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公安局关于苏州公安地图数据更新服务磋商采购公告(SZJC2021-C-210)
苏州市公安局关于苏州公安地图数据更新服务磋商采购公告(SZJC2021-C-210)
项目概况
苏州公安地图数据更新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9月13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JC2021-C-210
项目名称:苏州公安地图数据更新服务
预算金额:人民币贰佰肆拾叁万肆仟肆佰元整(¥*******.00)
最高限价:人民币贰佰肆拾叁万肆仟肆佰元整(¥*******.00)
采购需求:
警用地理信息系统平台是地理信息数据服务及应用的基础,是构建扁平化指挥调度快速反应体系、提升警务信息综合应用水平、深化情报信息高端应用、警情研判等警务工作流程的有力支撑体,而警用地理数据又是警用地理信息系统平台存在的根本及运行的基础。
随着公安部关于警用地理信息系统建设要求的不断深化和苏州市警用地理信息平台服务规模的不断扩大、使用率的日渐频繁、以及公安各系统关联性的不断增强,警用信息平台数据对其时效性、关联性的要求也日趋提高,同时实战部门对图上作战的需求也越来越大,各类系统需要地图服务进行通用支撑。为保证各级公安及各条线能够日常使用方便、层级间调用无间隙、条线间合作畅通,故需持续性开展苏州公安地图数据更新维护服务,保障苏州大市范围地图数据的准确性、时效性和覆盖完整性,不断提升苏州市公安局警用地理信息一张图核心能力,满足地图数据采集、汇聚、治理、使用,有效解决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现势性差、共享性差、覆盖不全的突出问题,满足新形势下的实战应用需要。……
具体内容请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联合体及转包、分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得转包、分包本项目。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测绘资质(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乙级、地图编制乙级及 以上),提供相关测绘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
(一)报名截至时间: 2021年9月7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1.申领CA证书
(1)办法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关于办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证书的通知》。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
(2)原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网上报名系统用户需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
(3)区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用户,无需再次办理;
(4)未参与过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的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详情参见《政府采购CA证书办理指南》。
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采购登录”―“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插入CA证书登录后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成功并下载采购文件后,点击投标确认函下的“编辑”按钮,进入编辑投标确认函并签章,签章成功后打印投标确认函供参与项目使用。供应商报名成功后不可撤销报名。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3.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
供应商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报名成功后,根据提示,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4.技术咨询:
(1)注册咨询:****-********;
(2)CA办理咨询电话:****-********;
(3)交易系统维护,客服QQ:********6;咨询电话:139*****964。
四、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时间和地点:
递交时间:2021年9月13日10:00:00---10:30:00(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1年9月13日10:30:00(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9月13日10:30:00(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询问人通过系统查阅。
2.针对中小企业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的通知。
注: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潜在供应商的参与人员需自行申请“苏康码”并事前确认是否为“苏康码”绿码,因未持“苏康码”绿码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市公安局
地址:苏州市人民路3998号
联系方式:****-********-****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四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菁 丁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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