求5.尿液分析仪1详见具体技术要求6.电热恒温水浴箱1实地踏勘7.全数字超声诊断系统1详见具体技术要求、需要售后服务承诺函8.数字式心电图机1详见具体技术要求、需要售后服务承诺函9.心电诊断仪器1详见具体技术要求、需要售后服务承诺函10.诊疗床3实地踏勘11.婴幼儿智能体检仪1详见具体技术要求12.幼儿智能体检仪1详见具体技术要求13.新生儿访视体检测量仪1详见具体技术要求14.小儿诊察床1实地踏勘15.营养评估仪1实地踏勘16.针灸、理疗床8实地踏勘17.1斤装高速中药粉碎机1详见具体技术要求18.煎药机1详见具体技术要求、需要售后服务承诺函19.针灸铜人1实地踏勘20.医用观片灯1实地踏勘21.PT床、PT凳1实地踏勘22.电子体重秤2实地踏勘23.电子针疗仪8详见具体技术要求24.TDP治疗器4实地踏勘25.单孔冷管源无影手术灯1详见具体技术要求26.综合手术床2实地踏勘27.妇检床1实地踏勘28.超声雾化器2详见具体技术要求29.病床16实地踏勘30.ABS床头柜16详见具体技术要求31.输液躺椅8实地踏勘32.医用空气消毒机3详见具体技术要求33.氧气瓶3实地踏勘34.中频1详见具体技术要求35.低周波1实地踏勘36.骨质增生药物电泳治疗仪1详见具体技术要求2、具体技术要求全自动三分类血球仪参数要求1、测量原理电阻抗法计数,环保法测HGB2、操作语言 全中文输入与输出3、测试参数22项,白细胞三分类4、计数微孔两个,WBC、RBC单独计数,双通道测量★5、排堵方式 具有高压灼烧,正冲洗,反冲洗★6、测量精度 WBC≤2.0%,RBC≤2.0%, HGB≤1.5% MCV≤1.0%, PLT≤4.0%7、线性范围WBC(109/L):0-99.9; RBC(1012/L):0-9.99; HGB(g/L):0-300; PLT(109/L):0-9998、测试速度大于或等于60个样本/小时★9、工作模式 全自动,并配有预稀释模式,稀释液由仪器自动定量打出。★10、显示屏大屏幕彩色,要求同屏显示全部参数及直方图★11、资料储存 主机自动储存大于10000份含直方图的结果包括通过键盘输入中文信息★12、报告单格式内置记录仪,测量结果必须中文打印,无需加配电脑即可外接打印机★13、全血用血量 全血测试:13ul14、预稀释末梢血用血量20ul15、交叉污染率WBC,RBC,HGB,PLT1%16、试剂有注册证;试剂开放且不需试剂卡★17、配套系统 提供SFDA注册的原厂配套的校准物、质控物(必须满足溯源性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8、服务资格厂家在本省有经过工商注册的直属服务机构并提供相应注册证,同时省内有多家二级受权服务机构以保证服务质量,半自动生化分析仪参数要求★1、操作方式:触摸屏操作。2、测量范围:-0.5-3.500A。3、光学系统:光栅式。★4、波长:330-800nm, 1nm步进连续可调。5、波长精度:±1nm。6、漂移:0.002A/小时。7、进 样 量:0-9999ul。8、温控:室温,25、30、37℃,精度±0.1℃。9、交叉污染:1%。10、存储:200个以上测试项目, 10000个以上测试结果。★11、质控功能:可做westguard多规则质控和三水平质控,可显示、打印、保存一年的质控数据和质控图。★12、蠕动泵:外置蠕动泵,防止泵管老化破损液体渗漏造成短路。13、显示:彩色液晶,可实时显示反应曲线和各点吸光度值。★14、接口:双USB接口,SD卡接口,以太网接口。15、打印:内置热敏打印机,可打印中文报告。16、电源:a.c.220V±10%,50Hz±1Hz台式黑白超声诊断仪参数要求(一)、工作条件1.1 电压:220V±22V,50HZ±1HZ1.2 温度:5~40℃1.3 湿度:30~80﹪(二)、技术参数及要求:一、主机系统参数:1.1显示器:≥15英寸液晶显示器1.2全数字主机成像技术(提供国家级证明文件)1.3数控动态频率扫描技术1.4实时逐点动态接收聚焦技术1.5实时动态声束变迹1.6实时动态孔径成像★1.7中/英文操作界面,中/英文输入、注释及报告1.8条件快速预设1.9具有暗室灯二、二维成像参数:2.1图像灰阶:≥256级2.2增益调节:0-100dB,可视可调2.3可视可调动态范围:30-120dB (提供证明图片)2.4TGC调节:8段可调2.5聚焦方式:焦点数目≥4个,2.6最大显示深度:≥240mm2.7电影回放:≥512帧,自动和手动,4B模式下每个象限均可回放≥256帧2.8电影回放速度:≥4档可调2.10图像翻转:上下翻转、左右翻转2.11体位标志:≥120种2.12帧相关:≥8级可调2.13边缘增强:≥5级可调2.14灰阶曲线:≥7级可调2.15局部放大功能:≥6级可调,实时、冻结均可★2.16凸阵腹部探头扫查角度:≥25级可选2.17穿刺引导功能:具有穿刺引导线,角度可调2.18探头发射功率:10~100%,可视可调★2.19显示模式:B、B B、4B、B M、M三、M型成像参数:3.1增益调节:0~100dB,可视可调 3.2M模式扫查速率:≥4级可调四、探头规格;4.1探头接口:≥2个4.2扫描方式:电子凸阵、电子微凸阵、电子线阵、电子腔内★4.3所有探头频率:具备宽频变频技术,变频≥4个4.4探头规格:4.4.1标配:电子凸阵探头:频率≥4段可调,频带宽为:2.0-5.0MHz4.4.2选配探头:电子腔内探头频率≥4段可调,频带宽为:4.0-9.0MHz,角度≥145度(提供证明图片)电子线阵探头频率≥4段可调,频带宽为:5.0-10MHz五、测量与分析功能:5.1B型测量:5.1.1常规测量:距离、角度、椭圆、轨迹、封闭轨迹、长度比率、面积比率、体积(LDW方法、2PI椭圆、2PI描记)、直方图5.1.2产科测量:5.1.2.1胎囊(GS)、顶臀径(CRL)、双顶径(BPD)、枕额径(OFD)、腹围(AC)、头围(HC)、股骨长度(FL)、肱骨长度(HL)、足长(FT)、胎儿躯干区、锁骨长度、胸围(TC)、右肾长度、左肾长度、右侧RAP、左侧RAP、羊水指数AFI、脑半球宽度、经小脑直径、侧脑室宽度、后颅窝、颈椎长度、颈项厚度、脐静脉直径、子宫躯干直径、横向躯干直径★5.1.2.2根据上述测量计算得出的胎重、胎龄、预产期、胎儿生长曲线、胎儿生理评分等5.1.3妇科测量:子宫、子宫颈、左卵巢、右卵巢、左卵泡、右卵泡5.1.4泌尿科测量:膀胱、排尿前容量、排尿后容量、前列腺体积V1(左右径、上下径、前后径)、前列腺体积V2(左右径、上下径、前后径)★5.1.5矫形外科:右侧髋关节夹角、左侧髋关节夹角5.1.6浅表:左侧甲状腺、右侧甲状腺5.2M型测量:心率、时间、距离、斜率六、中文报告:6.1:常规报告6.2:产科专科测算及报告6.3:泌尿科专科测算及报告6.4:矫形外科专科测算与报告6.5:浅表器官专科测算与报告七、数据管理功能7.1存储方式:USB、硬盘7.2存储容量:≥160G7.3静态图片格式:JPG、TIFF八、外围设备接口8.1USB接口:≥4个8.2VGA接口、视频打印机输出接口、S-Video输出(Y/C)接口、RS-232C串行端口、复合视频输出接口、DICOM3.0接口、脚踏开关接口8.3前置CD光驱(三)、标准配置 1.1 主机系统 1.2探头:大凸探头、高频探头 1.3手册:操作手册 1.4附件:1.4.1 电源线1.4.2 探头支架1.4.3 探头杯1.4.4 超声耦合剂1.4.5视频打印机控制线十二道分析心电图机参数要求1. 技术指标导联:标准12导联采集方式:十二导联同步采集采样率: 1.25msA/D位数: 14位★记录模式:手/自动6道、6 1道、12道,按下“MODE”键可以切换打印模式。测量参数:心率,PR间期,QRS时限,QT/QTC间期,P/QRS/T轴,RV5/SV1幅度,RV5 SV1幅度,心室率滤波器:交流50Hz/60Hz肌电35HzMRR:>80dB;>100dB(加交流干扰滤波器)输入回路电流:≤0.1μA输入阻抗:>50M?患者漏电流:<10μA时间常数: ≥3.2s频响: 0 .05~150Hz噪声电平: <15μVp-p★耐极化电压:±550mV灵敏阈:≤20μV灵敏度: 2.5、5,10,20mm/mV四档定标电压: 1mV±5%输入电路:浮地输入,具有抗除颤效应防护电路记录方式:热点阵打印系统8点/毫米(垂直方向)40点/毫米(水平方向,25毫米/秒时)★走纸速度:6.25 mm/s、12.5 mm/s、25 mm/s、50mm/s记录纸规格:210mm×30m或210mm×20m卷纸210mm×140mm×20m折叠纸电源: 220V±10%,50Hz 35VA, 直流:可充电池,14.4V 1200mAh连续工作时间:直流≥3小时交流≥4小时液晶显示: 6英寸液晶显示屏,显示操作菜单、整机工作状态,时间,心率和电极是否脱落★内置存储器:可存300分以上病例同屏显示导联数: 12导显示语言:中/英文打印语言:中/英文可接入HIS.PACS系统,支持远程会诊和心电图信息网络化兼容折叠纸和卷纸2、基本配置和附件/专用工具和备件2.1主机1台2.2导联线 1根2.3肢电极 4只2.4胸电极 6只2.5电源线 1根2.6地线 1根2.7记录纸 1卷2.8中文使用说明书 1本★取得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六年以上六道分析心电图机参数要求1、技术规格:1.1 导联:标准12导同步采集1.2 输入方式:浮地输入,具有除颤效应和起博脉冲抑制电路1.3 输入阻抗:≥50MΩ1.4 输入回路电流:≤50nA1.5 定标电压:1mv±5%1.6抗极化电压:±400mv1.7 灵敏度:2.5、5、10、20mm/mV,手动或自动★1.8 记录速度:6.25,12.5,25,50mm/mV 1.9 时间常数:≥3.2s1.10噪声电平:≤15uVp-p1.11 频响: 0.05~150Hz dB1.12 共模抑制比:≥80dB1.13 采样率: 1ms1.14 A/D:14位1.15 记录系统: 热点阵打印1.16 基线控制: 自动调整1.17 节律导联: 可随意选择1.18 DC外部输入: 10mm/V±5%单端输入≥100K?1.19 ECG输出: 1/mV±5%1.20 单端输出≤100?1.21 电源要求: 1.交流:220V±10%,50/60HZ2.直流内置可充电锂电池和充电电路,充满电后可连续做50例病人1.22 记录模式: 自动或手动6道,自动6 1道,自动6/3道,自动3道,自动3 1道★1.23 可存储病例数: 128例1.24 病例回放: 回放记录,回放传输(RS232接口)★1.25工作模式: 普通模式,诊断模式,节律模式,传输模式,历史模式1.26 导联脱落检测: 可准确的检测到哪一导联脱落1.27 波形显示: 3道,6道,12道1.28 显示/打印语言: 中/英文任意转换1.29 可记录患者信息: ID,性别,年龄,体重1.30 测量参数: 心率,PR间期,QRS时限,QT/QTC间期,P/QRS/T电轴,RV5/SV1幅度1.31 分析功能: 自动分析2、基本配置和附件/专用工具和备件2.1主机1台2.2导联线 1根2.3肢电极 4只2.4胸电极 6只2.5电源线 1根2.6地线 1根2.7记录纸 1卷2.8中文使用说明书 1本★取得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六年以上双循环2 1煎药包装一体机参数要求1、型号:YJX20/2 1 E2、容量:20000ML*23、功率:4800W4、电压:AC220V5、尺寸:1170*660*1450(mm)6、重量:115kg7、煎药包装一体机,结构紧凑合理,美观大方,同时可煎煮2个不同处方,每锅能煎3-20付药;8、常压无蒸汽煎药,有效防止有效成份流失;9、煎药时处于密闭状态,符合国家煎药室管理规范,煎药过程可见;10、采用数控技术,操作简洁;11、武火文火自动转换,省时省电;12、高温时间(沸腾时间)自动显示;13、煎药桶采用三层锅体,外层玻璃筒、中层不锈钢桶、内层多孔桶,煎药过程中,药液在外筒和中筒之间循环往复冲刷饮片,提高煎出率;14、液体锅内循环和蒸汽回收循环双循环功能。液体循环方式为汽液锅内循环方式,提出率高,药味纯正。蒸汽回收循环为锅外风冷却回流方式(配带风冷凝器) ,蒸汽冷凝后回收至煎药容器内,真正实现无损耗、无味煎药;15、自动包装,卫生健康,保质期长,易于携带,服用方便,16、包装机为50-250ML以每1ml为单位无级变量包装机;17、包装温度、包装量自动显示18、包装速度:9袋/分钟。中频仪参数要求(一)、技术参数1、额定输入电压:AC220V±22V、50HZ2、输出电流:0mA-20mA3、整机功耗:≤30VA4、电极尺寸:45mm*60mm5、脉冲最大输出开路电压峰值500V,低频单个脉冲最大输出能量≤300mJ6、脉冲宽度:0.068 ms~6.8 ms 7、脉冲的频率:中频1KHz~10KHz、低频1Hz~150Hz8、工作报停时间1-60min任选9、环境温度5℃~40℃10、相对湿度≤80% 粉粹机参数要求规格:500G电压:220V功率:1000W转速:25000转/分粉粹容量:500g/次重量:9.5KG产量:0.6KG/次外型尺寸:200*200*300双目显微镜参数要求1、光学系统:无限远校正系统2、调焦机构:载物台垂直运动,粗调行程每一圈为20mm,微调最小距离2.5微米,0.3mm/圈, 粗微调左右手可调,具备粗调限位器和张力调整环3、照明系统:内置透射光柯勒照明6V20W卤素灯4、聚光镜:阿贝聚光镜,数值孔径1.25(油镜时用),内装式孔径光阑,可装蓝色滤色片5、物镜转盘:固定4孔物镜转盘6、物镜:平场消色差物镜:4X(N.A. 0.10,W.D. 22.0)10X(N.A. 0.25,W.D. 10.5)40X(N.A. 0.65,W.D. 0.56)100X(N.A. 1.25,W.D. 0.13 oil)7、载物台:钢丝传动,无突出的支架,避免磕碰。尺寸为120mm × 132mm,活动范围为X轴向76mm × Y轴向30mm,单片标本夹8、观察镜筒:铰链式双目观察筒,镜筒倾角为30°,屈光度可调节瞳,间距48-75mm,360°可旋转9、目镜:目镜(10×),视场数F.N.2010、目镜、物镜、聚光镜均经过固定处理,避免被取走或损坏,可增配反光镜。骨质增生药物电泳治疗仪参数要求技术参数电源:额定电压220V额定频率50Hz 使用环境温度:5℃~40℃相对湿度:≤85%大气压力:860hPa~1060hPa输出参数均在负载为1K情况下的测量值,当负载阻抗减小时,脉冲幅度降低,脉冲频率、脉冲宽度不变。输入功率:≤30VA 脉冲频率:主频:4Hz±20%载频:5000Hz±500Hz 脉冲幅度:最小至最大连续可调,最小值不超过最大值的2%,最大值为32Vp-p~38Vp-p。电极尺寸:96mm×58mm 电热垫尺寸:150mm×150mm 电热垫温度: 37℃~55℃。定时:20min。保险管:电源保险0.5A电热保险1A安全分类:Ⅰ类BF型应用部分 使用期限:正常工作8年产品附配件(代装箱单):1、仪器为纸箱包装。2、随机附件说明书 1份保修卡1份合格证 1份 质量反馈卡1份电源线 1条 输出电极1副 棉布垫 4块固定带6条电热垫 1套保险管(0.5A,1A)各1个革垫 2块电热垫固定套1套台式低速自动平衡离心机技术参数要求最高转速 4000r/min 总功率 0.15kw 最大相对离心力2200xg 电源 Ac220V 50Hz 2A 最大容量 12×20ml整机噪声 ≤65dB(A) 转速精度 ±30r/min重量 18kg温度设定范围 常温 温控精度----- 最短升/降速时间可任意设定升降速时间 门锁类型 机械门锁 定时范围 0~99min 离心腔直径 280mm电机 直流变刷电机显示屏数码屏记忆功能有 腔内相对温度 常温 5℃转子识别------驱动方式 直接驱动 外形尺寸 365×320×280mm外包装尺寸 433×387×312mm尿液分析仪参数要求一、参数要求:1、项目选择:十一项、十项2、测定原理:反射光电比色法3、测定速度:最快120条/h 4、工作方式:可选择单条测试或连续测试5、可测项目:白细胞、酮体、亚硝酸盐、尿胆原、胆红素、尿蛋白、葡萄糖、比重、隐血、pH、维生素C 6、显示:液晶显示器,测试结果用半定量和SI国际单位表示7、打印:内置热敏打印机打印测试结果8、控制功能:自检、测试、故障判断等由机内微处理器控制9、仪器能自动感应试纸条10、存储功能:可存储1000个测量结果11、输出接口:仪器有串口和并口,可与计算机通信12、电源:可在110V—240V下工作13、配置13.1、主机:1台13.2、电源线1条,保险管2个,打印纸1卷13.3、使用说明书及相关技术资料一套二、服务及其它要求1、售后服务:专职服务工程师≥3人,保修期自验收合格起一年;终身维修,2个工作日内上门服务ABS床头柜参数要求尺寸:480*480*760MM1,材质:采用优级ABS工程塑料注塑成型2、两侧毛巾架、挂钩,可挂轻便物件3、可抽出式餐桌板4、柜子内有可调式层板5、量大可根据用户需求定制不同颜色6、ABS床头柜净重13公斤。无影手术灯参数要求规格型号冷光单孔灯主灯照度(Lux)≥40000色温(K)4000K±500K光斑直径(mm)100-150灯头直径(mm)200亮度调节(mm)25/100%电源220V/50Hz灯球额定功率(W)1W/颗输入功率(W)40选配蓄电池电子针疗仪参数要求技术参数:输出脉冲波形:非对称双向脉冲波,分连续波、断续波以及疏密波输出脉冲路数:六路输出输出脉冲频率:1. 连续波:频率1-100Hz连续可调2. 断续波:续波频率1-100Hz连续可调,断波时间为5秒钟,续波时间为15秒钟3. 疏密波:疏波频率是密波频率的1/5,密波频率为5-100Hz可调,疏波时间为5秒钟,密波时间为10秒钟,输出脉冲频允许误差15%输出电流极限不大于50mA(500Ω负载)输出脉冲宽度不大于0.175ms输出功率小于3.5W电源电压:DC9V体积:348mm×222mm×93mm重量:1.3KG电源:输入220V/50Hz输出DC9V/150mA新生儿访视体检测量仪参数要求1、体重测量范围(精度)0-60Kg(±0.02 Kg)2、身长测量范围(精度)30-105Cm(±0.5 Cm)3、坐高测量范围(精度)>30Cm(±0.5 Cm)4、供电电源:使用电源适配器 交流输入100-240V直流输出9V5、标准RS-232接口可和PC微机联机组网管理医用空气消毒机参数要求1、循环风量:≥800m3/h2、适用体积:100m33、输入功率:≤200VA4、消毒效果:≤200cfu/m35、紫外线照射强度为15000uw/cm26、机外紫外线泄露:≤0 uv/cm27、消毒时空气的臭氧量:≤0.02mg/m38、负氧离子释放量:≥6×106个/m39、噪音:≤50db10、外观尺寸:(850*528*408)mm超声雾化器参数要求电源电压:AC220V10%,50Hz 1Hz消耗功率:60VA超声频率:1.7MHz 10%最大雾化率:≥3mL/min定时范围:0-60min无级可调连续加载时间:≥4小时水槽装水量:350mL雾化杯最大装药量:150mL设备类型:II类B型婴幼儿智能体检仪身高测量范围:30~100cm(婴儿型)身高测量精度:±0.5cm体重测量范围:0~50kg(婴儿型)体重测量精度:±0.02kg(婴幼儿)幼儿智能体检仪身高测量范围:65~160cm 坐高45~140cm 身高测量精度:±0.5cm体重测量范围:0~100kg(儿童型 3-7岁)体重测量精度:±0.02kg四项目建设要求1.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1.1成交人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至指定地点等。1.2成交人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货物验收合格完毕。2.安装调试2.1成交人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2.2项目完成后,成交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施工图纸等,移交采购人。3.验收要求3.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3.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3.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4.质量保证4.1成交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4.2本项目的设备质保期为自验收通过之日起一年。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中标人需向厂家购买;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5.售后服务5.1成交人在接到用户报修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4小时到达用户现场予以维修。5.2成交人承诺的质保期长于谈判文件规定时,以成交人的投标文件为准),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成交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所有设备维修服务均为上门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均不再收取。5.4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5.5质保期满后,成交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五项目实施要求及说明1.交货时间及地点1.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0天内。1.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结算方法2.1付款人:长沙市芙蓉区卫生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2.2付款方式: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95%,正常使用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再支付合同金额的5%。3.项目清单中的品牌型号、技术参数均为参考,投标人可投同档次或以上的不同品牌。4.项目清单中的产品,成交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提交有效证明确保为原厂产品,能按厂家规定在长沙地区享受厂家售后服务;否则,投标无效,取消成交资格(☆)。5.质保和售后要求超出厂家正常质保期限和要求的,成交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提交有效证明确保能履行承诺。否则,投标无效,取消中标资格(☆)。6.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配件材料,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通过验收、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7.投标人在投标前,须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8.本项目投标人必须提供产品的最新彩页资料,否则,投标无效(☆)。9.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