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宸博悦项目B5B6地块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西宸博悦项目B5B6地块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宸博悦项目B5B6地块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已由桂林市临桂新区管理委员会以《关于同意启动新衡学谷(西宸?博悦项目)EPC总承包招标的批复》(新区管批[2021]4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桂林海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出资比例为业主自筹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或试运行)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西宸博悦项目B5B6地块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桂林市临桂区平桂路西宸博悦。

2.3建设规模及内容:

建筑工程总面积约为258482.07㎡:第一期面积约76346.34㎡(地上总建筑面积:57002.35㎡;地下室建筑面积:19344㎡);第二期面积约78374.59㎡(地上总建筑面积:62496.37㎡;地下室建筑面积:15878.2㎡);第三期面积约55947.07㎡(地上总建筑面积48372.17㎡;地下室建筑面积:7574.9㎡);第四期面积约47814.07㎡(地上总建筑面积:38069.49㎡;地下室建筑面积:9744.58㎡),详细承包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合同协议书。

2.4合同估算价:约110485.6万元【其中:设计费1545.5万元、设备安装与购置费2280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88901.2万元、扬尘防治费711.2万元、货量区园林景观绿化工程3324.8万元、暂列金额13722.9万元】。

2.5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 2190 日历天(其中第一期工期730 天,计划2021年8月施工;第二期工期730 天,计划2022年1月开工;第三期工期730天,计划2024年1月),第四期工期730天,计划2026年1月),实际以发包人下发开工令为准。

2.6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采购及施工,其中

(1)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跟踪服务(含地基处理及桩基工程、人防工程、室外供电设计、景观工程、智能化设计、泛光照明设计、停车划线、标识标牌设计及公区精装修工程设计、其他零星工程设计等,不含垄断的自来水及燃气设计、展示区景观设计、售楼部精装设计及三套样板房精装设计);

(2)采购是指本项目所需的设备及工程材料的采购;

(3)施工包含施工图纸的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设计劳务费补偿:无

2.9 本项目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10 本项目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相关专业工程设计资质和工程施工资质。其中:工程设计资质只需具有以下任何一项资质即可:(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2)建筑行业甲级资质;(3)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和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3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并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处于有效状态。

3.2.5其他要求:以上人员不能为同一人且必须为投标单位本单位人员。

3.3业绩要求:□无要求 ?有要求,要求2017 年以来?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 ?承接过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承接过单项合同额在20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承接过单项合同额在20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设计业绩。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1家设计单位和1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工程设计资质只需具有以下任何一项资质即可:(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2)建筑行业甲级资质;(3)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请于2021年 8 月 3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由潜在投标人的企业CA锁登陆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lggzy.org.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 9 30 9 30分,地点为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3 号开标室(桂林市桂区西城中路69路创业大厦西辅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诚信库身份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lggzy.org.cn)发布。

9. 交易服务单位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桂林市临桂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联系电话:****-*******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桂林海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桂林市临桂区麒麟湾西宸集团三楼

联系人: 黄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晨越建设项目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临桂区西城大道时代香耕苑62栋

联系人:曹 政

电话:****-*******

传真:****-*******

日期:2021年8月 31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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